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电子烟及其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产品类型:

    自主品牌产品、OEM/ODM

  • 产品名称:

    自主品牌产品 、 OEM/ODM

  • 经营范围:

    电子烟(不含烟草制品)、雾化器、USB充电器、电池(不含糊式锌锰电池、镍镉电池、开口式普通铅酸蓄电池、氧化汞原电池及电池组、锌汞电池)、电子配件、开关电源、LED灯具、发光二极管照明、电子产品、烟油的研发、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运营业务数据

最新公告日期:2025-04-29 
业务名称 2024-12-31
专利数量:授权专利:发明专利(项) 5.00
专利数量:授权专利:外观专利(项) 21.00
专利数量:授权专利:实用新型专利(项) 8.00
专利数量:申请专利:发明专利(项) 4.00
专利数量:申请专利:外观专利(项) 12.00
专利数量:申请专利:实用新型专利(项) 5.00

主营构成分析

报告期
报告期

加载中...

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加载中...
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您对此栏目的评价: 有用 没用 提建议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8472.8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36.18%
  • A0002
  • A0018
  • A0003
  • A0001
  • A0011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A0002
2552.90万 10.90%
A0018
2038.55万 8.71%
A0003
2030.48万 8.67%
A0001
1217.70万 5.20%
A0011
633.21万 2.70%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4598.22万元,占总采购额的29.46%
  • 湖南聚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宇腾韵科技有限公司
  • 惠州市凯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腾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江西宏易创新电子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湖南聚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96.27万 7.02%
深圳市宇腾韵科技有限公司
967.97万 6.20%
惠州市凯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965.61万 6.19%
深圳腾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884.32万 5.67%
江西宏易创新电子有限公司
684.04万 4.38%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1.53亿元,占营业收入的54.06%
  • A0002
  • A0003
  • A0001
  • A0011
  • A0013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A0002
6178.27万 21.85%
A0003
3450.60万 12.20%
A0001
2300.32万 8.13%
A0011
1704.79万 6.03%
A0013
1654.78万 5.85%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5207.29万元,占总采购额的29.51%
  • 深圳市宇腾韵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聚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东莞市华佳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尚格半导体有限公司
  • 惠州市竤泰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深圳市宇腾韵科技有限公司
1982.97万 11.24%
湖南聚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963.56万 5.46%
东莞市华佳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807.97万 4.58%
杭州尚格半导体有限公司
737.23万 4.18%
惠州市竤泰科技有限公司
715.57万 4.05%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1.60亿元,占营业收入的49.09%
  • A0001
  • A0002
  • A0003
  • A0004
  • A0005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A0001
4038.88万 12.36%
A0002
3744.76万 11.46%
A0003
3622.75万 11.09%
A0004
2566.00万 7.85%
A0005
2067.55万 6.33%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6330.79万元,占总采购额的34.66%
  • 湖南聚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吉安市优特利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尚格半导体有限公司
  • 深圳市君浩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市维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湖南聚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178.61万 11.93%
吉安市优特利科技有限公司
1718.91万 9.41%
杭州尚格半导体有限公司
1065.47万 5.83%
深圳市君浩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723.88万 3.96%
广州市维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643.92万 3.53%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3.17亿元,占营业收入的48.62%
  • Elda Ltd
  • AKS HOLDING LTD
  • POLYFLAME EUROPE SAS
  • AKIVA SARL
  • MY OFFICE USA CORP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Elda Ltd
8106.36万 12.44%
AKS HOLDING LTD
7868.67万 12.08%
POLYFLAME EUROPE SAS
7558.87万 11.60%
AKIVA SARL
5469.54万 8.40%
MY OFFICE USA CORP
2673.70万 4.10%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43亿元,占总采购额的35.41%
  • 湖南聚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吉安市优特利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尚格半导体有限公司
  • 惠州市竤泰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亿舒华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湖南聚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522.29万 11.21%
