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天然气业务、城市燃气等业务。
管道天然气销售、城市天然气销售、代输天然气、燃气安装工程
管道天然气销售 、 城市天然气销售 、 代输天然气 、 燃气安装工程
天然气输送及销售;天然气相关产品开发及利用;天然气管道管理。
| 业务名称 | 2020-06-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 管道天然气销量(立方米) | 5.22亿 | 10.07亿 | 9.98亿 | 9.23亿 |
| 城市天然气销量:居民用户(立方米) | 8524.14万 | 1.23亿 | 1.10亿 | 8584.63万 |
| 城市天然气销量:非居民用户(立方米) | 9067.76万 | 1.93亿 | 1.84亿 | 1.38亿 |
| 城市天然气销量(立方米) | 1.76亿 | 3.16亿 | 2.93亿 | 2.24亿 |
| 天然气代输量销量(立方米) | 2.01亿 | 4.15亿 | 6.04亿 | 4.45亿 |
| 天然气销量(立方米) | 6.97亿 | 13.24亿 | 12.91亿 | 11.47亿 |
| 天然气采购量(立方米) | 7.01亿 | 13.30亿 | 12.88亿 | 11.47亿 |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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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客户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27.14亿 | 92.80% |
供应商2 |
9996.98万 | 3.42% |
供应商3 |
4762.17万 | 1.63% |
供应商4 |
2319.50万 | 0.79% |
供应商5 |
1551.23万 | 0.53% |
| 客户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27.48亿 | 80.47% |
第二名 |
2.73亿 | 8.00% |
第三名 |
1.18亿 | 3.47% |
第四名 |
7642.96万 | 2.24% |
第五名 |
5797.69万 | 1.70% |
| 客户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27.41亿 | 70.48% |
第二名 |
3.27亿 | 8.42% |
第三名 |
1.84亿 | 4.72% |
第四名 |
7818.19万 | 2.01% |
第五名 |
6042.24万 | 1.55% |
| 客户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河南 |
24.92亿 | 61.25% |
第二名 |
3.91亿 | 9.61% |
第三名 |
2.31亿 | 5.68% |
第四名 |
9608.44万 | 2.36% |
第五名 |
6114.67万 | 1.50% |
| 客户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河南 |
20.79亿 | 65.98% |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1、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河南省内的管道天然气业务、城市燃气等业务,位于天然气产业链的中下游。 管道天然气业务:公司从上游天然气开发商购入天然气,通过自建及经营的长输管道输送到沿线城市及大型直供用户,向相关城市燃气公司及直供用户销售天然气;或由下游客户直接从上游天然气开发商购入天然气,公司通过自建及经营的长输管道为其提供输气服务。 城市燃气业务:公司通过自建及经营的城市天然气管道,向城镇居民、工业及商业用户供气,同时向城镇居民、工业及商业用户提供燃气管道安装工程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2、行... 查看全部▼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1、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河南省内的管道天然气业务、城市燃气等业务,位于天然气产业链的中下游。
管道天然气业务:公司从上游天然气开发商购入天然气,通过自建及经营的长输管道输送到沿线城市及大型直供用户,向相关城市燃气公司及直供用户销售天然气;或由下游客户直接从上游天然气开发商购入天然气,公司通过自建及经营的长输管道为其提供输气服务。
城市燃气业务:公司通过自建及经营的城市天然气管道,向城镇居民、工业及商业用户供气,同时向城镇居民、工业及商业用户提供燃气管道安装工程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2、行业情况说明
1)全球天然气供需现状
2025年,全球天然气产量约为4.19万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6%,继续保持温和增长态势,增长主要来自北美和中东地区。2025年,全球天然气需求增长明显放缓,全年天然气消费量约为4.17万亿立方米,增速不足1%。
2)中国天然气供需现状
2025年中国天然气供需呈现"供应增长、需求放缓"态势:全年产量同比增长6.2%,2025年我国天然气进口规模有所回落。全年天然气进口量为1.28亿吨,同比下降2.8%,对外依存度降至41.4%。LNG现货进口量同比下降超过10%,成为进口总量回落的主要因素;管道气进口总体保持相对稳定。全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4265.5亿立方米,同比增长0.1%。
天然气是清洁低碳的化石能源。“十五五”期间,中国天然气行业将着眼能源强国建设目标,按照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总体部署,顺应形势变化,聚焦安全保障、低碳转型、创新发展,大力推进油气勘探开发,全面建成“全国一张网”,深化国际能源合作,构建全国天然气统一大市场,努力建设“安全韧性更高,布局结构更优,发展动能更强,市场活力更足”的现代化天然气产业体系,推动天然气与新能源深度融合,奋力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预计2026年全国天然气消费量435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约1%。
