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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
| 2017-05-03 | 增发A股 | 2017-05-08 | 1.28亿 | - | - | - |
| 2016-02-22 | 增发A股 | 2016-02-25 | 1.54亿 | - | - | - |
| 2015-10-12 | 增发A股 | 2015-10-29 | 1.00亿 | - | - | - |
| 公告日期:2024-04-29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重庆市千叶世纪珠宝有限公司100%股权,北京千叶珠宝(重庆)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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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千叶珠宝(深圳)有限公司 | ||
| 卖方:北京市千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根据北京市千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营效率,拟进行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千叶珠宝(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叶重庆”)拟吸收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千叶世纪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千叶世纪”)。吸收合并完成后,重庆千叶世纪予以注销,千叶重庆存续,并承继重庆千叶世纪全部资产、负债和业务。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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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3-04-27 | 交易金额:0.00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深圳市千叶世纪珠宝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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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北京千叶珠宝(重庆)有限公司 | ||
| 卖方:-- | ||
| 交易概述: 根据北京市千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优化资产结构,降低投资风险,提升管理运营效率,拟进行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千叶珠宝(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叶重庆”)拟吸收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千叶世纪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千叶”)。 吸收合并完成后,深圳千叶予以注销,千叶重庆存续,并承继深圳千叶全部资产、负债和业务。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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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2-09-15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千叶(上海)钻石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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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北京千叶珠宝(重庆)有限公司 | ||
| 卖方:-- | ||
| 交易概述: 根据北京市千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优化资产结构,降低投资风险,提升管理运营效率,拟进行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千叶珠宝(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叶重庆”)拟吸收公司全资子公司千叶(上海)钻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叶上海钻石”)。吸收合并完成后,千叶上海钻石予以注销,千叶重庆存续,并承继千叶上海钻石全部资产、负债和业务。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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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6-01-18 | 交易金额:47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北京市千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4.89%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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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林慧仙 | ||
| 卖方:林明杰 | ||
| 交易概述: 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明杰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林明杰将股份以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卖出6,000,000股。其中4,700,000股卖给林慧仙,林慧仙女士与林明杰先生存在关联关系即林慧仙女士是林明杰先生的妹妹,另双方已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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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6-01-13 | 交易金额:5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北京市千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500万股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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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林慧仙 | ||
| 卖方:林明杰 | ||
| 交易概述: 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明杰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500万股。(林明杰将股份以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卖给其妹林慧仙,交易双方存在关联关系即林慧仙女士是林明杰先生的妹妹,另双方已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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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6-01-18 | 交易金额:470.00 万元 | 转让比例:4.89 % |
| 出让方:林明杰 | 交易标的:北京市千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林慧仙 |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
| 公告日期:2016-01-13 | 交易金额:5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 |
| 出让方:林明杰 | 交易标的:北京市千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林慧仙 |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
| 公告日期:2025-12-26 | 交易金额:8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林明杰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26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林明杰拟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全年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个人授信业务。上述个人授信业务款项均用于本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托贷款、黄金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开证、福费廷、保函、内保外贷、融资租赁等,公司及子公司将向林明杰支付借款利息,利息根据实际借款金额及银行利率确定。上述个人授信事项拟由公司及子公司向各银行及金融机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形式的担保(或反担保),林明杰将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20251226: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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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1-16 | 交易金额:5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林明杰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北京市千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或“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明杰预计近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区支行申请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期限壹年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并由北京大兴发展融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现由我司为该笔融资向北京大兴发展融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同时,林明杰向我司提供全额反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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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1-03 | 交易金额:8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林明杰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25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林明杰拟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全年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个人授信业务。上述个人授信业务款项均用于本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托贷款、黄金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开证、福费廷、保函、内保外贷、融资租赁等,公司及子公司将向林明杰支付借款利息,利息根据实际借款金额及银行利率确定。上述个人授信事项拟由公司及子公司向各银行及金融机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形式的担保(或反担保),林明杰将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20250103: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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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1-03 | 交易金额: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北京国华商场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销售产品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北京国华商场有限责任公司发生销售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5000.0000万元。 20250103: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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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4-12-18 | 交易金额:84.18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
| 交易方:北京国华商场有限公司,林明杰 | 交易方式:购买产品,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24年公司预计与北京国华商场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国华商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兼董事长系公司董事邹淑珍)发生交易5000万元;2024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明杰拟向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个人授信业务用于本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金额约为8000万元;2024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明杰拟向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个人授信业务用于本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公司向关联方支付借款利息,预计发生金额根据实际借款金额及银行利率确定。 20240102:股东大会通过。 20241218:(2024)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84.182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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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4-12-17 | 交易金额:2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林明杰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北京市千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或“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明杰预计近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申请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期限贰年的个人经营性贷款,由我司为该笔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林明杰向我司提供全额反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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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4-10-15 | 交易金额:8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林明杰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公司预计2024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林明杰拟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全年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个人授信业务。上述个人授信业务款项均用于本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公司向关联方支付借款利息,预计发生金额根据实际借款金额及银行利率确定。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托贷款、黄金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开证、福费廷、保函、内保外贷、融资租赁等。上述事项拟由公司及子公司向各银行及金融机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形式的担保(或反担保)。 20240102:股东大会通过。 20241015:北京市千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或“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明杰预计近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申请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期限贰年的个人经营性贷款,由我司为该笔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林明杰向我司提供全额反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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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4-01-02 | 交易金额:26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控股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子公司 | ||
| 交易简介: 因公司发展需要,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公司预计2024年全年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法非金融机构申请单项融资或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托贷款、黄金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国内外信用证开证、福费廷、保函、内保外贷、融资租赁、银团业务等)及其他融资产品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6,000万元,期限为36个月以内。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在以上额度内决定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反担保)方式等具体事项。 20240102: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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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2-12-30 | 交易金额:8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林明杰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公司预计2023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林明杰拟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全年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个人授信业务。上述个人授信业务款项均用于本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托贷款、黄金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开证、福费廷、保函、内保外贷、融资租赁等。上述事项拟由公司及子公司向各银行及金融机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形式的担保(或反担保)。 20221230: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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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2-12-30 | 交易金额:13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
| 交易方:北京国华商场有限公司,林明杰 | 交易方式:购买产品,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预计2023年发生金额13000万元。 20221230: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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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2-01-06 | 交易金额:8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林明杰 | 交易方式:授信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公司预计2022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林明杰拟向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全年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的个人授信业务,上述个人授信业务款项均用于本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托贷款、黄金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开证、福费廷、保函、内保外贷、融资租赁等。 20220106: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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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2-01-06 | 交易金额:93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
