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加工、生产及销售茶叶及其他茶产品。

  • 产品类型:

    茶叶产品、茶具、茶食品、其他

  • 产品名称:

    乌龙茶 、 铁观音 、 岩茶 、 普洱茶 、 黑茶 、 红茶 、 绿茶 、 白茶 、 其他茶叶产品 、 紫砂 、 陶瓷 、 玻璃 、 香道 、 茶周边 、 茶味月饼 、 茶味糕点 、 零食果仁 、 新式茶饮 、 茶饮料

  •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茶具、茶桌、展示柜的销售;陶瓷产品的批发兼零售;生活日用品的批发兼零售;日用家电批发兼零售;服装服饰的批发、零售;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企业管理咨询(不含证券咨询、人才中介服务和其它限制项目);文化活动策划;房屋租赁;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投资(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化妆品的批发、零售;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茶叶的批发兼零售;冰激凌制售;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茶饮料的批发兼零售;即溶茶批发兼零售;固体饮料批发兼零售;茶馆服务;咖啡馆服务;冷饮服务;文艺创作、表演;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保健品的批发兼零售。

主营构成分析

报告期
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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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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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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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1.6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15.40%
  • 客户A及其附属公司
  • 武汉浙水湾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 河南瑞之茗商贸有限公司
  • 福建凤翎茶业有限公司
  • 西安嘉登祥之秦商贸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客户A及其附属公司
8302.50万 7.80%
武汉浙水湾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2419.50万 2.30%
河南瑞之茗商贸有限公司
2186.30万 2.10%
福建凤翎茶业有限公司
1783.40万 1.70%
西安嘉登祥之秦商贸有限公司
1683.60万 1.50%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27亿元,占总采购额的22.60%
  • 武夷山武鸿茶业有限公司
  • 深圳市器禾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省武夷山市冠清茶业有限公司
  • 福建鼎苛茶业有限公司
  • 深圳市鑫博大包装製品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武夷山武鸿茶业有限公司
3212.80万 5.70%
深圳市器禾科技有限公司
2682.20万 4.80%
福建省武夷山市冠清茶业有限公司
2588.60万 4.60%
福建鼎苛茶业有限公司
2495.80万 4.40%
深圳市鑫博大包装製品有限公司
1755.30万 3.10%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3.4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16.10%
  • 客户A及其附属公司
  • 武汉浙水湾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 福建凤翎茶业有限公司
  • 河南瑞之茗商贸有限公司
  • 西安嘉登祥之秦商贸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客户A及其附属公司
1.67亿 7.80%
武汉浙水湾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5078.80万 2.40%