3)2026年上半年中国天然气供需情况
2026年上半年,规模以上工业天然气产量133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6%。
2026年上半年,全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2068.5亿立方米,同比下降2.4%。
4)公司主要情况
公司为河南省天然气支干线管网覆盖范围较广、输气规模较大的综合性燃气企业,公司利用自身专业化、规模化的经营优势,不断扩大管网覆盖范围,同时加快拓展城市及乡镇燃气业务,进一步向下游产业链条延伸。公司拥有豫南支线、南驻支线、博薛支线、许禹支线四条高压天然气长输管道;拥有驻东支线(驻马店市至周边区县)、新长输气管道(卫辉首站至长垣、原阳、封丘、延津)两条地方输配支线。公司向郑州市、新郑市、荥阳市、新密市、许昌市、漯河市、驻马店市、平顶山市、信阳市、新乡市、长葛市、尉氏县等地供应天然气。公司取得了驻马店中心规划区、正阳县、上蔡县、新蔡县、确山县、泌阳县、平舆县、遂平县、汝南县、西平县、新郑市城区、薛店镇、封丘县、延津县、原阳县、长垣县、长葛市、尉氏县等特定区域的燃气特许经营权。
报告期内,公司的市场地位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6年上半年,面对多重压力叠加、多重困难交织、多重挑战并行的复杂形势,蓝天燃气在董事会的全局统领下,坚持过苦日子、过紧日子,抢市场、争利润、控成本、保安全、求创新、防风险,各项工作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
1、坚持科学统筹,经营发展加压搏力。上半年以来,蓝天燃气解放思想、强化举措、狠抓五个市场的开发。直供市场上,稳固老用户,开发新用户,参与新业务,合理优化气量采购,降低采购成本,实现燃气销售持续平稳。乡镇市场上,借助村镇力量,成立乡镇专班,强化督导、加大支持,实现用户开发“时间过半,任务过半”。非居民市场上,逐企摸排、因户施策,“一厂一策”“一企一案”,实现瓶改管用户和其他能源用户开发有了新局面;增值业务市场上,一是持续加大波纹管、自闭阀、保险等传统增值业务的转化率,加强燃气具、美装新增值业务的开发率,销售额再创历史新高;线上销售上,“蓝天新生活”线上商城平台已经正式运营,线上销售业务已经开始,社群体系正在搭建。2026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1.75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亿元
2、坚持价值创造,恪守合规运营底线。坚持合规运营管理,及时、完整、依法做好信息披露,加强投资者沟通,维护公司形象。
3、坚持量质并重,项目建设稳步施力。坚持“市场导向”“效益导向”,稳扎稳打推进项目建设。一是开展工程建设“成本控制战”,通过设计优化、集采议价、工序标准化等措施,有效控制物资采购成本和工程施工成本。二是投资布局始终紧贴市场需求,“村村通”、天然气管网工程有序铺开,保障市场开发需要。
4、坚持从严从实,安全管理保持稳定。坚持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狠抓企业运营本质安全。在责任落实上,全员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网络横到边、纵到底,着力稳固安全底线红线。隐患治理上,落实阴保系统检修和整改,完成长输管道定检与评价,加强管网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本质安全建设再上新台阶。教育培训上,开展应急演练、安全培训、技能比武等活动36场,有效提升了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5、坚持对标提升,内控管理精准得力。内控改革坚持问题导向,以对症下药的务实态度破解管理痛点。一是强化调研帮扶,经理层分片包干,开展一线办公,为基层单位纾困解忧。二是提升智服能力,升级400热线智慧话务及AI大模型,升级改造工商业物联网流量计,管网设备治理服务全部纳入“一网统管”。三是加快推进营业网点改革,实现服务提质。
6、坚持改革优化,人才建设激发活力。对标业务要求,持续抓好人才建设,不断发力机构优化、人才提升。一是持续推动机构优化,推进片区化管理落地,将行政职能与一线职能融合,加大一线市场支撑力度。二是成立工作专班,专项推动增值业务开发。三是持续推动人才提升,加强关键岗位对调交流,提拔骨干人才。四是充分利用技能培训基地,积极开展“技能大比武”“专业技能提升”活动,开展培训考核6场,推动员工技能水平不断提升。
7、坚持融合融通,党工团建坚强有力。持续深化“党建强基”工程,积极开展总支换届、迎七一等党建活动,建成“职工之家”活动中心,配备专业器材,党工群团政治生活丰富多彩。关注员工利益诉求,持续开展夏送清凉、三八节等活动,积极备战全市能源系统篮球赛、确山工会乒乓球赛,党工团建工作扎实开展。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1、区域先发优势
公司豫南支线于2004年8月建成通气,途经郑州、许昌、漯河、驻马店并辐射平顶山、信阳等地区。由于最先在该区域建设天然气支干线,公司在河南省南部拥有一批成熟的天然气用户,公司在天然气长输管道业务领域具有区域先发优势。基于天然气管道运输行业的自然垄断特性和目前的市场分割特点,其他竞争者进入相关区域天然气长输业务市场的难度较大。公司南驻支线于2011年6月建成通气,与豫南支线在驻马店分输站对接,公司形成了由西气东输一线、西气东输二线双气源构成的互联互通的长输管网系统,从而巩固了公司在河南省南部的先发优势。同时公司博薛支线、许禹支线的建成使公司长输管网覆盖区域延伸至豫中、豫北地区。
天然气作为一种公共产品,虽然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受到政府监管和调控,但其收益稳定并可持续,公司将随着区域内天然气需求量的不断增长而获得持续稳定的发展。
2、气源稳定优势
