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漫影视内容的制作发行及相关衍生业务,影院业务。
动漫影视类、数字娱乐类、影院业务类
动漫影视类 、 数字娱乐类 、 影院业务类
从事文化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文化艺术交流与策划,文化艺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设计与策划,公关活动策划,娱乐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室内小型游乐园,电脑动漫画设计,计算机软件设计、制作、销售,及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商务信息咨询,服装、鞋帽、日用品、文具、体育用品及器材、玩具、工艺美术品、电子产品的开发、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自有房屋租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自有设备租赁,电子设备的设计、系统集成、销售,建筑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建设工程专项设计,智能化建设工程专项设计,幕墙建设工程专项设计,风景园林建设工程专项设计,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建筑幕墙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电影发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收入 X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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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上海启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86.01万 | 5.83% |
上海硕力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75.32万 | 5.10% |
紫光同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
40.91万 | 2.77% |
上海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3.25万 | 1.57% |
四川金易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69万 | 1.40%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上海联和电影院线有限责任公司 |
429.76万 | 56.36% |
上海兆圣投影器材商行 |
10.82万 | 1.42% |
宁波格林斯凯商贸有限公司 |
8.11万 | 1.06% |
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新长达综合商店 |
4.15万 | 0.54% |
上海申美饮料食品有限公司 |
3.63万 | 0.48%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上海星挞拍卖有限公司 |
122.88万 | 12.10% |
上海启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85.36万 | 8.41% |
朗天(海南自贸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69.07万 | 6.80% |
海南链盒科技有限公司 |
63.92万 | 6.30% |
紫光同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
41.21万 | 4.06%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上海联和电影院线有限责任公司 |
175.42万 | 45.38% |
苏州恒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11.21万 | 2.90% |
企涌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10.00万 | 2.59% |
苏州利汇文化科技公司 |
8.72万 | 2.26% |
上海市动漫行业协会 |
4.60万 | 1.19%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无锡智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119.00万 | 7.46% |
霍尔果斯鲲池影业有限公司 |
75.47万 | 4.73% |
上海梦创双杨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5.38万 | 4.10% |
朗天(海南自贸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60.37万 | 3.78% |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56.60万 | 3.55%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上海联和电影院线有限责任公司 |
368.24万 | 25.19% |
炫彩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180.00万 | 12.31% |
上海未来无线应用研究中心 |
22.00万 | 1.50% |
苏州利汇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15.50万 | 1.06% |
上海派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4.30万 | 0.98%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霍尔果斯鲲池影业有限公司 |
150.94万 | 15.31% |
深圳市跃动时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140.00万 | 14.20% |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28.17万 | 2.86% |
上海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6.47万 | 2.68% |
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 |
11.38万 | 1.15%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上海联和电影院线有限责任公司 |
183.83万 | 34.97% |
苏州恒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26.43万 | 5.03% |
婳视(上海)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16.74万 | 3.18% |
苏州利汇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16.73万 | 3.18% |
