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巴克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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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要事件

2025-12-22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5-12-05 发布公告:
2025-10-12 发布公告: 《天津-辅导进展情况报告-关于天津斯巴克瑞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八期)》
2025-09-18 实施分红: 详情>> 10派8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5-09-18,除权除息日为2025-09-19,派息日为2025-09-19
2025-09-12 发布公告: 《斯巴克瑞: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9-10 发布公告: 《斯巴克瑞: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5-09-10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
2025-08-25 发布公告:
2025-08-25 业绩披露: 详情>> 2025年中报每股收益0.41元,净利润1016.88万元,同比去年增长-51.69%
2025-08-25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4-30 分配预案: 详情>> 2024年年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股东大会通过
2025-04-30 股东大会: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5-04-09 业绩披露: 详情>> 2024年年报每股收益1.36元,净利润3400.29万元,同比去年增长-42.64%
2025-04-09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4-09 参控公司: 参控天津斯巴克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天津斯巴克瑞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天津泰可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4-02-05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通报批评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李建明,公司时任董事、总经理蔡椿军,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董艳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给予斯巴克瑞、李建明、蔡椿军、董艳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公告日期:2023-11-24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董事长李建明,时任董事、总经理蔡椿军,时任董事会秘书董艳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1号)第七十七条和《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4号)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斯巴克瑞、李建明、蔡椿军、董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你们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再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公告日期:2022-05-05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蔡椿军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蔡椿军违规实事和情节,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1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对蔡椿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特别提出警示如下:蔡椿军应当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对于上述对蔡椿军的惩戒,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公告日期:2016-11-25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董事长孙卫东,董事会秘书董艳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1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对你公司、董事长孙卫东及董事会秘书董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