公司目前与多家天然气供应商签订了天然气采购协议,具有显著的气源稳定优势。公司除了稳定采购来自中石油获得的西气东输一线、西气东输二线气源外,公司还与中石化等签署了天然气采购协议。
3、特许经营优势
《城市燃气管理办法》规定:用管道供应城市燃气的,实行区域性统一经营。公司子公司豫南燃气已在驻马店市城区及下辖九县取得城市管道燃气业务的特许经营权;子公司新郑蓝天已在新郑市部分地区取得城市管道燃气业务的特许经营权;子公司新长燃气已在新乡市长垣县、延津县、封丘县、原阳县部分区域取得了城市管道燃气业务特许经营权;子公司长葛蓝天已在长葛市潩水路以西区域取得了城市管道燃气业务特许经营权;子公司尉氏万发已在开封市尉氏县取得了城市管道燃气业务特许经营权。在未来较长时期内,上述五家城市燃气子公司在各自特许经营区域内都将独家经营城市管道燃气业务。
4、长输管道优势
公司拥有的天然气输送管道中,豫南支线与南驻支线已对接于驻马店分输站,使公司能将西气东输一线气源和西气东输二线气源进行互补互济,有利于保障沿线供气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博薛支线与豫南支线在薛店分输站实现对接,从而使公司长输管道覆盖区域自豫南地区扩展至豫北、豫中地区,为公司增加了来自山西煤层气的气源;同时公司通过安洛线及西一线薛店站向中石化采购天然气。公司拥有上述多个气源,各个气源互补互济,实现了河南省南北区域天然气管道的互连互通,扩大了公司天然气销售市场,形成了领先于竞争对手的优势,同时也提升了公司市场地位。
5、业务链优势
公司从事天然气中游长输管道和下游城市燃气业务,中游长输管道业务为下游城市燃气业务提供稳定的气源保障,有利于下游市场的培育和拓展;下游城市燃气业务促进和扩大了天然气市场,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天然气销售总量,为中游长输管道业务提供了市场需求,体现了中下游一体化的运营模式,巩固并增加了公司在省内的行业地位和整体竞争优势。
6、生产装备优势
公司拥有的豫南支线、南驻支线、博薛支线、许禹支线使用螺旋焊缝埋弧焊天然气输送专用钢管,引进美国的气液连动机构、球阀、调压器、德国的涡轮流量计;同时配备先进的自动化调度与管理系统。先进的自动化调度与管理系统将所有组件无缝地连成一体,动态显示输气支线各主要设备的状态、主要现场数据,实时、综合的反映复杂的动态生产过程。公司调度控制中心利用先进的自动化调度与管理系统完成了对豫南支线、南驻支线、博薛支线、许禹支线的监视、控制和生产管理。先进的控制方案、先进的生产设备及高效的监控管理软件等保证了整个输气系统安全、连续及高效运行,从而降低运营成本,提高企业效益。
7、管理优势
经过多年的生产经营,公司形成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管理方法,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在采购、安全生产、成本管理、客户服务等方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安全、低成本、高效率的生产和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同时,公司与天然气行业管理部门建立了良好沟通渠道,与中石油、中石化等上游气源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天然气政府定价导致的风险
目前,我国天然气销售价格由政府部门制定,由上游气源供应商门站价格、省内天然气长输管输费、城市燃气价格三部分组成。上游气源供应商门站价格由国家发改委制定基准价,供需双方在一定的浮动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省内长输管道管输费由省发改委制定;城市燃气价格由市、县级物价部门核定。政府物价部门在制定输气价格及城市燃气价格时,主要考虑因素为企业经营成本及合理利润;与石油、煤等各相关能源价格的比较;政府的能源利用政策等。
由于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调整价格有一定的周期,相对于市场变化,价格调整可能存在时间滞后性,公司向下游转移成本的能力可能在一定期限内受限。如果宏观经济环境或行业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尽管本公司可根据市场的变化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调整价格的申请,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仍可能不会及时和充分调整相关价格,则可能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作为公用事业行业,天然气价格的调整涉及千家万户,虽然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定价及价格调整时会充分考虑投资人的合理回报及稳定运行的重要性,但现行定价机制仍可能发生对公司不利的变化。
2、国家天然气行业政策和行业规划变化的风险
目前,天然气行业主要由国家发改委及各省发改委进行管理,建设、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安全监察、水土保持等实行专项管理。其中,国家发改委负责制定中长期能源发展规划,制定、实施行业政策和法规,并审批相应规模的管道建设工程。省发改委在相应权限之内,核准省内相应规模的项目。各级住建部门在相应权限范围内管理城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
在目前行业管理体制下,本公司已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业务经营模式,并建立了一定的竞争优势。若国家关于天然气行业的政策出现较大的改变,调整能源利用政策,打破原有的资源分配格局,调整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都将可能影响公司现有的竞争优势,从而影响公司的生产与经营,并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效益产生影响。
3、依赖重要供应商的风险