成都华博朗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15.09万 | 2.87%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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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绿鑫春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377.36万 | 11.59% |
邹城市田庄服务有限公司 |
188.68万 | 5.80% |
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 |
82.20万 | 2.53% |
上海科技馆 |
77.54万 | 2.38% |
北京锦绣大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30.00万 | 0.92%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上海联和电影院线有限责任公司 |
691.23万 | 74.94% |
苏州恒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53.78万 | 5.83% |
苏州利汇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27.36万 | 2.97% |
上海派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6.94万 | 1.84% |
上海锐澜贸易有限公司 |
15.77万 | 1.71% |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商业模式: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动漫影视作品的制作发行及相关衍生业务,影院业务,数字娱乐综合服务等文化娱乐业务,属于文化、体育、娱乐业(R)中的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R86)。公司业务的主要包括动画电影、电视动画片内容和互动多媒体创意设计与制作,提供影院影片放映及增值服务,同时包括数字娱乐综合服务、虚拟现实、虚拟仿真等技术开发、游戏制作并提供相关设备和技术服务等。 公司与国内电影发行单位及院线达成发行放映合作协议,取得票房分账收入;通过向电视台、海外影片代理商、网络媒体公司、音像制品商出售电影、电视动画片的电视播放权、海外放映... 查看全部▼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商业模式: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动漫影视作品的制作发行及相关衍生业务,影院业务,数字娱乐综合服务等文化娱乐业务,属于文化、体育、娱乐业(R)中的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R86)。公司业务的主要包括动画电影、电视动画片内容和互动多媒体创意设计与制作,提供影院影片放映及增值服务,同时包括数字娱乐综合服务、虚拟现实、虚拟仿真等技术开发、游戏制作并提供相关设备和技术服务等。
公司与国内电影发行单位及院线达成发行放映合作协议,取得票房分账收入;通过向电视台、海外影片代理商、网络媒体公司、音像制品商出售电影、电视动画片的电视播放权、海外放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方式获得相应版权业务收入。
公司在影院业务方面主要通过影院投资与管理向观影人士和客户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及相关衍生业务(卖品销售、广告发布等),取得票房收入及其他衍生业务收入。电影放映业务主要通过公司投资的影院的电影票房收入体现,售票方式包括线上售票和线下售票(即柜台售票);影院广告业务主要指在影院内或影片放映前与广告主或代理公司合作投播广告;卖品及增值服务主要指影院针对观众需求提供便捷的卖品、电影衍生品等各类产品或服务,以及利用影院场地为各类客户提供场地及相关服务。
公司数字娱乐综合服务、虚拟现实、虚拟仿真等业务主要是公司依托多年积累的影视级数字内容制作能力,持续自主研发影视制作、虚拟现实、多媒体展示、虚拟仿真等数字娱乐类技术,并将制作能力及技术能力成功产业化应用。公司在数字娱乐综合服务、虚拟现实、虚拟仿真等业务方面,专注于娱乐内容开发及周边硬件外设研发,通过向客户提供产品、内容、技术服务、运营服务或联合运营等方式,获得技术服务、委托制作、运营维护、平台建设等业务收入。
公司动漫影视作品制作发行及相关衍生业务的主要营销模式在于原创动画电影的多样化版权运营,主要采取影视票房收入分账、有偿转让动漫影视作品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模式。国内以公司自主授权为主,公司与被授权方直接签订合同;国外以代理发行为主,公司与代理商签订代理发行合同,代理商成功联系业务后,由公司与实际被授权方签订合同,被授权方付款后取得定期的发行权,公司再付予代理商一定比例的代理费。
公司通过向电视台、海外影片代理商、网络媒体公司、音像制品商出售影片的电视播放权、海外放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音像制品版权等方式获得相应收入。另外通过商业运作还将产生植入广告、品牌授权及服务等衍生收入。
影院业务主要通过影院投资与管理向广大观影人士和客户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及相关衍生业务(卖品销售、广告发布等),并取得票房收入及其他衍生业务收入。
数字娱乐综合服务、虚拟现实、虚拟仿真等业务、服务和产品应用于博物馆、科技馆、艺术展、学校(科学艺术教育展示)、舞台表演、主题乐园、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商业及广告业和游艺娱乐场所等领域,通过向客户提供产品、内容、技术服务、运营服务或联合运营等方式实现业务收入。
报告期末至今,公司的主营业务及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2023年,公司经历了行业的多重变革,包括消费者偏好的转变、技术革新的加速以及国际市场的动态变化,公司传统的动漫影视制作业务处于重启阶段,历年对合并收入贡献较大的影城业务受后疫情时期消费者偏好的转变、控制影片上映数量和控制国外进口片上映数量等不利因素影响下持续运营,但是在公司不懈的努力下,影城业务已逐步复苏,接近收支平衡。本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7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38%。面对不利局面,公司已经采用了多种开源节流措施,包括进行了人员缩减和减少了各类不必要的开支,并将公司空闲办公区域对外出租增加收入,2023年的管理费占营业收入比例已有所下降,但整体而言管理费支出随疫情过后业务活动恢复而上升。同时,受本期处置长期库存材料成本增加、信用减值损失、其它权益工具投资减值影响,本期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9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4.57%。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1、动漫I开发培育风险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对动漫I的持续性开发和运营。一个成功的动漫I,从创意、塑造,运营发展,到沉淀、收获需要一个较长周期,而期间有各种风险会导致项目未达预期。动漫I的创作与开发需要大量资本投入和较高的持续创作能力,存在较大的开发培育风险。
2、动漫影视作品的市场风险
