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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肖英桓、刘琰超共质押32,89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1.32%。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32,892,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6年3月30日起至2016年6月16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贷款,公司通过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向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展期3个月,贷款额度为3,000万元。质押权人为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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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2015年9月吉林加一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通过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向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贷款额度为3,000万元。肖英桓、刘琰超与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合计质押32,892,000股,质押期限至2016年3月30日。本次委托贷款到期后,公司通过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向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展期3个月,贷款额度为3,000万元,抵押条件不变。公司于2016年6月30日归还上述委托贷款,经与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协商一致,解除上述股份的质押登记。公司股东和质权人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7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完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并于2016年07月18日收到《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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