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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要事件

2025-12-08 投资互动:
2025-10-24 业绩披露: 详情>> 2025年三季报每股收益-0.66元,净利润-6612.38万元,同比去年增长1.65%
2025-10-24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8-26 分配预案: 详情>> 2025年中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董事会通过
2025-08-26 业绩披露: 详情>> 2025年中报每股收益-0.42元,净利润-4248.99万元,同比去年增长-15.27%
2025-08-26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8-26 参控公司: 参控北京宏亘禾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北京星箭长空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8.8236%,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2025-07-22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025-05-15 分配预案: 详情>> 2024年年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股东大会通过
2025-05-15 股东大会: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25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04-24 业绩披露: 详情>> 2024年年报每股收益-1.54元,净利润-1.54亿元,同比去年增长-377.13%
2025-04-24 业绩披露: 详情>> 2025年一季报每股收益-0.21元,净利润-2085.18万元,同比去年增长-12.23%
2025-04-24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4-24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4-24 违规处罚:
2025-04-24 参控公司: 参控北京宏亘禾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北京星箭长空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8.8200%,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2025-04-16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5-03-31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2025-01-24 业绩预告: 预计年报业绩:净利润-1.65亿元至-1.35亿元,下降幅度为-412.58%至-319.38% 变动原因 
原因:
公司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   1、因风电行业市场竞争加剧,产品单价下降,导致产能利用率未能达到预期水平,以及前期新建项目转为固定资产,本期折旧费用提升等原因,导致本期产品毛利率大幅下滑;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的相关要求,公司综合考虑市场等因素,对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评估和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拟计提跌价准备、资产减值准备;   3、可转债利息本期暂停资本化导致本期进入损益的利息费用增加;   4、由于行业竞争加剧,导致部分客户的回款周期延长,致使报告期内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较上期有所增加。
2024-12-31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5-04-24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处罚对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吴君三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24-06-21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处罚对象: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钟宇,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依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决定对钟宇,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钟宇,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强化信息披露管理,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收到本决定书的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证券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