福建凤翎茶业有限公司
4577.40万 2.10%
河南瑞之茗商贸有限公司
4401.20万 2.10%
西安嘉登祥之秦商贸有限公司
3630.70万 1.70%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2.65亿元,占总采购额的23.20%
  • 武夷山武鸿茶业有限公司
  • 福建鼎苛茶业有限公司
  • 供应商B
  • 福建省武夷山市冠清茶业有限公司
  • 深圳市器禾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武夷山武鸿茶业有限公司
6580.90万 5.80%
福建鼎苛茶业有限公司
5560.30万 4.80%
供应商B
4938.00万 4.30%
福建省武夷山市冠清茶业有限公司
4861.30万 4.30%
深圳市器禾科技有限公司
4513.20万 4.00%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2.58亿元,占营业收入的15.70%
  • 客户A及其附属公司
  • 武汉浙水湾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 河南瑞之茗商贸有限公司
  • 福建凤翎茶业有限公司
  • 西安嘉登祥之秦商贸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客户A及其附属公司
1.31亿 8.00%
武汉浙水湾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3823.00万 2.30%
河南瑞之茗商贸有限公司
3330.70万 2.00%
福建凤翎茶业有限公司
2888.40万 1.80%
西安嘉登祥之秦商贸有限公司
2654.00万 1.60%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2.13亿元,占总采购额的24.10%
  • 武夷山武鸿茶业有限公司
  • 福建鼎苛茶业有限公司
  • 勐海县杨聘号茶叶有限公司
  • 供应商B
  • 深圳市器禾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武夷山武鸿茶业有限公司
5313.70万 6.00%
福建鼎苛茶业有限公司
4721.20万 5.30%
勐海县杨聘号茶叶有限公司
4168.00万 4.70%
供应商B
3801.90万 4.30%
深圳市器禾科技有限公司
3326.90万 3.80%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3.45亿元,占营业收入的16.30%
  • 客户A及其附属公司
  • 武汉浙水湾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 河南瑞之茗商贸有限公司
  • 福建凤翎茶业有限公司
  • 西安嘉登祥之秦商贸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客户A及其附属公司
1.55亿 7.30%
武汉浙水湾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5856.90万 2.80%
河南瑞之茗商贸有限公司
4850.00万 2.30%
福建凤翎茶业有限公司
4372.50万 2.10%
西安嘉登祥之秦商贸有限公司
3930.10万 1.80%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2.53亿元,占总采购额的21.90%
  • 福建鼎苛茶业有限公司
  • 武夷山武鸿茶业有限公司
  • 福建省武夷山市冠清茶业有限公司
  • 供应商B
  • 勐海县杨聘号茶叶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福建鼎苛茶业有限公司
5433.50万 4.70%
武夷山武鸿茶业有限公司
5252.20万 4.50%
福建省武夷山市冠清茶业有限公司
5171.20万 4.50%
供应商B
5077.60万 4.40%
勐海县杨聘号茶叶有限公司
4354.30万 3.80%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2.52亿元,占营业收入的13.80%
  • 客户A及其附属公司
  • 武汉浙水湾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 河南瑞之茗商贸有限公司
  • 西安嘉登祥之秦商贸有限公司
  • 福建凤翎茶业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客户A及其附属公司
9497.80万 5.20%
武汉浙水湾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5391.50万 3.00%
河南瑞之茗商贸有限公司
3687.60万 2.00%
西安嘉登祥之秦商贸有限公司
3504.30万 1.90%
福建凤翎茶业有限公司
3091.20万 1.70%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2.02亿元,占总采购额的18.80%
