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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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7-01 | 增发A股 | 2016-07-06 | 500.0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16-12-05 | 交易金额:3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上海博丹环境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50万股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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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屠海全 | ||
| 卖方:董杰 | ||
| 交易概述: 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股东董杰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1,500,000股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屠海全,其中以1.5元/股的价格成交1,000,000股,以1.8元/股的价格成交300,000股,以4.8元/股的价格成交200,000股,成交均价为2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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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6-01-19 | 交易金额:59.85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上海博丹环境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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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钟瑜 | ||
| 卖方:董杰 | ||
| 交易概述: 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股东董杰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399,000股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钟瑜,转让价格为1.50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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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0-08-03 | 交易金额:116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
| 交易方:上海鸿飞环保科技服务中心,董杰,陆绍飞,张文伟,陆凤飞 | 交易方式:担保,借款,采购设备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追认偶发性关联交易。1、公司于2019年7月31日与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借款人民币200.00万元,年利率9.84%,期限为2019年7月31日至2020年7月16日;该笔借款由董杰、陆绍飞、张文伟、陆凤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借款人民币200.00万元,年利率6.10%,期限为2019年9月30日至2020年9月29日;该笔借款由股东董杰、陆绍飞提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3、公司于2019年12月向实际控制人董杰女士个人借款500.00万元,董杰女士于2019年12月同意无条件豁免对公司的该500.00万债权。4、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与关联方上海鸿飞环保科技服务中心签订了一份总金额为260.00万元的设备采购合同,用于购买业务发展所需要的设备。 20200803: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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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0-04-09 | 交易金额:95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董杰,陆绍飞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经股东董杰、陆绍飞共同担保,公司将于2020年4月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950万元,该借款的年利率为4.55%,期限为2020年4月至2023年3月。 20200409: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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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7-06-29 | 原始质押股数:2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6-15至 2020-06-14 |
| 出质人:董杰 | ||
| 质权人:银领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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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董杰质押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98%。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2,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7年6月15日起至2020年6月14日止。质押权人为银领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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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12-28 | 原始质押股数:2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11-07至 2017-11-06 |
| 出质人:董杰 | ||
| 质权人:杭州银行上海长宁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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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董杰质押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7.4784%。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2,5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6年11月7日起至2017年11月6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贷款,质押权人为杭州银行上海长宁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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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7-12-08 | 本次解押股数:3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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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上海博丹环境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杰女士于2016年11月7日将2,500,00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质押给杭州银行上海长宁支行,质押详情请参看公司2016-068号公告。2017年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具体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4,303,333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故股东董杰质押股份数由2,500,000股相应变更为3,000,000股。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杰女士的通知,董杰女士质押给杭州银行上海长宁支行的3,000,00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已经全部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完成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的相关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为2017年1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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