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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要事件

今天 发布公告: 《ST中传: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2025-12-24 发布公告: 《ST中传: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5-12-12 发布公告: 《ST中传: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5-12-05 发布公告:
2025-12-05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5-11-26 发布公告: 《ST中传:董事辞任公告》
2025-09-11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2025-08-25 分配预案: 详情>> 2025年中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董事会通过
2025-08-25 业绩披露: 详情>> 2025年中报每股收益-0.03元,净利润-94.61万元,同比去年增长-395.10%
2025-08-25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8-15 违规处罚:
2025-08-13 复牌提示: 2025-07-16因“公司股价出现较大波动,停牌核查”停牌,停牌期限:自2025-07-16起暂停转让,复牌日期:2025-08-13 09:30:00
2025-07-11 复牌提示: 2025-06-30因“公司股价出现较大波动,停牌核查”停牌,停牌期限:自2025-06-30起暂停转让,复牌日期:2025-07-11 09:30:00
2025-07-10 分配预案: 详情>> 2024年年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股东大会通过
2025-07-09 股东大会: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7.审议《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8.审议《监事会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9.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续聘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5-06-19 复牌提示: 2025-05-06因“未按要求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停牌,停牌期限:自2025-05-06起暂停转让,复牌日期:2025-06-19 09:30:00
2025-06-19 特别处理: 被st(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2025-06-19 名称变更: 中传云和 -> ST中传
2025-06-17 业绩披露: 详情>> 2024年年报每股收益-0.33元,净利润-1148.46万元,同比去年增长-87.39%
2025-06-17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6-17 参控公司:
2025-06-04 违规处罚:
2025-05-30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选举朱洪滨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2.审议《选举吴小勇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3.审议《选举袁绪昌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5-04-03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2024-12-30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选举秦利姣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此内容通常为前十大股东发生持股变动的数据。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5-08-15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陈玉丹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经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2条、第6.3条,《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七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给予北京中传云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陈玉丹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25-06-04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陈玉丹,公司董事会秘书赵蔓蔓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陈玉丹、赵蔓蔓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