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为国内中小城市量身定制适合其自身特点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综合解决方案,并提供一体化、专业化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服务。

  • 产品类型:

    垃圾处理、发电上网、污水处理、工程服务、垃圾运输

  • 产品名称:

    垃圾处理 、 发电上网 、 污水处理 、 工程服务 、 垃圾运输

  • 经营范围:

    环保产业方面的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环境污染治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环境污染防治工程工艺设计;环保技术推广服务;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制造;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环保工程;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管理;水资源管理;绿化管理;物业管理。(以上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构成分析

报告期
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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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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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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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2.41亿元,占营业收入的73.67%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 钦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1.54亿 47.00%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717.20万 8.30%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648.11万 8.09%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1917.05万 5.86%
钦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446.41万 4.42%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4.98亿元,占营业收入的75.58%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 钦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3.10亿 46.99%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6588.68万 9.99%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5535.91万 8.40%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3674.32万 5.57%
钦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3053.67万 4.63%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54亿元,占总采购额的37.23%
  • 四川川锅锅炉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钢铁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江苏华星东方电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自贡市珠迩建筑安装劳务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四川川锅锅炉有限责任公司
3952.77万 9.59%
重庆钢铁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928.42万 9.53%
江苏华星东方电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646.02万 6.42%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517.86万 6.11%
自贡市珠迩建筑安装劳务有限公司
2308.57万 5.60%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2.46亿元,占营业收入的75.13%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 钦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1.54亿 47.13%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3124.26万 9.55%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691.15万 8.22%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1902.73万 5.81%
钦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443.93万 4.41%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4.07亿元,占营业收入的72.87%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市新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 内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2.88亿 51.55%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3639.24万 6.52%
成都市新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3354.54万 6.01%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3056.51万 5.48%
内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849.23万 3.31%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89亿元,占总采购额的31.91%
  • 重庆钢铁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
  • 四川川锅锅炉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重庆钢铁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
7760.68万 13.07%
四川川锅锅炉有限责任公司
3960.18万 6.67%
四川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679.74万 4.51%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676.65万 4.51%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867.24万 3.15%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1.92亿元,占营业收入的74.98%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 成都市新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崇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内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1.25亿 48.54%
成都市新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930.00万 11.42%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811.20万 7.06%
崇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1100.92万 4.29%
