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易简介: 关联担保协议主要内容:(1)TANJUN和妻子唐桦于2015年1月19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签订编号为GZZX(高抵)20150012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期间2015年1月19日至2018年1月19日。(2)TANJUN和妻子唐桦于2017年6月5日与中国工商银行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编号为2017(聚合)个保字001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编号为2016年(开发)字00449号的《小企业借款合同(2016年版)》、编号为2017年(开发)字00086号的《网贷通循环借款合同(企业版)(2016年版)》、编号2018年(开发)字00435号的《网贷通循环借款合同(企业版)(2018年版)》、编号2019年(开发)字00504号的《网贷通循环借款合同(企业版)(2019年版)》,以及编号为2020年(开发)字01177号的《网贷通循环借款合同(企业版)(2020年版)》提供担保。担保期间:2017年5月12日至2022年5月11日,担保金额40,000,000.00元。(3)TANJUN(谭军)与中国银行广州开发区分行签订编号为:GBZ477560120160042-1《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担保。担保期间:2016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24日,担保金额20,000,000.00元。(4)罗卫明与中国银行广州开发区分行签订编号为:GBZ477560120160042-2《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担保。担保期间:2016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24日,担保金额20,000,000.00元。(5)罗卫明和妻子邓海燕与中国银行广州开发区分行签订编号为:GDY477560120160042《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广州市萝岗区的房地产为《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担保。担保期间:2016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24日,担保金额20,000,000.00元。(6)TANJUN(谭军)与中国银行广州开发区分行签订编号为:GBZ477560120170044-1《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担保。担保期间:2017年8月14日至2022年8月14日,担保金额20,000,000.00元。
20210412:股东大会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