按照我国现行的天然气行业管理体制及相关政策,天然气由国家统筹分配和管理。目前本公司由中石油西气东输一线、西气东输二线及山西煤层气等气源供应天然气,已经形成一个多气源、多向流通的天然气管道网络。虽然公司博薛支线已经建成,但是,目前本公司主要气源供应商仍为中石油,若中石油天然气供应量大幅减少或生产运行中出现重大事故,短期内将对本公司的业务产生重大影响,并可能影响终端用户的生活与生产。
4、经营区域较小的风险
目前国内已发展天然气产业的省份,大多存在区域性的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形成了区域性长输管道由区域运营企业分割的市场格局。本公司主要业务集中在河南省。尽管公司计划未来通过新建、收购等多种方式扩大经营规模和扩展经营区域,但是公司资本实力有限,进入其他地区开展业务的难度较大,在一段时间内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仍将局限于河南省,如果河南省经济发展速度放慢或经济下滑,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5、管道毁损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风险
经营天然气管道输送及分销业务可能会受到各种事故及其他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天然气管道沿线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与管道的交叉、并行施工作业对管道可能造成损伤;非法占压管道的违章建筑可能对管道造成安全隐患;管道自身配套设施不完善,部分设施落后老化、材料缺陷、施工缺陷等也易造成安全事故。同时,天然气管道还可能受暴雨、洪水、地震、雷电等自然灾害的影响。上述因素可能导致本公司管道漏点、开孔及完全开裂等事故或严重后果,造成天然气泄漏、供应中断、火灾、爆炸、财产损毁、人员伤亡等事故。
6、面临其他能源竞争的风险
目前公司天然气的主要竞争产品为丰富而廉价的煤炭,但随着环保压力逐渐增大、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以及政府对城市燃煤限制的加强,天然气作为清洁能源的竞争优势稳步增强。但是近年来,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及其他生物能源发展迅速,这些新型能源有可能成为天然气的替代品。终端用户会根据成本、方便程度、安全及环境等因素做出选择,不能保证天然气会继续成为现时及未来终端用户的必然选择。若出现能替代天然气的新型能源,则本公司将面临一定的行业风险。
7、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驻马店天然气管网村村通工程”、“长垣市天然气利用工程”、“新郑蓝天燃气有限公司次高压外环及乡村天然气管网建设工程”三个城市燃气业务相关项目及偿还银行借款。公司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充分论证和系统规划,但在项目实施过程及后期经营中,如果政策、市场环境等方面出现重大变化,可能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顺利实施,以及项目完成后的经营过程中,如果出现当地乡村空心化程度加大、用户燃气安装意愿不强、安装后天然气使用量少等情形,会导致燃气安装入户率和天然气消费量不高等情形,进而影响到公司预期收益的实现,从而公司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8、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新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李新华持有蓝天投资67%的股权,蓝天投资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蓝天集团86.75%的股权,蓝天集团持有本公司44.84%股权;李新华还直接持有本公司6.54%的股份。本公司通过采取制定实施“三会”议事规则、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成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引入经营管理骨干人才成为股东等一系列措施,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规范运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出现损害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况,但不能排除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通过行使表决权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等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做出不利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行为的可能性。
9、控制权稳定性风险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控股股东蓝天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李新华,因涉及诉前财产保全程序导致其所持的公司股份被冻结数量为109,378,471股,被轮候冻结数量为252,672,011股,被司法标记数量为10,000,000股,上述事项暂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如后续未得到妥善解决,可能导致被强制过户、司法拍卖等风险情形发生,进而有可能存在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风险。公司与蓝天集团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蓝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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