内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941.20万 3.67%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业务,主要以招投标、招商引资等方式取得政府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的特许经营授权,采用BOT、TOT、BOO等特许经营模式,为中小城市量身定制适合其自身特点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综合解决方案,并提供一体化、专业化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及运营服务。目前,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为垃圾处置费收入及焚烧发电的售电收入。每月公司按照垃圾处理量和约定的垃圾处置费标准向当地政府收取垃圾处置服务费,同时向国家电网出售除自用电外的剩余电量并取得收入。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业务兼具资本密集和技术密集的特点。报告期内公司主要... 查看全部▼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业务,主要以招投标、招商引资等方式取得政府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的特许经营授权,采用BOT、TOT、BOO等特许经营模式,为中小城市量身定制适合其自身特点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综合解决方案,并提供一体化、专业化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及运营服务。目前,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为垃圾处置费收入及焚烧发电的售电收入。每月公司按照垃圾处理量和约定的垃圾处置费标准向当地政府收取垃圾处置服务费,同时向国家电网出售除自用电外的剩余电量并取得收入。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业务兼具资本密集和技术密集的特点。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以BOT、TOT等模式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业务。BOT模式(建设-运营-移交)是指政府授予企业特定范围、一定期限内的垃圾处理项目具有独占性质的特许经营权,允许其可投资、建设、运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焚烧发电、焚烧供热、卫生填埋等处理方式)并获得垃圾处置服务费及售电收入,在特许经营权期限届满时,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BOT模式下,公司需要投入资金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25-30年的特许经营期收回项目投资并取得合理回报。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741.9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04%;营业成本为13,756.3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15%;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2,746.9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54%。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净额为20,226.36万元,比上年度同期增加5.03%。报告期内,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行业目前仍保持持续增长,行业竞争格局未发生明显改变。公司各项业务均按计划稳步推进。公司的商业模式、产品及服务、核心团队、客户及主要供应商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营垃圾焚烧发电业务,生产经营不受“季节性、周期性”等因素影响,同时也不存在“供应商及客户变化、销售渠道变动、收入模式变动”等情形。
(二)行业情况
一、环境保护是一项基本国策,垃圾处理行业得到政府大力支持
1990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第一次在正式文件中将环境保护列为基本国策。作为环境污染治理的重要构成,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也被列入各项规划,得到各级政府大力支持。“十一-五”规划期间社会环保总投资为2.16万亿,其中固废领域投资0.21万亿,占比6.18%;“十二-五”规划期间社会环保总投资为3.40万亿,其中固废领域投资0.80万亿,占比增长至23.53%。“十三-五”规划期间社会环保总投资有望超过17万亿元,其中固废领域投资4.5万亿元,占比有望达到26.47%。同时,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在财税制度、电力销售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产业优惠政策,随着投入的不断增加与政策的逐步倾斜,生活垃圾处理行业有望持续稳定发展。
二、行业准入和监管制度不断健全
在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行业稳步发展的大背景下,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先后制定和修改了一大批环境保护和垃圾处理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行业准入的规范和监管制度的建设,并建立了健全完善的标准体系,标准水平已达到发达国家水平。这些规范和标准进一步规范了行业内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为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行业的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技术创新与进步驱动行业持续发展
我国垃圾焚烧处理起步较晚,传统技术有着较大局限性。并且,由于国家垃圾分类制度尚未完全建立实施,我国生活垃圾存在水分多和热值低的特性,垃圾的焚烧效率较低,创造的经济价值较小。近年来,随着垃圾焚烧发电的快速发展,业内企业在充分引进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开发出适应中国生活垃圾成分特点的焚烧技术以及烟气处理、渗滤液处理等相关环保工艺技术,提高了生活垃圾的焚烧效率并创造出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为我国生活垃圾处理行业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焚烧处理具有较大增长空间
目前,填埋仍是我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主要方式,垃圾填埋分解过程中会逐步产生一系列有毒、有害物质,并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同时,由于垃圾填埋分解过程较为缓慢,势必会占用、浪费大量的土地资源,而我国本来就存在“人多地少”的国情,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日益增长的垃圾处理需求将进一步激化城市土地资源紧张的矛盾。因此,增加焚烧方式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比重势在必行。
根据《“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总体目标规划,a.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方面,到2025年底,全国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左右;b.垃圾分类收运能力方面,到2025年底,全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70万吨/日左右,基本满足地级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县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c.垃圾焚烧处理能力方面,到2025年底,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左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65%左右。因此我国垃圾焚烧处理行业仍有较大的增长空间。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产业政策风险
随着垃圾发电行业运行效率提高,以及国家财政补贴规模扩大,政府已开始削减对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产业支持力度。2020年上半年,国家已明确未来将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合理确定每年新增补贴项目规模和清单,公司再建垃圾发电项目可能面临不能进入补贴清单或补贴水平退坡的风险。2020年下半年,国家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规划内已核准未开工、新核准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并确定上网电价”,公司筹建项目面临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并确定上网电价,而导致电价补贴额度下降,甚至无法享受电价补贴政策的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将以现有业务为基础,积极拓展市场、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等方式应对国家因降低产业政策支持力度,可能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造成的不利影响。
市场竞争风险
