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18 | 交易金额:1338.54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扬中市成洋众创城汽车零部件产业园(一期)工业厂房 |
||
| 买方:江苏海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扬中众创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2025年2月6日,公司与扬中众创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创城建设”)签订扬中市工业厂房买卖合同,购买众创城建设位于扬中经济开发区港隆路959号扬中万洋众创城汽车零部件产业园(一期)的5幢101(室/号)、5幢201(室/号)、5幢301(室/号)、5幢102(室/号)、5幢202(室/号)、5幢302(室/号)工业厂房。 |
||
| 公告日期:2021-08-13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江苏海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35%股权 |
||
| 买方:匡元海 | ||
| 卖方:张勇 | ||
| 交易概述: 根据匡元海与张勇签订《股份转让合同》,张勇同意根据《股份转让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将其持有的江苏海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4,200,000股转让给匡元海,根据协议规定:张勇将全部股权质押给乙方,质押合同与《股份转让合同》一并签署,张勇有义务提供办理质押所需要的一切资料、配合办理一切手续、确保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十日内乙方质权设立。如出现张勇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匡元海可行使质权。匡元海按《股份转让合同》给付定金。张勇辞去目标公司董事。双方共同推进目标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分红。张勇解除限售之日起满三个月内双方以《股份转让合同》约定成交价减去《股份转让合同》订立后张勇取得分红款的差额数为股份转让最终价款。 |
||
| 公告日期:2025-12-11 | 交易金额:195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
| 交易方:鄂道波,匡习龙,镇江仁发电子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财务资助,购买原材料,担保等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鄂道波,匡习龙,镇江仁发电子有限公司发生财务资助,购买原材料,担保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18500.0000万元。 20250515:股东大会通过 20251120:新增预计发生金额10,000,000.00元 20251211:股东大会通过。 |
||
| 公告日期:2025-05-15 | 交易金额:222.99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江苏赛尔印刷器材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租赁,销售原材料,收取水电费等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公司2024年向江赛尔印刷器材有限公司销售原材料共计1,614,915.87元,收取水电费共计242,191.75元,收取房租及设备租赁收入共计73,394.5元,收取设备转让收入299,410.17元。江苏赛尔印刷器材有限公司是匡元海持股90%的公司,匡元海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总经理。 20250515:股东大会通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