  • 福鼎市茗春茶叶有限公司
  • 福建省武夷山市冠清茶业有限公司
  • 勐海县信记茶业有限公司
  • 供应商A
  • 勐海县杨聘号茶叶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福鼎市茗春茶叶有限公司
4205.90万 3.90%
福建省武夷山市冠清茶业有限公司
4156.00万 3.90%
勐海县信记茶业有限公司
4081.70万 3.80%
供应商A
4047.80万 3.80%
勐海县杨聘号茶叶有限公司
3687.20万 3.40%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99.04%、99.24%、99.20%和99.31%,公司主营业务突出。
  报告期内,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租金收入及新增加盟商缴纳的加盟费。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稳步增长,营业收入的增长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度分别增长24,379.24万元和47,361.76万元,增幅分别为24.07%和37.69%。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的原因主要系:
  (1)我国茶叶市场持续稳定增长;
  (2)公司凭借出色的管理和销售团队,以及持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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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99.04%、99.24%、99.20%和99.31%,公司主营业务突出。
  报告期内,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租金收入及新增加盟商缴纳的加盟费。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稳步增长,营业收入的增长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度分别增长24,379.24万元和47,361.76万元,增幅分别为24.07%和37.69%。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的原因主要系:
  (1)我国茶叶市场持续稳定增长;
  (2)公司凭借出色的管理和销售团队,以及持续的
  渠道建设投入,不断完善“直营+加盟”、“线上+线下”全渠道销售体系,各渠道销售收入全面增长;
  (3)公司初步实现了全品类经营战略目标,各产品线布局逐步完善,产品质量不断提升,与茶行业消费趋势契合,各类产品销售收入全面增长;
  (4)公司品牌辨识度、影响力和美誉度不断增强,品牌矩阵逐步完善,消费者认可度进一步提升,进而提升了公司产品竞争力及销售收入。
  2、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种类分析
  公司从2020年1月1日起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将联营模式下收入确认方式修改为总额法;运输费核算科目从销售费用修改为营业成本。为保持报告期内数据一贯性,下表中2020年、2021年、2022年1-9月营业收入按净额法确认联营门店收入的口径计算。
  报告期内,公司茶叶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均在85%以上,各类茶叶销售系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各主要产品收入均呈现不同程度的增长。其中,铁观音、岩茶、普洱茶、白茶增长贡献度较大,四者合计增长贡献度分别为78.16%和63.07%。
  2021年,公司销售收入同比增长较大,主要系:2020年上半年公司经营受疫情影响,基数较低。
  报告期内,各茶类产品销量、单价及收入情况如下所示:
  (1)铁观音销量及价格变动分析
  2020和2021年度,铁观音销量较上年度分别增长9.34%和13.90%,主要系:公司持续贯彻电商战略,顺应行业趋势,创新地通过各类社交及直播平台进行营销及推广活动,铁观音线上渠道销量增长明显。
  2020和2021年度,铁观音单价较上年度分别上升0.85%和8.57%,主要系:
  1)在茶行业消费升级的背景下,消费者更加注重产品品质;
  2)随着公司品牌辨识度、影响力和美誉度的增强,消费者对公司铁观音产品的认可度进一步提高。上述两个原因使得铁观音中高端产品销量占比提升,平均销售单价有所提升。2022年前三季度,铁观音销售单价较上年度增长6.53%,主要系:
  (1)二、三季度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相对一季度而言趋于稳定,网络销售的销量占比较2022年一季度有所下降,使得销售均价有所提升;
