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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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13 | 增发A股 | 2019-03-18 | 7180.00万 | - | - | - |
| 2018-02-12 | 增发A股 | 2018-02-22 | 1.20亿 | - | - | - |
| 2016-04-06 | 增发A股 | 2016-04-11 | 812.7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19-08-23 | 交易金额:635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REBOHOLDINGUSA,INC.6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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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重庆睿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重庆博奥实业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收购方:重庆睿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翻睿溥光电”)交易对手方:重庆博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奥实业”)交易标的:REBOHOLDINGUSA,INC.(睿博控股(美国)有限公司)60.00%的股权(以下简称“REBO-USA”或“睿博(美国)”)。 交易事项:公司向博奥实业购买其所持有的REBO-USA60.00%的股权。 交易价格:人民币63,500,000.00元。 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下称“《重组办法》”)第二条的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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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9-04-26 | 交易金额:2.01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重庆正泽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60.00%股权,Boxun Industry(Germany)GmbH100%股权,Rebo Holding USA,Inc.4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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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重庆睿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重庆博迅工业有限公司,重庆博奥实业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中,睿博光电拟向博迅工业(中国)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正泽汽车60.00%的股权,同时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博奥实业持有的REBO(美国)40%的股权以及博迅工业(德国)100%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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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9-08-23 | 交易金额:635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重庆博奥实业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先进收购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收购方:重庆睿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翻睿溥光电”) 交易对手方:重庆博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奥实业”) 交易标的:REBOHOLDINGUSA,INC.(睿博控股(美国)有限公司)60.00%的股权(以下简称“REBO-USA”或“睿博(美国)”)。 交易事项:公司向博奥实业购买其所持有的REBO-USA60.00%的股权。 交易价格:人民币63,500,000.00元。 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下称“《重组办法》”)第二条的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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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9-05-23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
| 交易方:重庆博奥实业有限公司,重庆盛华化工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借款,收购价款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1、公司与重庆博奥实业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2018年度,公司子公司重庆正泽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而抵押物不足,重庆博奥实业有限公司以房地产和土地作为抵押物为重庆正泽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上述担保未收取费用。2、公司与重庆博奥实业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2018年度,公司与重庆博奥实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签署购买资产协议,以1,673.10万欧元收购其持有的博迅工业(德国)100%的股权。协议约定收购价款应于先决条件成就之日起五年内完成支付,并按年利率7.50%计息至价款付清为止。至2018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完成的收购价款为人民币4,830.00万元。3、公司与重庆博奥实业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2017年,公司子公司博迅工业(德国)向重庆博奥实业取得借款10,000,000欧元,借款期限为5年,到日期为2022年10月26日,约定年利率7.5%,每半年付息一次,到期还本。2018年,博迅工业(德国)向重庆博奥实业获得借款12,500,000欧元,借款期限为5年,约定年利率7.5%,自2020年最后一月开始每月支付当月利息,到期偿还本金及剩余利息。以上借款均不含任何担保或抵押。4、公司与重庆盛华化工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2018年5月30日,公司子公司重庆正泽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与重庆盛华化工有限公司就2017年2月签订《原材料采购合同》签订补充协议,由于生产计划变更导致原材料未交付,双方签订解除《原材料采购合同》,且经双方协商本集团支付的预付账款视同为借款,按年利率5.70%由重庆盛华化工有限公司向本集团支付利息。2018年4月10日,正泽汽车已收到重庆盛华化工有限公司归还的5,000.00万元借款。 20190523: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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