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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8-12-28 交易金额:10000.00万元 支付方式:其他
交易方:张淑贤,史林海,史海宝等 交易方式:担保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2019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预计金额10000万元。 20181228:股东大会通过

公告日期:2018-01-12 交易金额:10000.00万元 支付方式:其他
交易方:张淑贤,史林海,史海宝等 交易方式:担保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根据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张淑贤、史林海、史海宝、王军霞、马欢欢拟为公司2018年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银行贷款或银行授信续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人以每家银行的业务办理需要而定,张淑贤、史林海、史海宝三人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王军霞是史林海的配偶、马欢欢是史海宝的配偶,依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以上关联方提供担保行为构成关联交易,该担保是无偿的,有利于公司获取流动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0180112:股东大会通过

质押解冻

质押公告日期:2017-10-10 原始质押股数:2895.88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16-10-10至 2019-10-09
出质人:史海宝
质权人:河南偃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相关说明:

河南华通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史海宝质押28,95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26.00%。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21,719,1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7,239,7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6年10月10日至2017年10月9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非关联公司洛阳新正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质押权人为河南偃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河南华通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史海宝质押28,95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26.00%。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21,719,1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7,239,7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7年10月10日至2019年10月9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非关联公司洛阳新正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续期提供担保。质押权人为河南偃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解押公告日期:2017-12-18 本次解押股数:2895.8800万股 实际解押日期:2017-12-14
解押相关说明:

由于所担保的贷款业务停止,质押权人河南偃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出质人史海宝协商一致,同意解除上述股权质押登记。2017年12月15日,公司接到公司股东史海宝的通知,公司股东史海宝于2017年10月10日质押给河南偃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28,95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26.00%)已全部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的相关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为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