| 交易方:林明杰,北京国华商场有限责任公司,高晓松等 | 交易方式:授信,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22年公司预计与北京国华商场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国华商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兼总经理系公司董事邹淑珍)发生交易5000万元;2022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明杰拟向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个人授信业务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金额约为8,000.00万元;2022年林明杰及其配偶高晓松、林慧仙及其配偶王啸天为公司及子公司授信业务、综合授信业务、融资产品等无偿提供保证、抵押、信用、质押等担保(或反担保),金额约为80,000.00万元;2022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明杰拟向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个人授信业务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支付借款利息,预计发生金额根据实际借款金额及银行利率确定。 20220106: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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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1-01-19 | 交易金额:8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林明杰 | 交易方式:租赁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公司预计2021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林明杰拟向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全年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的个人授信业务,上述个人授信业务款项均用于本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托贷款、黄金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开证、福费廷、保函、内保外贷、融资租赁等。 20210119: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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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1-01-19 | 交易金额:888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
| 交易方:北京国华商场有限责任公司,林明杰,高晓松等 | 交易方式:出售产品,担保等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21年公司预计与北京国华商场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国华商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兼总经理系公司董事邹淑珍)发生交易800万元;2021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明杰拟向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个人授信业务用于公司经营,金额约为8,000.00万元;2021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明杰及其配偶高晓松、公司股东林明强(林明杰与林明强系兄弟关系)及其配偶李美钦、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慧仙(林明杰与林慧仙系兄妹关系)及其配偶王啸天为公司及子公司授信业务、综合授信业务、融资产品等无偿提供抵押、信用、质押等担保(或反担保),金额约为80,000.00万元;2021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明杰拟向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个人授信业务用于公司经营,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明杰支付借款利息,预计发生金额根据实际借款金额及银行利率确定。 20210119: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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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0-01-14 | 交易金额:8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林明杰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预计在2020年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明杰拟向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全年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的个人授信业务。上述个人授信业务款项均用于公司经营,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托贷款、黄金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开证、福费廷、保函、内保外贷、融资租赁等。上述事项拟由公司向各银行及金融机构、担保公司等提供抵押、质押等形式的担保(或反担保)。 20200114: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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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0-01-14 | 交易金额:1095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
| 交易方:北京国华商场有限责任公司,林明杰,高晓松等 | 交易方式:担保,经济交易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20年公司预计与北京国华商场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国华商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兼总经理系公司董事邹淑珍)发生交易800万元;与哈尔滨鑫雅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鑫雅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系公司控股股东林明杰配偶高晓松之弟高小飞)发生交易700万元;2020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明杰拟向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个人授信业务用于公司经营,金额约为8,000.00万元;2020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明杰及其配偶高晓松、公司股东林明强(林明杰与林明强系兄弟关系)及其配偶李美钦、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慧仙(林明杰与林慧仙系兄妹关系)及其配偶王啸天为公司及子公司授信业务、综合授信业务、融资产品等无偿提供抵押、信用、质押等担保(或反担保),金额约为100,000.00万元;2020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明杰拟向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个人授信业务用于公司经营,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明杰支付借款利息,预计发生金额根据实际借款金额及银行利率确定。 20200114: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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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9-01-30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
| 交易方:林明杰,高晓松,林明强等 | 交易方式:担保,支付利息,财务资助,销售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19年度与关联方林明杰,高晓松,林明强等发生担保,支付利息,财务资助,销售等日常性关联交易。 20190130: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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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9-01-30 | 交易金额:8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林明杰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预计在2019年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明杰拟向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全年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的个人授信业务。上述个人授信业务款项均用于公司经营,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托贷款、黄金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开证、福费廷、保函、内保外贷、融资租赁等。上述事项拟由公司向各银行及金融机构、担保公司等提供抵押、质押等形式的担保(或反担保)。 20190130: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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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8-05-24 | 交易金额:2.49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林明杰 | 交易方式:购买珠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林明杰先生通过电商渠道在第三方平台购买北京市千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千叶品牌珠宝,合计购买金额24,859.83元。 20180524: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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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8-01-22 | 交易金额:8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林明杰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预计在2018年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明杰拟向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全年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的个人授信业务。上述个人授信业务款项均用于公司经营,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托贷款、黄金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开证、福费廷、保函、内保外贷、融资租赁等。上述事项拟由公司向各银行及金融机构、担保公司等提供抵押、质押等形式的担保(或反担保)。 20180122: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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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8-01-22 | 交易金额:109201.2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
| 交易方:林明杰,高晓松,林明强等 | 交易方式:担保和销售商品等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18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林明杰,高晓松,林明强等发生担保和销售商品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109201.2000万元。 20180122: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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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7-07-14 | 交易金额:705.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哈尔滨鑫雅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业务往来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北京市千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哈尔滨鑫雅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雅琳商贸”)签订协议,交易标的:2017年鑫雅琳商贸将依据其业务实际情况与我司发生经营性关联交易(2017年预计发生经营性关联交易不超过705万元)。 20170714: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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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7-05-19 | 交易金额:8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北京益得汇通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签订合同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2016年1月8日,北京市千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叶珠宝”)与北京益得汇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得汇通”)于北京签订协议,交易标的为8,000,000元。 20170519: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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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7-05-19 | 交易金额:247.03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哈尔滨鑫雅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签订协议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北京市千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哈尔滨鑫雅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雅琳商贸”)签订协议,交易标的为2,470,337.47元。 20170519: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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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7-05-19 | 交易金额:2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北京国华商场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财务资助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交易标的为北京国华商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华商场”)向北京市千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免费提供财务资助2000万元。 20170519: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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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7-01-05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
| 交易方:林明杰,高晓松,林明强等 | 交易方式:销售商品,担保等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在预计的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人办理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为公司及子公司授信业务或综合授信业务无偿提供抵押、信用、质押等担保(或反担保);关联方向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个人授信业务用于本公司经营;关联方向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个人授信业务用于本公司经营,公司向关联方支付借款利息;公司与北京国华商场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交易。 20170105: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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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5-12-09 | 交易金额:1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
| 交易方:林明杰,高晓松,林明亮等 | 交易方式:担保,授信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1、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授信业务或综合授信业务,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托贷款、黄金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国内外信用证开证、福费廷、保函、内保外贷,由关联方向各银行及金融机构、担保公司等提供担保(或反担保),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林明杰及其配偶高晓松提供(个人)家庭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或反担保);(2)林明杰以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或反担保);(3)林明亮及其配偶颜航提供(个人)家庭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或反担保);(4)北京国华商场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第三方担保(或反担保)。2、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明杰拟向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个人授信业务用于本公司经营,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托贷款、黄金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国内外信用证开证、福费廷、保函、内保外贷,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期限12个月。林明杰向公司收取上述贷款产生的利息,实际金额根据实际贷款金额及银行贷款利率确定。 20151209: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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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5-12-09 | 交易金额:8443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北京国华商场有限责任公司,林明杰等 | 交易方式:销售商品等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1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84430万元。 20151209: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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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5-11-13 | 交易金额:1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林明杰,高晓松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外大街支行申请4,000万元黄金租赁业务授信,同意其中1,000万元由林明杰及其配偶高晓松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外大街支行提供个人担保;剩余3,000万元同意本公司委托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向中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外大街支行提供担保,授信期限12个月。 20151113: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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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5-11-13 | 交易金额:11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林明杰,高晓松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1、因业务需要,北京市千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珠市口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黄金租赁业务授信,授信期限12个月。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该笔授信提供担保,同时,公司关联方采用以下措施向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①林明杰及其配偶高晓松提供家庭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②高晓松及其配偶林明杰提供家庭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③林明杰以其持有的公司362.4万股股权提供质押反担保。 2、因业务需要,公司向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进行融资,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期限每笔不超过两年。公司关联方采用以下方式向西藏信托有限公司提供担保:①林明杰、高晓松夫妻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②高晓松以其名下位于北京市崇文区花市枣苑1号楼2104号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3、因业务需要,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外大街支行申请4,000万元黄金租赁业务授信,同意其中1,000万元由林明杰、高晓松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外大街支行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外大街支行申请的的剩余3000万元提供担保,授信期限12个月。同时,公司关联方采用以下措施向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①林明杰及其配偶高晓松提供家庭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高晓松及其配偶林明杰提供家庭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②林明杰以其持有的公司380.52万股股权提供质押反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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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5-11-27 | 原始质押股数: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5-11-26至 -- |