吉安市优特利科技有限公司
3111.55万 7.72%
杭州尚格半导体有限公司
2809.98万 6.97%
惠州市竤泰科技有限公司
2455.32万 6.09%
深圳市亿舒华科技有限公司
1378.87万 3.42%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1.62亿元,占营业收入的52.47%
  • AKIVA SARL
  • AKS HOLDING LTD
  • AMERICA JUICE CO LLC
  • ONYX GROUP LLC
  • ALTIO FORTE PTE LTD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AKIVA SARL
5196.81万 16.81%
AKS HOLDING LTD
4212.10万 13.62%
AMERICA JUICE CO LLC
2930.27万 9.48%
ONYX GROUP LLC
2192.45万 7.09%
ALTIO FORTE PTE LTD
1691.63万 5.47%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6463.77万元,占总采购额的29.48%
  • 东莞聚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惠州市竤泰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尚格半导体有限公司
  • 东莞市冉旭电子有限公司
  • 深圳市优特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东莞聚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683.46万 7.68%
惠州市竤泰科技有限公司
1640.17万 7.48%
杭州尚格半导体有限公司
1238.06万 5.65%
东莞市冉旭电子有限公司
1015.49万 4.63%
深圳市优特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886.59万 4.04%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1.商业模式  公司主要的商业模式是在电子烟细分行业内,依托对行业发展方向的深入理解,不断开发符合市场发展方向的产品,发挥技术优势、设计优势等,主要采取“ODM/OEM生产并指定销售”的经营和销售模式,向海外电子烟品牌销售商提供电子烟及其配套产品,以获取收入、利润及现金流。  公司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香港五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五典联创科技有限公司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香港蒸器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销售平台,承接海外订单与收款。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五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法国设立全资子公司ITSUWAFRANCESociét... 查看全部▼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1.商业模式
  公司主要的商业模式是在电子烟细分行业内,依托对行业发展方向的深入理解,不断开发符合市场发展方向的产品,发挥技术优势、设计优势等,主要采取“ODM/OEM生产并指定销售”的经营和销售模式,向海外电子烟品牌销售商提供电子烟及其配套产品,以获取收入、利润及现金流。
  公司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香港五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五典联创科技有限公司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香港蒸器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销售平台,承接海外订单与收款。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五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法国设立全资子公司ITSUWAFRANCESociétéparactionssimplifiée(法国五轮简易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市场推广、市场活动及品牌管理。
  公司持有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电子烟产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有效期至2027年9月30日。许可范围:烟弹生产(出口);烟弹代加工(出口);烟弹品牌持有(出口);电子烟烟具生产(出口);电子烟烟具代加工(出口);电子烟烟具品牌持有(出口);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生产(出口);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代加工(出口);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品牌持有(出口)。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上年度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后至报告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
  2.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全球电子烟细分市场消费稳定增长,但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1)业务经营情况
  2025年,公司继续以欧美等海外市场为主,同时推广内销(内销仅包括为《烟草专卖许可证》许可范围为品牌持有的企业代加工,其最终销售地为海外)。202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34,149,987.71元,较去年同期282,806,092.00元,下降了48,656,104.29元,下降比率17.20%。收入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海外市场同质化产品竞争激烈,公司主推产品“明油电子烟”(以一次性电子烟为主)因用户产品体验有待提升,销量未达预期;其他电子烟产品因差异化优势不明显,收入占比亦有所下降。
  公司2023年、2024年和2025年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5.99%、30.00%和25.95%,2025年毛利率较上年下降4.05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海外市场同质化产品竞争激烈,市场同类产品销售定价较低,公司随行就市。其次,公司产品结构较上年复杂,单位产品耗用人员工时增加,人员工资增加。
  1.研发创新
  公司一直以“自主创新,紧跟市场需求”为宗旨,研发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换弹电子烟、开放式电子烟等,研发侧重环保、合规、模块化、大口数、增强客户体验。
  报告期内,公司拥有有效专利123件,其中:发明专利7件,实用新型专利40
  件,外观设计专利76件;公司拥有软件著作权16项。研发投入与当期营业收入比率为9.53%。
  2.自有品牌推广
  公司立足于长远发展的考虑,自2017年以来,积极推广VAPESOUL、VOOM等自有品牌电子烟,不同品牌面向不同消费群体。报告期内,公司拥有注册商标71件,其中境外注册商标20件。本期自有品牌产品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22.38%。2026年,公司将继续推进自主品牌电子烟的销售。
  (二)行业情况
