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明胶、胶原蛋白肽及其延伸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

  • 产品类型:

    明胶、磷酸氢钙、胶原蛋白肽

  • 产品名称:

    明胶 、 磷酸氢钙 、 胶原蛋白肽

  •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药用辅料生产;药用辅料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饮料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饲料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工业酶制剂研发;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营构成分析

报告期
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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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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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您对此栏目的评价: 有用 没用 提建议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4982.7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40.54%
  • 客户1
  • 客户2
  • 客户3
  • 客户4
  • 客户5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客户1
2219.64万 18.06%
客户2
1583.26万 12.88%
客户3
502.65万 4.09%
客户4
346.21万 2.82%
客户5
330.97万 2.69%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3674.04万元,占总采购额的44.10%
  • 供应商1
  • 供应商2
  • 供应商3
  • 供应商4
  • 供应商5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供应商1
1270.61万 15.25%
供应商2
1143.97万 13.73%
供应商3
504.16万 6.05%
供应商4
467.83万 5.62%
供应商5
287.48万 3.45%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5249.1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34.14%
  • 客户A
  • 客户B
  • 客户C
  • 客户D
  • 客户E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客户A
2843.29万 18.49%
客户B
808.05万 5.26%
客户C
626.99万 4.08%
客户D
505.76万 3.29%
客户E
465.01万 3.02%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6112.97万元,占总采购额的89.03%
  • 供应商A
  • 供应商B
  • 供应商C
  • 供应商D
  • 供应商E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供应商A
4464.85万 65.03%
供应商B
731.61万 10.66%
供应商C
438.66万 6.39%
供应商D
314.83万 4.59%
供应商E
163.02万 2.37%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3976.8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30.55%
  • 客户A
  • 客户B
  • 客户C
  • 客户D
  • 客户E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客户A
1847.22万 14.19%
客户B
704.23万 5.41%
客户C
612.39万 4.70%
客户D
418.64万 3.22%
客户E
394.34万 3.03%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4424.42万元,占总采购额的78.82%
  • 供应商A
  • 供应商B
  • 供应商C
  • 供应商D
  • 供应商E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供应商A
2290.22万 40.80%
供应商B
1056.83万 18.83%
供应商C
567.72万 10.11%
供应商D
261.47万 4.66%
供应商E
248.18万 4.42%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2335.7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27.77%
  • 客户A
  • 客户B
  • 客户C
  • 客户D
  • 客户E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客户A
741.87万 8.82%
客户B
481.19万 5.72%
客户C
419.47万 4.99%
客户D
390.14万 4.64%
客户E
303.10万 3.60%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3185.32万元,占总采购额的55.39%
  • 供应商A
  • 供应商B
  • 供应商C
  • 供应商D
  • 供应商E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供应商A
2033.35万 35.36%
供应商B
429.23万 7.46%
供应商C
393.38万 6.84%
供应商D
167.65万 2.92%
供应商E
161.71万 2.81%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2234.6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28.67%
  • 客户A
  • 客户B
  • 客户C
  • 客户D
  • 客户E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客户A
770.00万 9.88%
客户B
438.25万 5.62%
客户C
373.36万 4.79%
客户D
327.37万 4.20%
客户E
325.62万 4.18%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2991.63万元,占总采购额的51.42%
  • 供应商1
  • 供应商2
  • 供应商3
  • 供应商4
  • 供应商5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供应商1
1812.76万 31.16%
供应商2
437.15万 7.51%
供应商3
306.65万 5.27%
供应商4
237.81万 4.09%
供应商5
197.26万 3.39%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商业模式:  本公司处于C2770-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行业,是一家集明胶、胶原蛋白肽及其延伸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为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明胶主要分药用辅料明胶和食品添加剂明胶两大类,药用辅料明胶主要用于软胶囊和硬胶囊,食品添加剂明胶主要用于糖果、乳制品、肉制品等食品,骨胶原蛋白肽主要应用于食品、化妆品等。磷酸氢钙主要应用于饲料添加剂。公司的主要客户类型为药品、胶囊、食品企业和终端消费群体。  关键资源:生物法制骨明胶技术是我公司的关键技术,公司联合中科院理化技术研究所率先在明胶行业实现生物法制骨明胶技... 查看全部▼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商业模式:
  本公司处于C2770-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行业,是一家集明胶、胶原蛋白肽及其延伸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为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明胶主要分药用辅料明胶和食品添加剂明胶两大类,药用辅料明胶主要用于软胶囊和硬胶囊,食品添加剂明胶主要用于糖果、乳制品、肉制品等食品,骨胶原蛋白肽主要应用于食品、化妆品等。磷酸氢钙主要应用于饲料添加剂。公司的主要客户类型为药品、胶囊、食品企业和终端消费群体。