| 出质人:林明杰 | ||
| 质权人: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义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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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股东股东林明杰持有公司股份5,000,000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4.53%。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5,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质押股份已于2025年11月26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质押权人为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义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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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5-04-25 | 原始质押股数:253.68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5-03-24至 -- |
| 出质人:林明杰 | ||
| 质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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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股东股东林明杰持有公司股份2,536,800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2.30%。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2,536,8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质押股份已于2025年3月24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质押权人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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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5-01-15 | 原始质押股数:1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5-01-13至 -- |
| 出质人:林明杰 | ||
| 质权人:北京通政城市副中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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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林明杰于2025年01月13日将其持有的1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北京通政城市副中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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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4-12-24 | 原始质押股数:1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4-12-20至 -- |
| 出质人:林明杰 | ||
| 质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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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林明杰于2024年12月20日将其持有的10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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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4-11-15 | 原始质押股数: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4-09-23至 -- |
| 出质人:林明杰 | ||
| 质权人: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义支行 | ||
|
质押相关说明:
林明杰于2024年09月23日将其持有的5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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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25-11-27 | 本次解押股数:5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5-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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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林明杰于2025年11月26日将质押给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义支行的5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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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4-11-15 | 原始质押股数:1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4-10-18至 -- |
| 出质人:高晓松 | ||
| 质权人:北京金正光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
质押相关说明:
高晓松于2024年10月18日将其持有的1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北京金正光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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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25-10-28 | 本次解押股数:1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5-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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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高晓松于2025年10月27日将质押给北京金正光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1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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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4-11-15 | 原始质押股数: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4-10-29至 -- |
| 出质人:林明杰 | ||
| 质权人:北京通政城市副中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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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林明杰于2024年10月29日将其持有的5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北京通政城市副中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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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25-05-13 | 本次解押股数:5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5-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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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林明杰于2025年05月12日将质押给北京通政城市副中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5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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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4-08-02 | 原始质押股数:1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4-07-31至 -- |
| 出质人:林明杰 | ||
| 质权人:北京通政城市副中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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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林明杰将其持有的1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北京通政城市副中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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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25-05-13 | 本次解押股数:1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5-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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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林明杰于2025年05月12日将质押给北京通政城市副中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1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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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3-12-27 | 原始质押股数:253.68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3-12-25至 -- |
| 出质人:林明杰 | ||
| 质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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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股东林明杰持有公司股份2,536,800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2.30%。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2,536,8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质押股份已于2023年12月25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质押权人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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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3-11-22 | 原始质押股数:1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3-11-20至 -- |
| 出质人:林明杰 | ||
| 质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桥支行 | ||
|
质押相关说明:
股东林明杰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9.06%。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0,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质押股份已于2023年11月20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质押权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桥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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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3-11-22 | 原始质押股数:26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3-11-20至 -- |
| 出质人:林明杰 | ||
| 质权人: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义支行 | ||
|
质押相关说明:
股东林明杰持有公司股份2,600,000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2.35%。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2,6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质押股份已于2023年11月20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质押权人为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义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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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3-04-20 | 原始质押股数:56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3-04-19至 -- |
| 出质人:林明杰 | ||
| 质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 | ||
|
质押相关说明:
股东林明杰持有公司股份5,600,000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5.07%。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5,6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质押股份已于2023年4月19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质押权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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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3-01-03 | 原始质押股数:253.68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2-12-30至 -- |
| 出质人:林明杰 | ||
| 质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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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林明杰于2022年12月30日将其持有的253.6800万股股份质押给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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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2-11-11 | 原始质押股数:7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2-11-03至 -- |
| 出质人:林明杰 | ||
| 质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桥支行 |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林明杰质押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6.34%。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7,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22年11月3日起至办理解除股权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融资,质押权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桥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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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2-11-09 | 原始质押股数:1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2-11-08至 2024-04-29 |
| 出质人:高晓松 | ||
| 质权人:北京金正光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高晓松质押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91%。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0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22年11月8日起至2024年4月29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融资,质押权人为北京金正光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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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1-10-28 | 原始质押股数:488.78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1-10-26至 2022-10-25 |
| 出质人:高晓松 | ||
| 质权人: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高晓松质押4,88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4.43%。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4,887,8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21年10月26日起至2022年10月25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融资,质押权人为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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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1-10-28 | 原始质押股数:252.44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1-10-26至 2022-10-25 |
| 出质人:林慧仙 | ||
