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24-08-13 交易金额:4938.74万元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淮安生物质位于淮安市淮安区山阳大道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部分构筑物部分机器设备

买方:江苏淮安国信热电有限公司
卖方:江苏国信淮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交易概述: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江苏淮安国信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热电”)为节约新建燃煤背压机组项目投资成本,拟与江苏国信淮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生物质”)签订《资产转让协议》,购买其可利旧资产,资产评估价格4,938.74万元(含税)。

公告日期:2023-11-15 交易金额:6.40亿元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江苏新能海力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买方: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
交易概述: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委托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信托”)设立单一信托,并通过信托项下全部信托资金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新能海力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海力”)进行永续债权投资,金额不超过6.4亿元人民币,投资期限为无固定期限,初始投资期限为3年。

股权投资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5-10-23 交易金额:--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签署股权委托管理协议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交易简介:

2025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大丰H19#、东台H4#/H6#海上风电项目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大丰项目、东台项目由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先行投资,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陈琦文回避表决;同意国信集团出具关于大丰项目、东台项目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陈琦文回避表决;同意公司与国信集团签署《股权委托管理协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陈琦文回避表决。国信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拟与公司签署《股权委托管理协议》构成了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之间的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未经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没有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关于推动国有股东与所控股上市公司解决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的指导意见》(国资发产权〔2013〕20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与该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公告日期:2025-05-24 交易金额:4702.00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方式:签署补偿协议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交易简介:

前期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国信扬电共同出资成立新能昊扬,其中,公司持股51%,国信扬电持股49%,并由新能昊扬作为实施主体,投资建设了国信扬电厂区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昊扬光伏项目”、“扬厂光伏项目”),该项目位于国信扬电厂区内,项目总容量约20.23MWp。2025年2月26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下发“十五五”中后期保障性调节性煤电项目规划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5〕170号),确定扬电三期项目纳入全省“十五五”中后期保障性调节性煤电项目规划方案。 扬电三期项目拟建于国信扬电厂区内,规划建设厂址与已投产昊扬光伏项目的部分建设地点重合,为保障江苏省“十五五”中后期经济社会发展用电需要,推进扬电三期项目实施,新能昊扬配合移除布置在扬电三期项目规划建设区域内的约15MWp光伏发电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并将其中约10MWp光伏发电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移建至国信扬电厂区内其他区域。新能昊扬拟就上述事项与国信扬电签署《国信扬电厂区光伏项目部分容量移建补偿协议》。本次移除移建损失以评估结论为依据,金额为47,020,015.69元,由国信扬电以现金方式补偿给新能昊扬;若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完成10MWp移建并恢复发电的,国信扬电按照差异容量以最高400万元/MWp现金补偿给新能昊扬,该部分补偿金额以实际发生的损失金额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