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易简介: 本次公告的关联交易是未超出预计金额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子公司南京冠盛汽配有限公司因日常营运资金周转需要,拟向江苏高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申请融资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以位于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双湖路59号的拟抵押房地产抵押担保,同时我公司为此次融资提供最高额连带担保责任担保。公司拟以子公司浙江嘉盛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盛公司”)坐落于嘉兴出口加工区内、龙王路东侧的抵押物(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房权证嘉港字第00086014号,土地权证号为平湖国用(2009)第21-5号)为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瓯海支行处的融资提供抵押担保。嘉盛公司与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瓯海支行原签订编号为628736925020115001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原担保的最高债权确定期间为2011年07月至2016年07月,原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叁仟陆佰陆拾陆万叁仟贰佰元正,现申请将期限变更为2011年07月至2021年07月,将担保的最高限额变更为人民币叁仟捌佰肆拾捌万壹仟叁佰元正,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尚未确定,原抵押合同继续有效,除本合同约定的变更事宜以外,抵押合同项下的其他事宜仍按原抵押合同的约定履行。公司因周转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以下简称“中行温州市分行”)申请融资(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贷款承诺、资金业务、开立保函、贸易融资如开立信用证、进口押汇等),最高融资本金余额为各货币折合人民币壹亿肆仟万元整(融资本金余额为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减去公司为办理融资业务而在中行温州市分行的保证金、质押存款和票据贴现金额)。浙江嘉盛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同意为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的申请融资(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票据承兑、贸易融资如开立信用证、进口押汇等)、开立保函、资金业务、贷款承诺等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高担保本金余额为各货币折合人民币玖仟万元整(担保本金余额为公司实际担保金额减去借款人为办理融资业务而在中行温州市分行的担保类存款)及相应利息和实现债权费用等,温州市冠盛汽配进出口有限公司为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的申请融资(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票据承兑、贸易融资如开立信用证、进口押汇等)、开立保函、资金业务、贷款承诺等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高担保本金余额为各货币折合人民币贰仟万元整(担保本金余额为公司实际担保金额减去借款人为办理融资业务而在中行温州市分行的担保类存款)及相应利息和实现债权费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