  (2)线下渠道销售单价基本保持稳定,线上渠道销售单价较上年度有一定增长,使得铁观音整体销售单价有所增长。2021年度,公司线上渠道铁观音单价276.08元/KG,2022年1-9月为321.18元/KG。公司于2022年4月分别上线新品BOR福气满满·国家地理清香铁观音(392克),并于抖音等主要电商销售渠道进行推广。该单品为2022年1-9月网络销售渠道收入第二大单品,销售单价为359.63元/KG,对整体网络销售渠道的销售单价产生了一定影响。
  (2)岩茶销量及价格变动分析
  2020年度,岩茶销量较上年度下降4.63%,波动较小,基本稳定。
  2021年度,岩茶销量较上年度上升25.79%,主要系:
  1)公司把握近年岩茶市场机遇,积极完善岩茶产品线,重点补强中高端产品线,增强了产品线对不同消费能力客户群体,特别是中高端客户群体的覆盖;
  2)公司主要销售区域为华东、华南区域,该等区域渠道建设完善,且有较强的岩茶消费习惯,具备良好的岩茶客户群体基础。随着公司岩茶产品线的完善,公司逐步覆盖了这部分客户的需求,华东、华南区域岩茶销量增长明显;
  3)公司持续推广子品牌“王信记”,随着其品牌建设的完善,消费者认可度提升,“王信记”系列岩茶销量增长较快;
  4)岩茶销量伴随公司渠道建设的优化而同步增长。
  2020和2021年度,岩茶单价较上年度分别上升18.58%和9.38%,主要系:
  1)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完善岩茶产品线,研发推出多款中高端单品,实现了对中高消费能力客户群体的有效覆盖,中高端产品销量占比提升;
  2)在岩茶经营策略上,公司当前主要目标是以中高端单品提升“八马”品牌和“王信记”品牌市场影响力、知名度。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对中高端岩茶的推广力度,岩茶平均销售单价的提升是公司岩茶产品战略落地的反映。2022年1-9月,岩茶单价较上期基本保持稳定,波动较小。
  (3)黑茶—普洱茶销量及价格变动分析
  2020年度普洱茶销量较上年度下降6.22%,主要系:随着普洱茶产品战略的进一步落地,原普洱茶产品线得以精简,中低价位产品销量有所减少。2021年度,普洱茶销量较上年度上升17.08%,主要系:
  1)公司加大了对普洱茶产品的推广力度和渠道建设力度,具体措施包括举办普洱茶品鉴会、研发推广“信记号普洱APP”、开设“信记号”普洱茶加盟专卖店等;
  2)随着子品牌“信记号”品牌建设的完善,消费者认可度提升;
  3)普洱茶销量伴随公司渠道建设的优化而同步增长。
  2020和2021年度,普洱茶单价较上年度分别上升40.83%和12.99%,主要系:
  1)公司普洱茶产品线推出多款山头茶类产品。普洱山头茶由于口感、品质优势及原料的稀缺性,深受市场欢迎,兼具消费价值及收藏价值,其平均销售价格远高于非名山产地的普洱茶售价。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与名山产地签订独家合作协议等方式,推出多款高端山头茶单品,销售情况良好;
  2)普洱茶在适宜条件下可长期储存,其发酵程度、茶叶风味及市场价值随着存放时间的增长而提升。公司对于部分储备的普洱茶产品,以“年份茶”的形式进行销售,并根据市场情况每年适度调升其终端零售价格;
  3)公司精简普洱茶产品线,部分中低价位普洱茶单品销量占比降低。2022年1-9月,普洱茶单价较上期基本保持稳定,波动较小。
  (4)红茶销量及价格变动分析
  2020和2021年度,红茶销量较上年度分别上升19.06%和47.88%。主要系:
  1)2020年下半年以来,公司综合考虑市场规模、饮茶季节因素等,在线上渠道中重点推广红茶,并通过直播带货、电商节等多种创新模式推广红茶产品,红茶线上渠道销量增长较快;
  2)公司红茶产品线采取产品聚焦战略,着力重点建设“金骏眉”、“正山小种”两大品
  类,完善两大细分品类产品线。公司的聚焦战略提升了其红茶产品市场竞争力,取得了较好的市场反响;
  3)红茶销量伴随公司渠道建设的完善及品牌知名度的提升而同步增长。
  2020年度,红茶单价较上年度下降9.67%,主要系:红茶线上渠道的销量增速高于线下渠道,线上渠道销量占比提升。公司线上产品线区别于线下产品线,产品定位与受众群体的侧重点有所不同,故使得红茶平均单价有所下降。2021年度及2022年1-9月,红茶单价较前一期分别增长6.25%和5.49%,主要系:随着公司品牌形象建设的不断完善,叠加消费升级的背景,红茶产品线中中端、高端产品销量占比提升,使得红茶销售均价有所提升。
  (5)绿茶销量及价格变动分析
  2020和2021年度,绿茶销量较上年度分别上升6.24%和18.87%,呈持续增长趋势,主要系:
  1)公司综合考虑自身优势及各细分品类市场规模等因素,在绿茶产品线采取产品聚焦策略,着力重点建设“龙井”、“安吉白茶”两大品类,同时精简其他绿茶产品线;
  2)公司持续提升绿茶品质,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绿茶产品市场竞争力;
  3)公司持续加强绿茶产品推广力度,通过举办绿茶产品专场培训会等形式,提升销售人员绿茶专业水平,从而加强了公司绿茶产品的销售能力。