根据“十四-五”规划,到2025年底,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提升至80万吨/日,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65%左右。与行业的高速发展相适应,处于领军地位的光大国际、锦江环境、三峰环境等企业不断提升市场份额,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的资本驱动型企业进入本行业,未来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公司未来获取新的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的难度将增加,成长空间受到不利影响,存在发展受限的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密切关注国家行业发展有关政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充分运用公司在中小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领域积累的先进工艺技术、行业经验、品牌及管理等方面的竞争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竞争能力。
项目投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为各级地方政府,与公司之间既是民事责任平等的行为主体,又是监管和被监管的关系,各级地方政府的BOT项目履约能力和执行效率,直接影响到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运营效率,以及BOT协议项下权利和义务的履行效果。如果地方政府因项目选址、规划、拆迁等各种因素导致项目难以按照协议约定日期开工,影响项目实施进度,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应对措施:项目合同签订前,充分交流、事前考察;项目合同签订中,依法签订、严格审查;项目合同签订后,依法执行、加强协调。
项目建设风险
经过多年经营积累,公司针对不同城市生活垃圾的实际情况提出垃圾处理的整体解决方案(如工艺标准、关键系统技术参数、设施布局等),对关键非标设备进行委托加工定制和系统集成,对工程施工进行组织协调,负责整体系统调试以及组织竣工验收等,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种可能突发状况有着充分的预计。但若存在工艺路线的选择、工况参数不匹配等因素导致建设质量不达标或建设工期延长,进而导致公司项目建设工程无法顺利完成,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应对措施:强化施工管理队伍人员的培训教育,建设过程加强组织协调,制定详细的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尽早发现不利因素并妥善处理。
项目运营风险
项目投产运营后,存在的管理风险,包括因项目建设期存在的设备不匹配的问题,质量隐患问题,而导致的整改消缺而停产停运的问题;因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员工违反工艺纪律,野蛮操作,致使设备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设备受损,加速老化的问题;因管理不善,致使垃圾发电厂生产周期,连续运行时间无法达到国家规定的8,000小时/年以上;因人为操作的原因,和设备间歇性的故障,超过国家烟气达标排放60小时/年,波动限时值的豁免期限,将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问题。上述项目运营过程中任何环节出现的管理风险均会对公司盈利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应对措施:加强事前预防、重视事中管控、严格事后考核。
项目运营的环保风险
近年来,我国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政府加大了对环保行业的监管力度,不断提高环保标准。为确保公司废气、污水和固废等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公司采用了一系列污染防治技术和措施,加强了环保设施投入和管理。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可能由于设备暂时性故障或人为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公司未按照国家环保标准达标处置,从而遭受环保部门勒令整改或经济处罚的风险。另外,目前我国垃圾焚烧排放标准仍低于欧盟标准,未来存在国家进一步提高环保标准的可能性,导致公司已营运项目不再符合新标准而被迫停运或增加环保投入,从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应对措施:为确保公司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过程符合环保要求,公司在新项目建设初期即采用前瞻性的设计,采用业内先进的处理技术及设备,使各类环保指标优于国家现行的相关指标。同时积极研发有关的新工艺及新技术,对现有设备设施进行有计划的升级改进,并加强各类人员的专业化培训。
垃圾处理特许
公司主要通过BOT、BOO、TOT等特许经营模式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业务,
经营项目的获得及审批风险
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一般属于地方政府的特许经营项目,因此能否顺利获得并实施项目存在不确定性。此外,每个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均需获得地方环保部门、投资建设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等多个部门的审批和配合,而该等地方政府部门在协调征地、拆迁等工作也受制于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因素。若未能顺利完成该等部门的审批程序,以及因政府规划调整等因素导致项目选址发生变化或未能在合理时间内确定符合建设条件的备选厂址,则公司的垃圾处理项目难以实施,甚至不排除已发生部分投入但被迫中止的情形,从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应对措施:公司将不断提高自身技术水平及运管能力,依法依规建设项目并运行。同时加强项目事前分析、判断及预测,提高管理团队的风险识别能力,最大程度降低风险。
公司部分项目未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的风险
根据《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自2004年5月1日至2015年6月1日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项目应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得。上述期限内,公司存在部分项目未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而取得特许经营权的情形。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未因特许经营权取得方式而受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但公司未按国家相关规定与政府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可能存在受到处罚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现有项目的规范运行和严格管理,避免出现任何形式的处罚。同时公司将在新项目获取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规范履行必要的手续。
社会公众对垃圾处理项目持负面看法的风险
由于部分社会公众对垃圾处理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持有负面看法,担心项目建设和运营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导致垃圾处理项目存在较为明显的“邻避效应”。为此,国家发改委在项目核准手续中增加了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价程序,环保部也提高了环评要求并进一步规范了环评听证会和公众调查程序。“邻避效应”和国家严格的监管政策使项目选址的难度加大,致使项目筹建时间延长,增加公司成本。报告期内,公司在项目选址过程中履行了风险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等相关程序,虽不存在受“邻避效应”影响项目落地的情况。但如果未来社会公众对垃圾处理项目的负面看法进一步加重,可能加大整个行业的经营难度,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应对措施:公司已在新建成的邓双环保发电项目内,建立环保科普教育基础,面向社会公众,普及宣传环保知识,参观体验环保发电厂的生产运营,提高社会公众的环保素质,消除社会公众对垃圾处理的误解和负面看法,化解“邻避效应”,以实际行动践行习主席“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保发展理念。
经营集中和区域扩张风险
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存在一定的地域性特征。公司主要项目集中在川内,在巩固四川地区市场地位的同时,公司积极向其他地区拓展以寻求进一步发展计划,包括已投运的广西钦州发电项目、湖北随州发电项目和筹建的甘肃金昌发电项目。不同的区域市场,企业面对的供应商、政府机构、金融机构、合作单位有很大不同。如果发行人经营的相关区域的市场出现波动,将显著影响企业的经营业绩。此外,如果发行人未来不断扩大项目区域,则对企业的经营和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来可能面临管理能力不能有效满足项目需求的管理风险。应对措施:充分运用公司在中小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领域积累的先进工艺技术、行业经验、品牌及管理等方面的竞争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竞争能力。密切关注国家行业发展有关政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