| 质权人: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林慧仙质押2,52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2.2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2,524,4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21年10月26日起至2022年10月25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融资,质押权人为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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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1-10-28 | 原始质押股数:289.899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1-10-26至 2022-10-25 |
| 出质人:北京雁舞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质权人: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北京雁舞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2,898,990股,占公司总股本2.63%。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2,892,66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6,33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21年10月26日起至2022年10月25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融资,质押权人为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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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1-10-18 | 原始质押股数:7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1-10-15至 2023-09-26 |
| 出质人:林明杰 | ||
| 质权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林明杰质押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6.33%。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7,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21年10月15日起至2023年09月26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融资,质押权人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
||
| 质押公告日期:2021-09-30 | 原始质押股数:56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1-09-27至 2022-09-26 |
| 出质人:林明杰 | ||
| 质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 |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林明杰质押5,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07%。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5,6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21年9月27日起至2022年9月26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融资,质押权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
| 质押公告日期:2021-09-17 | 原始质押股数:515.56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1-09-14至 2022-09-13 |
| 出质人:林慧仙 | ||
| 质权人: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林慧仙质押5,15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4.7%。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5,155,6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21年9月14日起至2022年9月13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融资,质押权人为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
| 质押公告日期:2021-06-02 | 原始质押股数:181.2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1-05-31至 2022-05-30 |
| 出质人:林明杰 | ||
| 质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桥支行 |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林明杰质押1,8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64%。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812,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21年5月31日起至2022年5月30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融资,质押权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桥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
| 质押公告日期:2021-05-07 | 原始质押股数:1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1-04-27至 2022-04-27 |
| 出质人:高晓松 | ||
| 质权人:北京金正光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高晓松质押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90%。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21年4月27日起至2022年4月27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融资,质押权人为北京金正光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
| 质押公告日期:2021-04-13 | 原始质押股数:666.6666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1-04-07至 2022-04-07 |
| 出质人:林明杰 | ||
| 质权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林明杰质押6,666,666股,占公司总股本6.03%。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6,666,666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21年4月7日起至2022年4月7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融资,质押权人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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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1-01-25 | 原始质押股数:126.84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1-01-19至 2022-01-18 |
| 出质人:林明杰 | ||
| 质权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林明杰质押1,26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488%。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268,4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21年1月19日起至2022年1月18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融资,质押权人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
| 质押公告日期:2020-12-15 | 原始质押股数:126.84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0-12-09至 2021-12-09 |
| 出质人:林明杰 | ||
| 质权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林明杰质押1,26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5%。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26,84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20年12月9日起至2021年12月9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融资,质押权人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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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0-12-08 | 原始质押股数:253.68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0-12-04至 2021-12-04 |
| 出质人:林明杰 | ||
| 质权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林明杰质押2,53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2.3%。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2,536,8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20年12月4日起至2021年12月4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融资,质押权人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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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0-11-17 | 原始质押股数:768.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0-11-12至 2021-11-11 |
| 出质人:林慧仙 | ||
| 质权人: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林慧仙质押7,6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6.9557%。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7,68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20年11月12日起至2021年11月11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融资,质押权人为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
| 质押公告日期:2020-11-17 | 原始质押股数:488.78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0-11-12至 2021-11-11 |
| 出质人:高晓松 | ||
| 质权人: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高晓松质押4,88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4.426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4,887,8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20年11月12日起至2021年11月11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融资,质押权人为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
| 质押公告日期:2020-11-17 | 原始质押股数:289.899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0-11-12至 2021-11-11 |
| 出质人:北京雁舞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质权人: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北京雁舞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2,898,990股,占公司总股本2.6256%。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2,892,66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6,33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20年11月12日起至2020年11月11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融资,质押权人为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
| 质押公告日期:2020-09-15 | 原始质押股数:7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0-09-14至 2022-04-02 |
| 出质人:林明杰 | ||
| 质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桥支行 |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林明杰质押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6.33%。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7,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20年9月14日起至2022年4月2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融资,质押权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桥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
| 质押公告日期:2020-06-09 | 原始质押股数:181.2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0-06-05至 2021-06-05 |
| 出质人:林明杰 | ||
| 质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桥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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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林明杰质押1,8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64%。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812,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20年6月5日起至2021年6月5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融资,质押权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桥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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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0-04-22 | 原始质押股数:543.6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0-04-20至 2021-04-21 |
| 出质人:林明杰 | ||
| 质权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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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林明杰质押5,4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5,436,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20年4月20日起至2021年4月21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融资,质押权人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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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0-04-01 | 原始质押股数:362.4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0-03-30至 2021-04-01 |
| 出质人:林明杰 | ||
| 质权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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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林明杰质押3,62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2822%。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3,624,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20年3月30日起至2021年4月1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融资,质押权人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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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0-01-02 | 原始质押股数:253.68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12-30至 2020-12-31 |
| 出质人:林明杰 | ||
| 质权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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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林明杰质押2,53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2.30%。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2,536,8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9年12月30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融资,质押权人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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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9-11-11 | 原始质押股数:768.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11-07至 2020-11-13 |
| 出质人:林慧仙 | ||
| 质权人:锦州银行阜成门支行 |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林慧仙质押768万股,高晓松质押本公司488.78万股,北京雁舞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本公司289.8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4.01%。股东高晓松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488.78万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股东林慧仙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768万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股东北京雁舞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289.266万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6,33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9年11月7日起至2020年11月13号止。质押股份用于融资,质押权人为锦州银行阜成门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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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9-11-11 | 原始质押股数:488.78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11-07至 2020-11-13 |
| 出质人:高晓松 | ||
| 质权人:锦州银行阜成门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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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林慧仙质押768万股,高晓松质押本公司488.78万股,北京雁舞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本公司289.8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4.01%。股东高晓松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488.78万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股东林慧仙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768万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股东北京雁舞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289.266万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6,33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9年11月7日起至2020年11月13号止。质押股份用于融资,质押权人为锦州银行阜成门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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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9-11-11 | 原始质押股数:289.899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11-07至 2020-11-13 |