  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9月,绿茶单价较上年度分别上升1.21%、1.58%和1.00%,呈持续增长趋势,主要系:
  1)春季为一年中绿茶品质、售价相对较高的季节。在茶行业消费升级的背景下,公司持续推广“喝当季绿茶”的饮茶理念,对消费者产生积极的引导作用,绿茶春季销量占全年销量的比重持续提升,进而提升了绿茶平均单价;
  2)公司聚焦“龙井”、“安吉白茶”两大品类的产品线建设,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提升产品品质,获得了市场认可,二者占绿茶销量比重提升。“龙井”、“安吉白茶”为绿茶中较为高端品类,其销量占比的增长提升了绿茶单价;
  3)公司精简绿茶产品线,中低价位产品销量占比下降。
  (6)白茶销量及价格变动分析
  2020年度,白茶销量较上年度上升104.72%。报告期内,白茶销量持续增长,主要系:
  1)白茶市场持续保持较高的热度。根据《2021中国茶叶行业发展报告》,2020年度白茶产量、内销量分别较上年度增长48.05%和48.10%;
  2)公司加大了白茶产品研发力度,积极完善各价位段白茶产品线。公司顺应白茶市场潮流,有侧重地对中高端产品线进行补强,推出福鼎白茶·白牡丹(特级)收藏木盒装、白毫银针·贵妃白等一系列中高端新品,对不同消费能力的消费者实现了较为全面地覆盖;
  3)公司准确把握市场需求,集中资源于线上、线下渠道重点推广性价比较高的中端价位白茶单品,中端白茶单品销量增长显著;
  4)白茶销量伴随公司渠道建设的完善及品牌知名度的提升而同步增长。
  2021年度,白茶销量较上年度下降2.63%,波动较小,基本持平。
  2020年度,白茶单价较上年度下降7.74%,主要系:公司继续加大白茶推广力度,部分产品采取折扣促销的手段进行推广。例如:2020年度白茶销量第二大单品为“双十一”限时特供单品“牛气蓬勃·白牡丹(5年)五子饼”,该产品主要以五折价格面向终端销售。2021年度,白茶单价较上年度上升72.13%,主要系:
  1)白茶市场热度较高,消费者对白茶价值的认可度提升,在此背景下中高端白茶销量占比提升;
  2)公司顺应市场潮流,积极完善白茶各价位段产品线,重点充实中高端白茶产品线,对中高端白茶客户群体实现了有效覆盖,中高端白茶销量占比提升;
  3)白茶产品在适宜条件下可长期储存,其发酵程度、茶叶风味及市场价值均随着存放时间的增长而提升。公司对于部分储备的白茶产品,以“年份茶”的形式进行销售,并根据市场情况每年适度调升其终端零售价格。公司顺应趋势,于线上渠道重点推广白茶产品,包括直播等形式,并根据此类渠道的特点,开发了单价相对较低的产品进行推广和销售。随着线上渠道销量占比的增长,白茶品类总体单价略有下降。2022年1-9月,白茶单价较上期基本持平,波动较小。
  3、主营业务收入按渠道划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线下加盟、线下直营及网络销售渠道进行销售。随着公司“直营+加盟”、“线上+线下”的全渠道销售体系的逐步完善,报告期内各渠道收入均取得了较为明显的增长。
  4、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域分布情况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线下渠道建设的逐步完善,各区域收入均取得了不同程度的增长。华东地区、华南地区为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区域,各期收入占比分别为57.46%、55.65%、51.03%和47.06%
  5、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分布情况
  受节假日的影响,公司一、三、四季度收入占比稍高,主要系:第一季度的元旦、春节及第三季度的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是茶叶的传统消费旺季。同时,近年来线上电商平台“双十一”、“双十二”等促销活动也使得第四季度收入占比较高。受疫情影响,公司2020年度一季度收入占比较2019年度下降较多。
  6、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获取方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经营目标制定生产计划,并采用自主生产、自主分装与定制采购相结合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并统一对外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为定制采购产品的销售。报告期内,自主生产模式收入占比基本保持稳定。