运营项目停运的风险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主要有填埋、焚烧和堆肥等处理方法。垃圾焚烧发电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最有效方式。任何在公司控制范围以外,且会影响公司的垃圾焚烧发电厂的不可抗力等事件,比如地震、水灾、滑坡、火山爆发、雷电、龙卷风等严重自然灾害,以及战争行为、武装冲突、封锁、恐怖行为等均可能会造成垃圾焚烧发电厂暂时或长期停运,进而对公司的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应对措施:通过对现有项目的提标、扩能、升级,同时积极开拓市场使用新工艺、新标准建设新项目等举措,进一步降低垃圾填埋这类落后工艺项目的收入占比,最大降限度低因落后工艺项目停运对公司财务指标造成的负面影响。
人才梯队建设的风险
公司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业务的技术研发、工艺设计、设备集成和工程实施需要环保、化工、水处理、电气、自动控制等多学科的专业人才,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市场的开拓、实施和运营服务需要经验丰富的投资、建设、运营专业人才和项目团队。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扩张,将使公司对于人才梯队建设和经营骨干的需求更为迫切,如果公司不能建立和有效执行人才梯队培养的制度,将对公司日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应对措施:积极开展多层次人才的培养、储备,建立适合优秀人才晋升的体制机制,营造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同时提供具有竞争优势的薪酬待遇。
创新风险
随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不断发展,公司需要及时跟进行业发展和政策变化趋势,不断开展技术创新、管理模式创新和研发产业化,进一步提高项目建设水平、运营能力、管理能力和经营效率,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若公司未来不能持续进行工艺技术升级,提高研发产业化等创新能力,或工艺的创新失败,导致的经济成本投入产出的风险,满足不了环保标准不断提高的技术要求,未来可能面临管理能力不能有效满足项目需求的管理风险。应对措施:密切关注待业发展和行业政策变化趋势,围绕行业在工艺技术上,不断创新研发,提升项目运营管理能力和运营效率,加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行业竞争地位。
业务规模迅速扩大引致的经营管理风险
随着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管理半径不断拉大,对公司组织管理能力作风、敬业精神、内部流程、信息沟通传递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从而面临更为严峻的考验。可能因管理不善而导致经营业绩下滑、遭受处罚的风险。应对措施:与时俱进,进一步优化管理体系和管理结构,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培养多层次的管理人才。同时注重在关键岗位引入关键人才。
投资发展资金不足的风险
公司项目具有资本密集、集中投资逐期收回的特点,对公司投资发展资金的要求较高。目前,公司业务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投资发展资金不足已成为制约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主要瓶颈。应对措施:公司将积极探索多种融资方式,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确保项目建设资金按计划到位,以支持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
税收优惠政策调整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享受了国家对环保行业的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包括:(1)发电部分,即征即退100%;(2)垃圾处理,2015年7月1日之前免征,之后即征即退70%,2022年3月1日起已选择享受免税政策;(3)因企业违反生态环境保护受到行政处罚(警告、通报批评或单次10万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除外),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税务机关处罚(单次10万元以下罚款除外),或发生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发票的情形,自处罚决定作出的当月起6个月内不得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连续12个月内发生两次以上情形,自第二次处罚决定作出的当月起36个月内不得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得税包括有合法运营权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可以享受国家“三免三减”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等。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的发展、经营业绩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如果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公司不能继续享受上述优惠,将会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应对措施:随着公司业务拓展,现有项目规模效益逐步显现,同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逐步降低对税收优惠政策的依赖。
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电费到账跨期以及应收国家能源补贴款。应收账款规模总体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有所增长。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为地方城管部门和国有电网公司,应收账款违约的概率较小,但也不排除公司收回应收账款的时间延后,对公司的现金流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应对措施:公司保持与欠款单位的密切沟通,继续加强应收账款管理,降低应收账款延迟收回的风险。
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未来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在基础电价市场化的背景下,如果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上网电价补贴和电力收购政策发生调整,新增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毛利率水平可能会下降,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下滑的风险。应对措施: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设备产能利用率,同时加强管理,杜绝运营管理中的“跑、冒、滴、漏”,提升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
流动性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低,主要系项目处于建设期,固定资产处于形成过程中,尚未投产运营产生现金流,导致公司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较低。项目投产以后,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将有所提升。因此,发行人存在项目建设期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低的风险。应对措施:积极探索、拓展多层次融资渠道,保障公司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同时积极推动公司在创业板上市融资。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无法获得补助资金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垃圾发电焚烧项目享有国家新能源补贴政策支持,当出现以下情形时,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1)公司的发电项目未被纳入国家补贴清单;(2)国家补贴资金不到位;(3)公司遭受环保部门处罚,已纳入国家电价补贴清单的项目被取消补贴资质或被核减补贴。应对措施:加强运营管控能力,确保运营的连续性和可控性、稳定性,以实现公司达标处置无环保处罚的目标的实现,从而降低运营项目无法获得国家电价补贴或被核减补贴的风险。
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骆毅力先生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的股权比例达到57.57%。同时,骆毅力先生担任海诺尔的董事长、总裁。若骆毅力先生因可能出现判断、决策失误或利用其对公司的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及管理职能对本公司的人事、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等予以不当控制,可能会对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本公司或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如骆毅力先生的控制权出现削弱情形,亦可能会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不利影响。应对措施:公司将通过进一步完善系列制度、加强法人治理、加强对控股股东监督等措施,避免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