  关键资源:生物法制骨明胶技术是我公司的关键技术,公司联合中科院理化技术研究所率先在明胶行业实现生物法制骨明胶技术的工业化,是对传统明胶生产工艺的升级革新,也是目前唯一成功使用生物酶法技术进行规模化生产的明胶企业。“酶法制骨明胶技术的工业化”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厅科技成果鉴定,公司经营资质健全,结合药企GMP体系要求,公司生产过程严格按照药用辅料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公司相继通过了ISO9001、ISO22000及HACCP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报告期初,公司新增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报告期末,公司拥有专利17项,其中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12项,登记科技成果9项,知识产权独立清晰。
  主要客户及销售模式:公司现拥有年产3000吨明胶、2000吨骨胶原蛋白肽生产规模,本公司的主要客户为药品、胶囊和食品生产企业。明胶产品主要以生产资料销售,直接面向企业,公司根据产品优势,开发专用明胶,满足客户专用的定制化需求。胶原蛋白肽同时以生产资料和终端产品进行销售,报告期内终端产品主要以线上销售为主,直接面向消费者,产品销往全国各地。
  收入模式: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明胶、胶原蛋白肽、磷酸氢钙的销售,市场面向全国。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较上年度未发生重大变化。
  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438,340.26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40%;实现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373,702.9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00%;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134,891,451.79元,较上年期末减少6.40%。
  公司将进一步通过技术研发、生产线优化改造及加强产品市场开拓力度等经营策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促进公司快速、健康、持续发展。
  (二)行业情况
  公司主要致力于生物法明胶、胶原蛋白肽及其延伸产品的技术研发、品质提升及市场推广,生物法明胶技术目前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同时,公司构建以明胶、胶原蛋白肽等产品协同发展、互相促进的专业化、多样性的产品布局,并大力推进明胶、胶原蛋白肽应用市场的开发,进一步满足大健康市场的需求。
  1、药用辅料所处行业发展情况
  目前,在新版《药品管理法》的实行背景下,我国对辅料的监管审评将逐渐与欧美企业接轨。从共同审评审批制度的细分规则来看,更强调将药品视为由原料药、药包材、辅料组成的有机整体,而辅料的监管相对更为接近备案制,强调制剂企业的主体责任,有利于激活辅料企业的研发积极性。未来,在共同审评政策背景下,我国药用辅料企业产品稳定性和供应能力将成为下游制药企业的重要考量因素,行业内龙头企业将凭借其规模、品类、价格的优势,逐步巩固市场地位,促使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此外,药用辅料在制药环节具有关键性作用,加大对药用辅料的研究和应用力度,鼓励和促进药用辅料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已成为国家医药行业主管部门、专业科研机构和企业界的共识。未来,下游医药制剂工业的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将对药用辅料的安全性、优质性和高效性提出更高要求,并推动药用辅料行业向专业化、规范化、高效化发展。
  2、大健康产业市场情况
  随着社会发展,人们的健康意识逐步提升,消费者对营养健康食品和健康美妆个护等方面的需求持续增长。胶原蛋白凭借其独特的理化特点,其应用场景正加速扩展至营养健康、美妆个护以及新材料应用等领域。此外,中国明胶行业年会也指出,胶原蛋白肽在营养补充剂应用中增长速度最快,含有胶原蛋白肽的产品逐渐增加,而“皮肤、关节和骨骼健康”是胶原蛋白的主要应用领域。人口老龄化、教育程度提升、消费观念转变、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将综合推动营养健康品消费的发展。
  明胶、胶原蛋白肽可广泛应用于医药、食品、营养健康食品、化妆美容等领域,拥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和发展条件。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1、应收账款较大的风险
  2025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20,458,620.71元,比2024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8,923,141.56元减少8,464,520.85元,降低29.27%。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存在坏账风险。应对措施:随着公司市场业务规模的扩大,客户的认可度增加,产品质量的保证,公司信誉度提高,赊销情况减少,销售人员加大资金回款力度,减少应收账款的额度。
  2、技术泄密的风险
  公司于2014年12月15日取得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颁发的登记号为2014150的科技成果成功转化鉴定证书,该证书为非专利证书,项目名称为酶法制骨明胶技术的工业化,获证单位为宁夏鑫浩源明胶有限公司和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同时公司申请了多项相关专利,成为国内首家生物酶法制造骨明胶工业化的企业。公司生物明胶技术在同行业降低成本、提高质量方面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一旦泄密竞争对手将蜂拥而起,虽然公司专门聘请了维护知识产权的律师事务所,在制度建设、人员保密、申请专利等方面专门制定保密措施,但仍存在技术泄密的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已经聘请专业维护知识产权的律师事务所,在制度建设、人员保密、申请专利等方面专门制定保密措施。
  3、产业政策风险
  明胶行业是一个受监管程度较高的行业,其监管部门包括国家及各级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同时,我国明胶行业的产业政策、行业法规也正在逐步制订和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将进一步促进我国明胶行业有序、健康地发展,但也有可能会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并可能对企业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若公司在经营策略上不能及时调整,顺应国家有关的产业政策和行业法规的变化,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应对措施:根据国家有关的产业政策和行业法规的变化,我公司已及时在经营策略上进行调整以应对产业政策方面风险,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4、股权支付对公司未来利润造成影响的风险
  公司2014年与中科院理化所签订了明胶技术使用合同,合同中约定:“公司向中科院理化技术研究所支付现金和股权作为专利许可使用费,现金支付日期为公司在年产400吨生产线贯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20万元;年产1,500吨生产线贯通之日起,连续五年内,每年支付80万元;股权部分支付日期为公司在年产400吨生产线贯通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向中科院理化所以1元/股价格定向增发150万股,公司与中科院理化所约定在初始注册资本1,500万元时按10%的比例享有150万元的股份”。2018年全年公司生产明胶产量已大于400吨。因此,因上述股权部分尚未支付完成,如若未来中科院理化要求履行相关协议,公司向中科院理化所以1元/股价格股票发行时,每股价格将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届时该股票发行涉及股权支付,将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应对措施:后期随着公司产能的释放,导致收入及利润的不断提高,上述事项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将不断减小。公司一直与中科院理化所商议后续入股事项,该项风险将得到消除。
  5、一期生产厂房搬迁风险
  公司与银欣纸业签署《厂房租赁协议》,银欣纸业将位于宁夏吴忠市金积工业园区(造纸循环园)的厂房及设备等出租给公司使用,租赁期限自2022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公司已在该厂房建立生产线。因历史遗留问题,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租赁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也未取得土地使用证。应对措施:公司每年按时支付厂房租赁费,一直与银欣纸业、吴忠市人民政府协商,若该土地所有权在租赁期满后出让给我公司。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