| 出质人:北京雁舞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质权人:锦州银行阜成门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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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林慧仙质押768万股,高晓松质押本公司488.78万股,北京雁舞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本公司289.8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4.01%。股东高晓松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488.78万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股东林慧仙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768万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股东北京雁舞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289.266万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6,33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9年11月7日起至2020年11月13号止。质押股份用于融资,质押权人为锦州银行阜成门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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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9-05-07 | 原始质押股数:380.52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4-29至 2020-05-30 |
| 出质人:林明杰 | ||
| 质权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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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于2019年5月6日收到中国结算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该证明载明公司股东林明杰质押3,80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3.45%。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3,805,2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9年4月29日起至2020年5月30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融资,质押权人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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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9-04-12 | 原始质押股数:543.6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4-10至 2020-05-15 |
| 出质人:林明杰 | ||
| 质权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林明杰质押5,4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92%。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5,436,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9年4月10日起至2020年5月15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融资,质押权人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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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9-04-04 | 原始质押股数:107.8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4-02至 2021-04-30 |
| 出质人:林明杰 | ||
| 质权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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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林明杰质押1,07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98%。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078,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9年4月2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融资,质押权人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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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9-04-04 | 原始质押股数:352.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4-02至 2021-04-30 |
| 出质人:高晓松 | ||
| 质权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高晓松质押3,5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1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3,510,55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9,45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9年4月2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融资,质押权人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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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9-03-22 | 原始质押股数:362.4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3-21至 2020-04-30 |
| 出质人:林明杰 | ||
| 质权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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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林明杰质押3,62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28%。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3,624,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9年3月21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融资,质押权人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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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8-11-19 | 原始质押股数:253.68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11-15至 2019-11-14 |
| 出质人:林明杰 | ||
| 质权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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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林明杰质押2,53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2.2976%。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2,536,8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8年11月15日起至2019年11月14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融资,质押权人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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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8-11-13 | 原始质押股数:488.78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11-09至 2019-11-08 |
| 出质人:高晓松 | ||
| 质权人: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成门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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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高晓松及北京雁舞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质押7,786,790股,占公司总股本7.0525%。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7,780,46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6,33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8年11月9日起至2019年11月8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融资,质押权人为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成门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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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8-11-13 | 原始质押股数:289.899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11-09至 2019-11-08 |
| 出质人:北京雁舞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质权人: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成门支行 |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高晓松及北京雁舞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质押7,786,790股,占公司总股本7.0525%。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7,780,46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6,33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8年11月9日起至2019年11月8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融资,质押权人为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成门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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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8-11-01 | 原始质押股数:768.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10-30至 2019-10-29 |
| 出质人:林慧仙 | ||
| 质权人:锦州银行阜成门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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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林慧仙质押7,6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6.96%。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7,68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8年10月30日起至2019年10月29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融资,质押权人为锦州银行阜成门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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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8-05-03 | 原始质押股数:822.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4-27至 -- |
| 出质人:林明杰 | ||
| 质权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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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林明杰质押8,2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7.44%。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8,22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起始日期为2018年4月27日。质押股份用于融资,质押权人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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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8-04-13 | 原始质押股数:380.52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3-29至 -- |
| 出质人:林明杰 | ||
| 质权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林明杰质押3,80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3.45%。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3,805,2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起始日期为2018年3月29日。质押股份用于融资,质押权人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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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8-03-15 | 原始质押股数:543.6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3-13至 -- |
| 出质人:林明杰 | ||
| 质权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林明杰质押5,4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92%。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5,436,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起始期限为2018年3月13日。质押股份用于融资,质押权人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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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8-02-14 | 原始质押股数:362.4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2-12至 -- |
| 出质人:林明杰 | ||
| 质权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林明杰质押3,62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28%。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3,624,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起始日期为2018年2月12日。质押股份用于融资,质押权人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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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8-01-30 | 原始质押股数:181.2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1-25至 -- |
| 出质人:林明杰 | ||
| 质权人: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林明杰质押1,8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60%。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812,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起始日期为2018年1月25日。质押股份用于贷款,质押权人为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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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7-11-03 | 原始质押股数:756.78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1-01至 -- |
| 出质人:高晓松 | ||
| 质权人: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成门支行 |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高晓松、北京雁舞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林慧仙合计质押15,466,790股,占公司总股本14.01%。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5,460,46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6,33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7年11月1日起。质押股份用于贷款,质押权人为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成门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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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7-11-03 | 原始质押股数: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1-01至 -- |
| 出质人:林慧仙 | ||
| 质权人: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成门支行 |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高晓松、北京雁舞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林慧仙合计质押15,466,790股,占公司总股本14.01%。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5,460,46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6,33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7年11月1日起。质押股份用于贷款,质押权人为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成门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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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7-11-03 | 原始质押股数:289.899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1-01至 -- |
| 出质人:北京雁舞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质权人: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成门支行 |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高晓松、北京雁舞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林慧仙合计质押15,466,790股,占公司总股本14.01%。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5,460,46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6,33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7年11月1日起。质押股份用于贷款,质押权人为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成门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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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7-11-03 | 原始质押股数:289.899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至 -- |