  定制采购、自主分装模式收入占比存在一定波动,主要系因红茶在不同年度间获取模式有所差异造成的。2020年度,自主分装模式收入占比较上期同比提升较多,主要系红茶自主分装比例提升所致。红茶自主分装比例提升,主要系:2019年度,发行人主要红茶定制成品茶供应商系福建武记。2020年度,发行人为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减少与福建武记的相关交易规模,将红茶类产品改为主要由自主分装模式获取。2022年1-9月,自主分装模式收入占比下降,主要系红茶自主分装比例下降所致。红茶自主分装比例下降,主要系:2022年以来,公司为满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的相关要求,将大部分自主生产的武夷岩茶均放在武夷山王信记进行生产,武夷岩茶对武夷山王信记整体产能占用较大。为保障红茶类产品的供应顺畅,将部分红茶产品转为定制采购形式进行生产。
  7、各类模式下所销售各类茶叶产品与采购规模的匹配情况
  各类模式下所销售各类茶叶产品中,定制采购产品对应采购为定制成品茶;自主生产产品对应采购为毛净;自主分装产品对应采购为茶叶半成品。报告期内,公司各模式下的各类主要茶叶的产品采购量、销售量匹配关系如下:
  (1)定制采购模式下主要产品销量、采购量的匹配关系
  定制采购模式下,发行人采购定制成品茶,并直接通过其全渠道对外销售。
  2019年及2020年,普洱茶、白茶存在采购量大于销售量的情况,主要原因为:
  1)公司加大了普洱茶采购储备力度。在普洱茶产品战略上,公司持续丰富和完善普洱茶产品线,并启动普洱茶战略库存的建设,对个别普洱茶单品(如普洱茶(生茶)·信记号红印、普洱茶(生茶)·信记号熊猫班章等)进行战略性地集中采购和储备。同时在销售端,规划历年销售量,最终打造出由不同陈化年份产品组成的“普洱年份茶”存货体系。这一产品战略使得报告期内公司普洱茶定制成品茶采购规模大于销售规模,普洱茶库存商品规模出现了一定幅度的增长;
  2)白茶因报告期内收入增速较快,市场行情火热,发行人于2020年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储备,使得采购规模大于销售规模。
  2020年度,公司红茶采购规模大于销售规模,主要因2021年春节时间较迟,2020年底时点为春节销售旺季备货规模相对更大。
  除前述情况外,2019、2020年度各类定制采购茶叶销量、采购量匹配性较强。
  2021年度,各类定制采购茶叶销量、采购量匹配性较强。
  2022年1-9月,白茶、普洱茶采购量大于销量,主要系:白茶、普洱茶在适宜条件下可长期储存,其发酵程度、茶叶口味及市场价值随着存放时间的增长而提升。公司结合市场行情,对普洱茶(生茶)信记号八八七、殿藏老树牡丹五子饼等普洱茶及白茶产品进行了一定的战略储备。除前述情况外,2022年1-9月各类定制采购茶叶销量、采购量匹配性较强。
  (2)自主生产模式下主要产品销量、采购量的匹配关系
  自主生产模式下,发行人采购毛净,自行精制加工,并直接通过其全渠道对外销售成品。主要涉及产品为铁观音、岩茶两大类。
  2020年度,铁观音、岩茶毛净采购量大于销售量,铁观音、岩茶毛净库存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度,铁观音采购规模大于销售规模,主要原因为:
  1)春节为茶叶传统
  销售旺季,2020年度春节时间为当年1月,故2019年12月已实现春节集中性销售。
  2021年度春节时间为当年2月,集中性销售主要体现在当年1月。因此,2020年度为2021年春节销售旺季进行了原材料储备,体现为2020年度采购量大于销售量较为明显的情况。
  2)2020年以来,对于自主生产型产品,公司于电商平台主要推广铁观音系列产品。直播等推广形式对短期内的销售情况有较为明显促进作用,同时也对公司的及时供货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故公司加强了对铁观音原材料的储备;
  2)2020年度,岩茶原材料规模有所增长,主要原因为:
  1)2020年,武夷山王信
  记主要产线落成,故采购规模有所增长;
  2)当年度春节时间影响;
  3)经营战略上来看,公司岩茶获取方式逐步由定制采购转向自主生产,在年末为次年初销售旺季的备货时,采购原材料规模有所增长;
  3)2021年度,岩茶原材料采购量大于岩茶销售量,主要系:武夷山王信记生产规
  模增长,产线及生产人员配备持续完善,使得岩茶原材料规模出现了一定的增长;
  4)2022年1-9月,铁观音、岩茶毛净采购量略大于销售量,主要系正常生产经营
  中的一定备料所致。
  (3)自主分装模式下主要产品销量、采购量的匹配关系
  自主分装模式下,发行人采购茶叶半成品,自行包装、封箱等,并直接通过其全渠道对外销售成品。
  部分茶叶半成品采购后用于组合装的自主分装,扣除此部分影响后,自主分装模式下各茶类采购数量、销售数量匹配关系明显,不存在异常的情况。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及经营战略制定采购计划,各生产模式下主要茶叶产品采购量、销售量关系匹配性较强。
  8、各类模式下所销售各类茶叶产品与产能的匹配情况
  发行人自主生产、自主分装类茶叶产品存在产能与销量的匹配关系,定制成品采购模式下,发行人直接向供应商采购定制成品,不涉及生产流程,不涉及产能与销量的匹配问题。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增长,公司在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上持续进行投入,报告期内自主生产、自主分装主要产品的产能得以提升。综合来看,公司在报告期内保持了产能、销量二者的匹配关系。
