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3-31 | 交易金额:2800.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座落于洪洞县大槐树镇秦壁村的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 |
||
| 买方:山西普泰发泡铝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山西双银电热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出让方为:山西双银电热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受让方为:山西普泰发泡铝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交易标的为:(1)座落于洪洞县大槐树镇秦壁村的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土地使用权属于山西双银电热能有限公司所有,土地面积为37009.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权利终止日期为2060年1月7日,土地使用证号为“洪国用(2010)字第026号”;(2)坐落于“洪洞县大槐树镇秦壁村,1幢,10幢,多幢幢”的房屋,该房屋属于山西双银电热能有限公司单独所有,建筑面积共计8951.10平方米,房产证号为“洪房权证大槐树字第06162012003号”。3、交易价格拟定为:人民币28,000,000元。2015年7月至12月,公司已累计向卖方预付了人民币23,333,740.92元。 |
||
| 公告日期:2016-04-25 | 交易金额:218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
| 交易方:临汾银河仓储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双银电热能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担保,支付电费等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据公司2016年经营发展的安排,公司预计201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如下:1、公司需继续租赁山西双银电热能有限公司的土地以及厂房,年租金80万元2、公司与山西双银电热能有限公司共用一条电路,每月需要向山西双银电热能有限公司支付电费,一年的电费不超过100万元3、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洞县支行贷款1500万元,期限为2016年3月至2017年3月,此笔贷款由关联方临汾银河仓储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提供保证担保。4、公司向洪洞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营业部贷款500万元,期限为2015年7月23日至2016年6月25日,此笔贷款由关联方山西新凯达电力设备检修有限公司向贷款方提供担保。 20160425:股东大会通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