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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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8-04 | 增发A股 | 2017-08-10 | 2385.00万 | - | - | - |
| 2016-04-11 | 增发A股 | 2016-04-15 | 3200.0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26-07-03 | 交易金额:48.78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合肥锐晶创芯新材料有限公司8%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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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海南马腾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卖方:-- | ||
| 交易概述: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合伙企业认购合肥锐晶创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锐晶”)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8.7805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合伙企业持有合肥锐晶8%的股权。合肥锐晶是一家专业从事人造金刚石单晶研发,生产,销售的企业,公司为了优化战略布局,拟通过增资合肥锐晶切入金刚石新材料领域,拓展材料业务版图,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根据合肥锐晶2025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为71.30万元,净资产为69.95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为72.33万元, 净利润为-20.0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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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7-05-18 | 交易金额:20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失败 |
| 交易标的: 台州经济开发区滨二路北侧、南洋科技南侧,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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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 ||
| 交易概述: 基于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参与台州市国土资源局推出的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竞拍。出让地块位于台州经济开发区滨二路北侧、南洋科技南侧,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出让使用年限为50年。出让地块范围是东至用地边线,南至滨二路,西至用地边线,北至用地边线,面积为26670平方米,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1734万元,保证金为人民币347万元,交易成交金额预计在人民币2,000万元,最终金额以公司与台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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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2-04-21 | 交易金额:24447.51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
| 交易方:富诗曼,陈国喜,浙江南洋科技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商品,担保等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因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夜光明”、“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需要,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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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1-09-10 | 交易金额:12604.95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
| 交易方:王增友,浙江国顺富诗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陈国喜等 | 交易方式:采购商品,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1)2020年度公司向关联方浙江国顺富诗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采购商品16,690.27元。(2)2018年度公司向关联方陈国喜采购商品11,833.29元,2019年度公司向关联方陈国喜采购商品9,071.56元,2020年度公司向关联方陈国喜采购商品8,200.00元,2021年1-6月份公司向关联方陈国喜采购商品3,680.00元。(3)2019年3月5日,陈国顺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公司于2019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5日期间向该行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最高债权限额内产生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19年3月20日,王增友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公司于2019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5日期间向该行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最高债权限额内产生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4)2019年11月12日,陈国顺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公司在自2019年11月12日至2022年11月12日止的期间内与该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债权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600万元为限。(5)2020年3月17日,浙江国顺富诗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陈国顺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17日期间内发生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的借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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