  电子烟自2004年在中国发明起,至今已有近20年历史。电子烟行业发展迅速,中国宝安为电子烟的主要生产基地,上下游产业链配套齐全,技术创新处于国际领先地位。电子烟主要以出口为主,销往欧美等地区。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FCTC官网新闻稿,截至2024年2月5日,《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共有183个缔约方。缔约方结合《公约》要求,在减少烟草需求的措施、减少烟草供给的措施、减少烟草危害的措施等方面均取得积极进展,如多措并举防止未成年人使用烟草、打击烟草制品非法贸易、加强新型烟草产品监管等。多国制定了电子烟的管控政策、税收标准,并且随着一次性电子烟产品的热销,由其带来的环保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按照各国对电子烟的属性定位及是否禁止销售和使用的差异,可将电子烟的监管方式分为以下五类:视为烟草制品进行监管、视为医药产品进行监管、视为普通消费品进行监管、禁止销售、禁止销售和使用。
  国内电子烟政策:2021年11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国令第750号,以下简称《决定》),增加第六十五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2022年3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发布了《电子烟管理办法》,于5月1日正式施行,其后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了多条与《电子烟管理办法》配套的相关政策。电子烟产业政策目标之一为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统筹市场需求和有效供给,通过市场准入许可和总量管理等方式推动实现供需平衡。《电子烟》国家标准于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规定雾化物不应对未成年人产生诱导性,不应使产品特征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光伏等产品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规定,自2026年4月1日起,将取消电子烟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
  主要出口目的地国家电子烟政策简述:
  美国: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对于蒸汽型电子烟出台了全面详细的监管政策,监管力度十分严格;2020年6月,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新型烟草产品上市前申请(PMTA)指南》,该指南对电子烟碱输送装置、电子烟及类似蒸汽产品在美国上市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欧盟:烟草产品指令(TPD)是用来规范和监督产品制造、销售、展示(产品设计,包装等)环节及所有烟草和烟草相关产品(例如电子烟产品)的法规。电子烟及相关产品将接受TPD其中的第20章(article20)的规管。
  英国:2024年1月29日,英国政府宣布英国将禁止销售一次性电子烟,此举旨在解决青少年吸电子烟人数不断攀升的问题。
  俄罗斯:2020年7月,俄罗斯烟草控制法的新修正案引入了一种新的“含尼古丁产品”(NCPs),包括加热烟草制品、溶液、液体和含有尼古丁等产品,正式将电子烟相关产品作为烟草产品监管,允许电子烟进口、销售。在之后的三年内,俄罗斯卫生部、工业与贸易部等部门相继出台法律法规,扩大烟草制品监管范围,指定所有适用于烟草产品的限制也适用于含尼古丁产品,包括无尼古丁系统。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在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含)间为每件67卢布;电子烟产品进口增值税设置为20%;关税为CIF价5-20%。
  阿联酋:2019年,阿联酋标准化计量局(ESMA)将电子烟(包含电子雾化产品与加热烟草产品)的销售合法化,并制定了电子烟零售和批发法规标准《电子尼古丁产品(传统烟草产品平替)规范》。进口商和制造商必须遵守阿联酋合格评定计划(ECAS)的要求,并从MOIAT获得受管制产品的合格证书,合格证书是产品已获得阿联酋联邦政府批准的证明。
  从行业状况来看,监管趋严,竞争激烈,企业挑战增加。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市场竞争风险
  电子烟制造中心在中国,深圳是我国以及全球电子烟生产的中心,全国总计有超过500家电子烟制造厂家,绝大多数采用OEM/ODM进行销售,部分厂家虽逐步建立自主品牌进入市场,但与国际烟草巨头扎根国内电子烟市场、不断扩大品牌知名度相比,国内消费市场尚未打开,品牌推广进度迟缓。国内企业在出口市场竞争激烈,也开始布局国内市场销售。随着国际烟草巨头对电子烟生产企业的整合及逐步进入国内电子烟消费市场,国内生产企业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
  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共同实际控制人钟鸣、郭小平合计持有公司75.0177%股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具有重要决定权,虽然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但如果制度不能得到严格执行,实际控制人可能利用其对本公司的控股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向、人事安排等进行不当控制,从而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公司治理风险
  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后,建立了一系列旨在规范公司治理的制度,确立了符合公司现阶段发展的内控机制和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管理层已按照新的治理机制要求执行各项治理制度,但仍可能发生不按制度执行的情况。
  国内市场开拓风险
  目前,国内电子烟制造企业以出口销售为主,同时,2022年10月1日起,电子烟企业需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并按许可范围经营,因为公司暂未取得经营许可范围含内销的烟草专卖生产许可证,所以公司暂无法开展最终销售目的地为国内的电子烟销售业务。公司存在国内市场开拓未达预期、影响公司经营的风险。
  汇兑损失的风险
  2015年开始,为规范关联交易,公司逐步开始与国外客户直接签订合同或通过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签订合同,公司采用外币进行销售结算,目前公司已采取外汇套期保值措施。2024年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性增强。由于公司应收账款规模不是很大,汇兑损失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随着公司对海外市场的进一步开拓及外销收入的进一步增长,如果人民币相对美元大幅度升值公司账面将会产生较大的汇兑损失,继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销售渠道发生变化的风险
  由于电子烟在国内(已获批经营许可范围的少部分企业可在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交易除外)、部分国外国家或地区已经不允许网络销售,所以国内销售受到的影响很大,国外销售也受到一定影响。产生销售收入降低的风险。
  电子烟行业政策风险
  2022年3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发布了《电子烟管理办法》,于5月1日正式施行,其后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了多条与《电子烟管理办法》配套的相关政策。电子烟产业政策目标之一为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统筹市场需求和有效供给,通过市场准入许可和总量管理等方式推动实现供需平衡。为扩大生产能力进行基本建设或者技术改造、分立、合并、撤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公司产生不能直接根据自身需求及时扩大产能而影响发展的风险。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