| 出质人:北京雁舞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质权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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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北京雁舞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了其持有的289.8990万股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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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7-11-03 | 本次解押股数:289.899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10-26 |
|
解押相关说明:
2017年11月01日,北京市千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股东通知2017年10月26日在中国股权登记结算中心办理了高晓松756.78万股、北京雁舞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89.899万股和林慧仙500.00万股的股权解押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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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7-06-20 | 原始质押股数:37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6-16至 -- |
| 出质人:林慧仙 | ||
| 质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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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林慧仙质押3,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35%。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3,7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起始2017年6月16日。质押股份用于贷款,质押权人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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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7-05-26 | 原始质押股数:7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5-24至 -- |
| 出质人:林明杰 | ||
| 质权人:北京银行天桥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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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林明杰质押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6.30%。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7,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起始日期:2017年5月24日。质押股份用于贷款,质押权人为北京银行天桥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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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9-01-10 | 本次解押股数:7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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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林明杰于2019年01月09日将质押给北京银行天桥支行的7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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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7-02-24 | 原始质押股数:634.2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2-22至 -- |
| 出质人:林明杰 | ||
| 质权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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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林明杰质押6,34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6.10%。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6,342,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起始日期2017年2月22日。质押股份用于贷款,质押权人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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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9-01-10 | 本次解押股数:634.2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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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林明杰于2019年01月09日将质押给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634.2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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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12-27 | 原始质押股数:279.5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12-23至 -- |
| 出质人:林慧仙 | ||
| 质权人:北京恒泰普惠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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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林慧仙质押2,79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6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2,795,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起始日期为2016年12月23日。质押股份用于其他,质押权人为北京恒泰普惠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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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7-06-14 | 本次解押股数:279.5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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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2017年06月14日,北京市千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明杰及林慧仙通知:其质押给北京恒泰普惠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526.3万股权(其中包括:林明杰246.8万股、林慧仙279.5万股)于2017年06月12日在中国结算中心办理了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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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12-13 | 原始质押股数:362.4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12-06至 -- |
| 出质人:林明杰 | ||
| 质权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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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2016年12月12日接到公司股东林明杰进行股权质押的通知。公司股东林明杰质押3,62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4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3,624,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起始期限为2016年12月6日。质押股份用于贷款,质押权人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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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7-12-21 | 本次解押股数:362.4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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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2017年12月19日,北京市千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明杰通知:其质押给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362.4万股权于2017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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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10-11 | 原始质押股数:756.78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9-30至 -- |
| 出质人:高晓松 | ||
| 质权人: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成门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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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高晓松质押7,56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7.30%。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7,567,8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起始日期为2016年9月30日。质押股份用于贷款,质押权人为锦州银行阜成门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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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7-11-03 | 本次解押股数:756.78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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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2017年11月01日,北京市千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股东通知2017年10月26日在中国股权登记结算中心办理了高晓松756.78万股、北京雁舞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89.899万股和林慧仙500.00万股的股权解押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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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10-11 | 原始质押股数: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9-30至 -- |
| 出质人:林慧仙 | ||
| 质权人: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成门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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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林慧仙质押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81%。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5,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起始日期为2016年9月30日。质押股份用于贷款,质押权人为锦州银行阜成门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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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7-11-03 | 本次解押股数:5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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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2017年11月01日,北京市千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股东通知2017年10月26日在中国股权登记结算中心办理了高晓松756.78万股、北京雁舞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89.899万股和林慧仙500.00万股的股权解押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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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09-23 | 原始质押股数:839.835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至 -- |
| 出质人:高晓松 | ||
| 质权人: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成门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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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2016年09月22日,北京市千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股东林慧仙、高晓松、北京雁舞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知:其质押给锦州银行北京阜成门支行的1942.56万股权(其中:林慧仙813.459万股、高晓松839.835万股、北京雁舞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89.266万股)于2016年09月21日在中国结算中心办理了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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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6-09-23 | 本次解押股数:839.835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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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2016年09月22日,北京市千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股东林慧仙、高晓松、北京雁舞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知:其质押给锦州银行北京阜成门支行的1942.56万股权(其中:林慧仙813.459万股、高晓松839.835万股、北京雁舞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89.266万股)于2016年09月21日在中国结算中心办理了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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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09-23 | 原始质押股数:289.266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至 -- |
| 出质人:北京雁舞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 ||
| 质权人: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成门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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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2016年09月22日,北京市千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股东林慧仙、高晓松、北京雁舞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知:其质押给锦州银行北京阜成门支行的1942.56万股权(其中:林慧仙813.459万股、高晓松839.835万股、北京雁舞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89.266万股)于2016年09月21日在中国结算中心办理了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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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6-09-23 | 本次解押股数:289.266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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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2016年09月22日,北京市千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股东林慧仙、高晓松、北京雁舞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知:其质押给锦州银行北京阜成门支行的1942.56万股权(其中:林慧仙813.459万股、高晓松839.835万股、北京雁舞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89.266万股)于2016年09月21日在中国结算中心办理了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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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09-08 | 原始质押股数:543.6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9-06至 -- |
| 出质人:林明杰 | ||
| 质权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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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林明杰质押5,4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22%。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5,436,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6年9月6日。质押股份用于贷款,质押权人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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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7-09-22 | 本次解押股数:543.6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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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2017年09月21日,北京市千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明杰通知:其质押给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543.6万股票于2017年09月21日在中国结算中心办理了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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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07-20 | 原始质押股数:822.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7-18至 -- |
