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
| 2022-05-23 | 增发A股 | 2022-05-26 | 2197.64万 | - | - | - |
| 2017-05-08 | 增发A股 | 2017-05-11 | 500.50万 | - | - | - |
| 2016-05-16 | 增发A股 | 2016-05-23 | 580.0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25-12-12 | 交易金额:2000.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浙江康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
| 买方:宁波中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 | ||
| 交易概述: 宁波中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浙江康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金生物”)现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元,拟增加到人民币30,000,000元,即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00元,拟增加的投资款由公司全部出资。 |
||
| 公告日期:2025-09-30 | 交易金额:2489.98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宁波中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3.20%股权 |
||
| 买方:方明 | ||
| 卖方: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2025年8月7日,公司与方明先生签订《股份转让合同》,拟将持有宁波中药9,880,880股股份,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平台(新三板),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方明本人,转让总价为人民币24,899,817.60元。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宁波中药任何股份。 |
||
| 公告日期:2025-12-12 | 交易金额:52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方明 | 交易方式:资金占用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经公司自查,2025年7月31日,曾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明先生因资金周转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康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借用资金的情形,借款金额为人民币5,200,000元。上述事项已构成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截至目前,上述资金已经全部归还。 |
||
| 公告日期:2019-05-23 | 交易金额:1904.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方明,贝丹瑜,吴鼎爱等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2018年10月22日,公司与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北仑支行签署了330300721181025号借款合同,额度为人民币1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8年10月22日至2019年10月1日。方明、贝丹瑜、吴鼎爱为担保人,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2018年1月17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署了兴银甬保(高)字第海曙180016号《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保证额度为人民币1,000.00万元,保证额度有限期为2018年8月9日起至2021年8月9日止,方明、谢敏提供保证担保。根据业务情况每笔出口信保押汇单独签订《出口信保押汇协议》。2018年10月30日,公司与宁波市北仑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订了《流动资金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合同号:8251120180009001,金额为154.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2018年10月30日起至2021年10月29日止。担保方式为:抵押。以公司股东方明的房产做为抵押。最高贷款抵押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2018年3月26日,公司与浙江民泰商业银行签署了浙民泰商银高保字第B2070718000046号《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保证额度为人民币300.00万元,保证额度有限期为2018年3月26日起至2019年3月14日止,方明、谢敏、贝丹瑜、吴鼎爱、赵永明提供保证担保。2018年3月19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署了合同编号:2018信银甬最高额保证合同字第012056号《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保证额度为人民币150.00万元。方明、谢敏提供保证担保。根据公司业务情况每笔单独签订《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2018年8月13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署了合同编号:2018信银甬最高额保证合同字第021707号《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保证额度为人民币150.00万元。贝丹瑜、吴鼎爱提供保证担保。根据公司业务情况每笔单独签订《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 20190523:股东大会通过 |
||
| 质押公告日期:2021-12-02 | 原始质押股数:84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1-11-16至 2023-05-07 |
| 出质人:方明 | ||
| 质权人:宁波梵天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方明质押8,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4.65%。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4,2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4,2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21年11月16日起至2023年5月7日止(以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并清偿完毕为准)。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质押权人为宁波梵天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
| 解押公告日期:2023-01-19 | 本次解押股数:84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3-01-17 |
|
解押相关说明:
方明于2023年01月17日将质押给宁波梵天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的84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6-09 | 原始质押股数:71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6-08至 2018-06-07 |
| 出质人:方明 | ||
| 质权人:万志能 |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方明质押7,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3.34%。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7,1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7年6月8日起至2018年6月7日止。质押股份用于方明向万志能借款提供担保,质押权人为万志能,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
| 解押公告日期:2018-09-07 | 本次解押股数:71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9-07 |
|
解押相关说明:
宁波中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7日接到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明先生的通知,方明于2017年6月8日质押给万志能的7,100,000股公司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了解除证券质押的相关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为2018年9月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