动漫影视作品作为一种大众文化消费产品,对动漫影视作品的判断主要基于消费者的主观偏好,无法避免因投资的动漫影视项目可能存在定位不准确、不被市场认可等因素而导致动漫影视作品票房达不到预期水平,从而导致动漫影视项目投资收益存在较大市场风险。
3、盗版风险
公司以动漫影视作品制作和发行为基础,向动漫影视衍生产业延伸,销售或提供动漫影视衍生产品及服务,其动漫影视作品及相应的衍生品易被其他商家盗版使用。若公司未能采取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品牌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4、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关于支持电影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财教〔2014〕56号),上海河马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作的《81号农场之保卫麦咭》和《绿林大冒险》在2014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间的版权收入、《特功明星》在2014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间的电影发行收入均享受免税政策,增值税由原来的3%改为免征增值税。根据《关于公布2012年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重点动漫企业名单的通知》(文产发〔2012〕44号),上海河马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通过认定,被确认为重点动漫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沪国税所一〔2008〕69号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5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上海河马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照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如果公司未来不再符合相关税收优惠的认定条件或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公司存在不再享受相关税收优惠的风险,并对公司盈利产生一定影响。
5、控股股东不当控制风险
伍正芳女士系控股股东徐克先生之母亲,徐克持股比例为61.03%,伍正芳的持股比例为3.24%,二人合计持股比例为64.27%。若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股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财务、监督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给公司经营和其他股东带来风险。
6、存货余额高的风险
公司存货数额大、周转较慢与动漫影视行业及公司自身产品的特点密切相关,但如果公司动漫影视作品收入及相关衍生品销售不能达到预期,则会降低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增加公司的资金压力,并可能存在存货减值风险。
7、公司盈利对非经常性损益依赖的风险
公司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利润总额分别为人民币-8,958,131.93元、-3,990,962.19元、-19,957,731.37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9,071,073.36元、-18,316,890.04元、-21,508,502.63。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系政府补助和投资收益,公司对政府补助依赖较大,若政府补助不能持续,则公司经营将受到不利影响。
8、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2023年末、2022年末、2021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5,608,450.26元、5,491,783.51元、5,396,245.80元,占营业收入比分别为37.99%、54.08%、33.83%。截至2023年12月31日,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余额比例为8.47%。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重较大,如果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发生坏账,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生产经营将产生不利影响。
9、公司经营亏损风险
受疫情和宏观经济形势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处于亏损状态;如公司营业收入在未来不能实现高速增长,或将不能改变公司的亏损现状。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公司净利润分别为-8,958,131.93元、-3,990,962.19元、-19,957,731.3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小于1元,公司未弥补亏损161,428,300.05元,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主要原因公司对于市场和技术进行持续的资金投放,以及疫情影响和影视行业近年萎缩引起的订单下降,导致了目前的亏损。未来,依托于自身优势,公司将进一步开发市场,控制成本,优化资产配置,从而实现公司盈利能力的稳步增强。
10、诉讼仲裁风险
上海临港软件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软件园)与上海幻克影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幻克)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经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4月8日作出民事判决书【(2020)沪0115民初88450号】,判决:上海幻克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临港软件园租金、物业占用费、物业管理费、电费及违约金共计269.54万元,截至报告期末上海幻克尚未支付该判决款项。因上海幻克历年累计亏损,已经严重资不抵债,河马股份于2022年3月8日通过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上海幻克申请破产。2022年12月12日,上海幻克收到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沪0115破123号】,裁定:受理上海幻克的破产清算申请。2023年12月29日,上海幻克收到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沪0115破123号之二】,宣告上海幻克破产,裁定自即日起生效。因此,与上海幻克自身以及之前诉讼相关的事项全部视为处理完毕。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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