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晟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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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要事件

2026-04-24 披露时间: 更多>> 将于2026-04-24披露《2025年年报》
2026-04-17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2026-04-02 发布公告:
2026-03-30 大宗交易:
2026-03-27 发布公告:
2026-03-27 诉讼仲裁: 公司收到和发起诉讼仲裁共计1起
2026-03-26 发布公告:
2026-03-24 发布公告:
2026-03-23 发布公告: 《兆晟科技: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起诉书的公告(已取消)》
2026-03-03 大宗交易:
2026-02-12 大宗交易:
2026-02-10 大宗交易:
2026-02-09 大宗交易:
2026-02-05 违规处罚:
2025-11-28 违规处罚:
2025-08-26 分配预案: 详情>> 2025年中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董事会通过
2025-08-26 业绩披露: 详情>> 2025年中报每股收益0.51元,净利润3051.8万元,同比去年增长-6.89%
2025-08-26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8-15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2.审议关于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3.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后续事项 4.审议关于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5.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制度》《董事会制度》 6.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治理制度 7.审议关于确定公司独立董事津贴 8.审议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9.审议独立董事选举
2025-07-21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6-11 实施分红: 详情>> 10派3.4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5-06-11,除权除息日为2025-06-12,派息日为2025-06-12
2025-05-16 股东大会: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审议《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2025-04-25 业绩披露: 详情>> 2024年年报每股收益1.36元,净利润8183.97万元,同比去年增长25.91%
2025-04-25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4-25 参控公司: 参控ThermEyeTec Europe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昆明南旭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苏州零度感知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2025-04-18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公司员工向公司股东杭州晟辉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议案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担保明细

全部
序 号:2 担保金额:0.00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4-07-08至2027-07-08
担 保 方:浙江兆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昆明南旭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0.00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4-07-08至2027-07-08
担 保 方:浙江兆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昆明南旭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6-02-05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时任总经理姜磊,公司时任董事、副总经理陈尔铭,公司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叶剑利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1号)第八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及姜磊、陈尔铭、叶剑利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就上述股份代持事项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再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你们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告日期:2025-11-28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姜磊,公司时任董事、副总经理陈尔铭,公司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叶剑利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主动报告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1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现对兆晟科技、姜磊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对陈尔铭、叶剑利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