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牌国臻

i问董秘
企业号

835057

近期重要事件

2022-04-28 参控公司: 参控安徽乐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20.0000%,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霍山千金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2020-09-30 监管问询: 2020-09-30收到半年报问询函
2019-12-27 资产出售: 拟出让安徽乐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80%股权,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安徽省国臻堂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安徽乐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通电子”),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实缴0.00元。   为公司的长远发展考虑,公司拟将持有安徽乐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80.00%的股权(对应800.00万元认缴出资)分别转让给公司董事牛颖瑜60.00%(对应600.00万元认缴出资),公司监事储贻龙20.00%(对应200.00万元认缴出资)。   乐通电子设立后尚未进行实缴,且未开展运营,截至2019年10月31日,总资产为0.00元,净资产为-1,920.00元,经与受让方友好协商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0.00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安徽乐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00%的股权。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3-01-30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提醒公司及相关人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告日期:2020-09-07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何家杰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对安徽省国臻堂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