  9、产销量或合同订单完成量等业务执行数据与财务确认数据的一致性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售预测定产,以产定购”的经营模式,公司基于市场供求情况、安全库存、物流周期等因素综合考虑,进行适当备货,并提前安排生产计划,保证生产所需的人力和物料供应。公司产销量、合同订单完成量等业务数据与财务确认数据一致。
  10、第三方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三方回款指加盟渠道下加盟商通过第三方账户向发行人付款的情况。
2019年至2020年7月末,为促进个别加盟商及时回款,发行人存在使用自有POS机直接收取加盟商终端客户货款的情形,该等情况属于第三方回款。
  总体来看,报告期内,发行人加盟渠道涉及第三方回款的情况较少,各期占营业收入(含税)比重分别为1.40%、0.64%、0.13%和0.17%,占比较低,且报告期内不存在因第三方回款导致的诉讼、仲裁、纠纷。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或其他关联方未在第三方回款的支付方中持股或者担任高管等职位,与第三方回款的支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1)银行转账第三方回款情况
  2022年1-9月,银行转账渠道第三方回款104.44万元,主要系:个别加盟商因对公账户网银故障等原因临时使用其股东个人账户付款。相关付款均已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申请及报备。
  (2)订货平台回款情况
  1)2019年至2021年6月末
  2018年以来,为优化加盟商进货体验,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深圳建行”)合作,于加盟订货平台上线在线付款功能,该系统设定必须使用对公账户支付货款,否则无法完成支付。在具体操作流程上,加盟商使用其专用加盟商账户登录订货平台,在平台下单订货后,平台生成“交易订单号”并进行记录,订货平台直接跳转至中国建设银行网银支付界面进行支付。该支付方式操作便利,为加盟商主要支付方式。
  加盟商使用建设银行账户进行同行支付时,银行流水可显示交易对手名称;当使用其他银行账户进行跨行支付时,银行流水无法显示交易对手名称。经访谈深圳建行的相关负责人、询问中国银联相关工作人员并获取了深圳建行出具的《关于我行商户八马茶业股份有限公司网关跨行付交易流水的说明》,确认在跨行支付情况下,银行无法提供订单的付款人信息。
  经全面核查同行支付部分的回款记录,仅个别偏远地区加盟商(如甘肃)订货较急或新成立尚未开设对公账户,不便支付时委托其他加盟商代为付款。建行同行支付情况下,第三方回款金额极小,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各期分别占比为0.10%、0.13%、0.87%。
  跨行支付情况下,通过获取加盟商(包括报告期内前二十大加盟商、全部关联方加盟商、并随机抽取部分无关联关系的加盟商,共计28家)用于订货平台支付货款的银行账户报告期完整流水,对非建设银行账户流水进行重点核查。经核查,加盟商银行账户流水均能与公司订货平台支付记录、财务记账明细完整匹配。其中,非建设银行同行支付部分的核查金额各期分别为15,321.89万元、14,624.17万元、10,171.97万元,未发现第三方回款的情况。核查比例占跨行支付情况下的50.80%、40.75%、41.92%。
  综上所述,上述核查已覆盖订货平台回款中66.76%、64.11%和62.78%的交易金额,其中第三方回款情况占比极低,不存在重大异常情形。
  2)2021年7-12月末及2022年1-9月
  2021年7月起,发行人更换平台服务供应商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并与之签署《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B2B网上支付商户合作协议书》。由中国银行提供的完整平台银行流水,无论同行、跨行支付,均可明确显示交易对手方户名、账户号信息。
  经核查,主要系:
  (1)个别加盟商订货较急或新成立尚未开设对公账户,不便支付时委托其他加盟商代为付款;
  (2)个别加盟商订货较急,加盟商实控人同控下其他企业代为付款。整体订货平台回款方式下的第三方回款占比极小。
  3)报告期内整体订货平台第三方回款情况
  (3)加盟商门店POS机刷卡回款情况
  经公司审批,少量加盟商在年度内可获取一定授信额度。2019年至2020年7月末,为促进个别加盟商及时回款,发行人存在使用自有POS机直接收取加盟商终端客户货款的情形,该等情况属于第三方回款。
  报告期内,该等回款方式于2019年、2020年分别涉及加盟商为9家、11家,两年合计涉及加盟商13家;该等回款方式为第三方回款的性质。
  2020年下半年,发行人对该等回款情况进行了规范,将所有属于发行人的POS机均已收回,自2020年7月末起,发行人已不存在该等情况的回款。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