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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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4-13 | 增发A股 | 2016-04-19 | 9717.29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18-04-24 | 交易金额:48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浙江艺能影院经营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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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浙江艺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 卖方:浙江艺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姜懿,许毅天 | ||
| 交易概述: 公司参股公司浙江艺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按照浙江艺能影院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实收资本金额收购其三位股东拥有的全部艺能影院股份,其中以人民币500,000.00元收购艺能传媒持有的10%股份,以人民币4,300,000.00元收购姜懿持有的50%股份,以人民币0元收购许毅天持有的40%股份,本次收购完成后,艺能资产将持有艺能影院100%股份。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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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7-04-27 | 交易金额:0.00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杭州艺能天顺影视文化有限公司3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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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浙江艺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刘湘江,房叔林 | ||
| 交易概述: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杭州艺能天顺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艺能天顺”)30%股权。艺能天顺注册地为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413号1108室,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00.00元。本次收购前,艺能天顺的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股70%,刘湘江持股15%,房叔林持股15%,截至本公告日艺能天顺实收资本为750,000.00元,由艺能传媒实缴750,000.00元,刘湘江、房叔林实缴均为零元。本公司拟以零元收购刘湘江15%股权,同时以零元收购房叔林15%股权,并承担其二人未对艺能天顺实行的90万元出资义务。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艺能天顺100%股权,艺能天顺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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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9-03-18 | 交易金额:477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
| 交易方:杭州易乐益科技有限公司,贺为,北京艺能星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租赁,担保,管理人员薪酬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子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19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杭州易乐益科技有限公司,贺为,北京艺能星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等发生租赁,担保,管理人员薪酬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4770.0000万元。 20190318: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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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8-05-23 | 交易金额:22.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贺为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司于2018年1月2日购买别克GL8商务车一辆,购车方式为厂家金融GMAC按揭购车,贷款金额为220,000.00元整,按揭时间为2018年2月至2019年7月共计18个月,借款为本金还款,无利息。按照厂家按揭要求,公司客户按揭必须由法人或者前三大股东作为担保人,扣款形式为通过法人个人银行卡偿还月供,故公司及贺为先生与上海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署《汽车抵押贷款合同》,车辆所有权归属浙江艺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贺为先生作为公司法人为共同借款人,需每月由公司汇款至其个人银行卡用于归还公司贷款购买上述车辆的月供扣款。扣款自2018年2月至2019年7月结束,除第一个月多支付275元抵押登记和注销手续费外,其余每月扣款为12,222.22元(最后一个月为12,222.26元)。 20180523: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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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8-02-08 | 原始质押股数: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2-06至 2019-02-01 |
| 出质人:高洁虹 | ||
| 质权人:杭州银行文创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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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浙江艺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高洁虹、陈梓秋质押6,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31%。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4,875,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625,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8年2月6日起至2019年2月1日止。质押股份用于浙江艺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银行文创支行申请续授信250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权人为杭州银行文创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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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8-02-08 | 原始质押股数:1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2-06至 2019-02-01 |
| 出质人:陈梓秋 | ||
| 质权人:杭州银行文创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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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浙江艺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高洁虹、陈梓秋质押6,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31%。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4,875,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625,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8年2月6日起至2019年2月1日止。质押股份用于浙江艺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银行文创支行申请续授信250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权人为杭州银行文创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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