| 出质人:林明杰 | ||
| 质权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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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林明杰质押8,2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7.91%。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8,22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起始期限为2016年7月18日。质押股份用于融资,质押权人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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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9-01-10 | 本次解押股数:822.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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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林明杰于2019年01月09日将质押给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822.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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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07-12 | 原始质押股数:246.8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7-01至 -- |
| 出质人:林明杰 | ||
| 质权人:北京恒泰普惠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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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于2016年7月8日接到股东林明杰先生的通知。公司股东林明杰质押2,4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37%。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2,468,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起始日期为2016年7月1日。质押股份用于个人借款,质押权人为北京恒泰普惠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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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7-06-14 | 本次解押股数:246.8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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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2017年06月14日,北京市千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明杰及林慧仙通知:其质押给北京恒泰普惠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526.3万股权(其中包括:林明杰246.8万股、林慧仙279.5万股)于2017年06月12日在中国结算中心办理了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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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05-31 | 原始质押股数:455.24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5-24至 -- |
| 出质人:林慧仙 | ||
| 质权人:北京恒泰普惠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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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林慧仙质押4,55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4.38%。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4,552,4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起始日期为2016年5月24日。质押股份用于个人借款,质押权人为北京恒泰普惠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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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7-06-02 | 本次解押股数:455.24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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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2017年06月01日,北京市千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慧仙通知:其质押给北京恒泰普惠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455.24万股权于2017年05月31日在中国结算中心办理了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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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02-25 | 原始质押股数:7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2-23至 -- |
| 出质人:林明杰 | ||
| 质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桥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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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林明杰质押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7.27%。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7,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起始日期为2016年2月23日。质押股份用于向北京银行天桥支行申请9,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授信期限两年,质押权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桥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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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7-05-25 | 本次解押股数:7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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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2017年05月24日,北京市千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明杰通知:其质押给北京银行天桥支行的700万股权于2017年05月23日在中国结算中心办理了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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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01-25 | 原始质押股数:634.2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1-21至 -- |
| 出质人:林明杰 | ||
| 质权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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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林明杰质押6,34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6.5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6,342,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起始日期为2016年1月21日。质押股份用于公司向银行融资:(一)2016年1月,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银行”)北京分行申请3,000万元的授信,授信期限一年,林明杰、高晓松为上述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同时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上述授信中的2,000万提供保证担保。2016年1月14日,林明杰与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编号为“WKD2016字第C0008-1号”的《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林明杰将其持有的253.68万股的股权进行质押,此笔质押已于2015年1月21日在中国结算中心办理了林明杰253.68万股股权质押手续。(二)2016年1月,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珠市口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3,000万元的授信,授信期限一年,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3,000万保证担保,2016年1月19日,林明杰与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编号为“WKD2015字第C0272-1号”的《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林明杰将其持有的380.52万股的股权进行质押,此笔质押已于2015年1月21日在中国结算中心办理了林明杰380.52万股股权质押手续。质押权人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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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7-02-16 | 本次解押股数:634.2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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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2017年02月14日,北京市千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明杰通知:其质押给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253.68万股权及380.52万股权均于2017年02月09日在中国结算中心办理了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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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01-21 | 原始质押股数:313.459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1-19至 -- |
| 出质人:林慧仙 | ||
| 质权人: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成门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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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林慧仙质押3,134,590股,占公司总股本3.26%。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3,134,59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起始日为2016年1月19日。质押股份用于将其所持有的北京市千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3,134,590股股权质押给锦州银行,置换原质押在锦州银行的实际控制人林明杰3,134,590股股权,质押权人为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成门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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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6-09-23 | 本次解押股数:313.459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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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2016年09月22日,北京市千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股东林慧仙、高晓松、北京雁舞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知:其质押给锦州银行北京阜成门支行的1942.56万股权(其中:林慧仙813.459万股、高晓松839.835万股、北京雁舞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89.266万股)于2016年09月21日在中国结算中心办理了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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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01-18 | 原始质押股数: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1-14至 -- |
| 出质人:林慧仙 | ||
| 质权人: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成门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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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林慧仙质押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1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5,0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起始日为2016年1月14日。因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林慧仙与锦州银行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将其所持有的北京市千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500万股股权质押给锦州银行,置换原质押在锦州银行的实际控制人林明杰500万股股权,质押权人为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成门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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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6-09-23 | 本次解押股数:5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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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2016年09月22日,北京市千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股东林慧仙、高晓松、北京雁舞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知:其质押给锦州银行北京阜成门支行的1942.56万股权(其中:林慧仙813.459万股、高晓松839.835万股、北京雁舞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89.266万股)于2016年09月21日在中国结算中心办理了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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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01-06 | 原始质押股数:279.945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至 -- |
| 出质人:高晓松 | ||
| 质权人: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成门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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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2016年01月04日,北京市千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股东高晓松、北京雁舞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北京合众劲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通知:其质押给锦州银行北京阜成门支行的股权于2016年1月4日在中国结算中心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解除质押股份数额如下:高晓松279.945万股、北京雁舞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144.633万股、北京合众劲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388.881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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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6-01-06 | 本次解押股数:279.945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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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2016年01月04日,北京市千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股东高晓松、北京雁舞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北京合众劲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通知:其质押给锦州银行北京阜成门支行的股权于2016年1月4日在中国结算中心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解除质押股份数额如下:高晓松279.945万股、北京雁舞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144.633万股、北京合众劲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388.881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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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01-06 | 原始质押股数:144.633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至 -- |
| 出质人:北京雁舞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 ||
| 质权人: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成门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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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2016年01月04日,北京市千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股东高晓松、北京雁舞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北京合众劲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通知:其质押给锦州银行北京阜成门支行的股权于2016年1月4日在中国结算中心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解除质押股份数额如下:高晓松279.945万股、北京雁舞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144.633万股、北京合众劲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388.881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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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6-01-06 | 本次解押股数:144.633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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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2016年01月04日,北京市千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股东高晓松、北京雁舞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北京合众劲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通知:其质押给锦州银行北京阜成门支行的股权于2016年1月4日在中国结算中心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解除质押股份数额如下:高晓松279.945万股、北京雁舞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144.633万股、北京合众劲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388.881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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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01-06 | 原始质押股数:388.881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至 -- |
| 出质人:北京合众劲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 ||
| 质权人: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成门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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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2016年01月04日,北京市千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股东高晓松、北京雁舞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北京合众劲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通知:其质押给锦州银行北京阜成门支行的股权于2016年1月4日在中国结算中心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解除质押股份数额如下:高晓松279.945万股、北京雁舞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144.633万股、北京合众劲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388.881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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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6-01-06 | 本次解押股数:388.881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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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2016年01月04日,北京市千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股东高晓松、北京雁舞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北京合众劲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通知:其质押给锦州银行北京阜成门支行的股权于2016年1月4日在中国结算中心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解除质押股份数额如下:高晓松279.945万股、北京雁舞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144.633万股、北京合众劲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388.881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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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01-05 | 原始质押股数:813.459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12-31至 -- |
| 出质人:林明杰 | ||
| 质权人: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成门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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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林明杰质押8,134,590股,占公司总股本8.45%。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8,134,59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起始日为2015年12月31日。质押股份用于置换原质押在锦州银行的北京市千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813.459万股股权(含高晓松279.945万股股权、北京雁舞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144.633万股股权,北京合众劲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388.881万股股权)。质押权人为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成门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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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6-01-21 | 本次解押股数:313.459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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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2016年01月19日,北京市千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股东林明杰通知:其质押给锦州银行北京阜成门支行的3,134,590股权于2016年1月19日在中国结算中心办理了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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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01-04 | 原始质押股数:1540.2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12-30至 -- |
| 出质人:林明杰 | ||
| 质权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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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林明杰质押15,40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6.00%。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5,402,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5年12月30日起。质押股份用于融资,质押权人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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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6-02-04 | 本次解押股数:1540.2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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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2016年02月04日,北京市千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股东林明杰通知:其质押给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1540.2万股股权于2016年02月04日在中国结算中心办理了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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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5-11-24 | 原始质押股数:362.4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11-20至 2016-11-19 |
| 出质人:林明杰 | ||
| 质权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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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林明杰质押3,62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76%。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3,624,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自2015年11月20日起一年。质押股份用于黄金租赁业务授信,质押权人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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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6-11-29 | 本次解押股数:362.4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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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2016年11月28日,北京市千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股东林明杰通知:其质押给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3,624,000股权于2016年11月25日在中国结算中心办理了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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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5-11-24 | 原始质押股数:543.6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9-08至 -- |
| 出质人:林明杰 | ||
| 质权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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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为满足本公司的用款需求,本公司向招商银行北京朝外大街支行申请3,000万元的授信,授信期限一年,本公司提供林明杰、高晓松、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保证担保;2015年8月28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明杰与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编号“WKD2015字第C0181-1号”的《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林明杰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43.6万股的股权进行质押,此笔质押已于2015年9月8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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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6-08-25 | 本次解押股数:543.6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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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2016年8月23日,北京市千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股东林明杰通知:其质押给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543.6万股权于2016年8月23日在中国结算中心办理了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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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5-11-24 | 原始质押股数:27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12-17至 -- |
| 出质人:林明杰 | ||
| 质权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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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2014年12月13日,为满足本公司的用款需求,本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银行”)北京分行申请4,000万元的授信,授信期限一年,本公司提供林明杰、高晓松保证担保,同时本公司委托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2,000万保证担保,2014年12月17日,林明杰与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编号为“WKD2014字第C0158-1号”的《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林明杰将其持有的3%的股权(公司股份制改造后,上述出质股权数额由57.87万元调整为270万股)进行质押,此笔质押已于2014年12月17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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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6-01-05 | 本次解押股数:27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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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2015年12月31日,北京市千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明杰先生的通知如下:2014年12月13日,为满足本公司的用款需求,本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银行”)北京分行申请4,000万元的授信,授信期限一年,本公司提供林明杰、高晓松保证担保,同时本公司委托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2,000万保证担保,2014年12月17日,林明杰与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编号为“WKD2014字第C0158-1号”的《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林明杰将其持有的3%的股权(公司股份制改造后,上述出质股权数额由57.87万元调整为270万股)进行质押,此笔质押已于2014年12月17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2015年12月23日,我司归还南京银行110KG黄金,至此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我司提供的2,000万保证担保解除,我司于2015年12月31日在中国结算办理了林明杰270万股股权解押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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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5-11-24 | 原始质押股数:27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3-24至 -- |
| 出质人:林明杰 | ||
| 质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外大街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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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2015年3月26日,为满足本公司的用款需求,本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北京朝外大街支行申请贷款2,000万元整,贷款期限一年,林明杰以其持有的本公司2,700万股的股权进行质押,此笔股权质押于2015年3月24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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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6-01-04 | 本次解押股数:27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5-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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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2015年12月30日,北京市千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明杰先生的通知,林明杰先生于2015年3月24日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外大街支行27,000,000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已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的相关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为2015年12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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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5-11-24 | 原始质押股数:36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11-20至 -- |
| 出质人:林明杰 | ||
| 质权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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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2014年11月27日,为满足本公司的用款需求,本公司向招商银行北京朝外大街支行申请3,000万元的授信,授信期限一年,本公司提供林明杰、高晓松、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保证担保,2014年11月2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明杰与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编号“WKD2014字第C0121-1号”的《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林明杰将其持有的4%的股权(公司股份制改造后,上述出质股权数额由77.157948万元调整为360万股)进行质押,此笔股权质押于2014年11月20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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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5-12-09 | 本次解押股数:36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5-1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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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2015年12月7日,北京市千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明杰先生的通知,林明杰先生于2014年11月20日质押给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3,600,000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已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的相关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为2015年12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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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年内上市公司无股份冻结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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