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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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0-31 | 增发A股 | 2016-11-07 | 3674.0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18-08-15 | 交易金额:0.00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宁波中物智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0723%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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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浙江镇石物流有限公司 | ||
| 卖方:辽宁同益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1.转让财产份额及其价格:甲方将其在宁波中物智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0723%的财产份额(认缴出资额150万元),以人民币0万元的价格出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上述财产份额。 2.转让财产份额价款的支付:乙方应将财产份额受让款0万元于协议签署生效之日一次性以货币支付给甲方。 3.协议生效条件: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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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9-04-16 | 交易金额:5084.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辽宁嘉合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辽宁同益石化有限公司,广州诚恒化工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销售,车辆维修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预计2019年度公司拟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中,与嘉合化工、同益石化、广州诚恒、同益特蜡等关联方预计发生销售类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80万元(含5080万元)(大写伍仟零捌拾万元)。与同益特蜡、同益石化预计发生车辆维修类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万元(含4万元)(大写肆万元)。公司董事会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班子具体办理相关合同签署事宜。 20190416: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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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8-11-27 | 交易金额:8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抚顺市液化气有限公司,同益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宋铁铭等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2017年,公司向锦州银行抚顺银河湾支行申请额度为8000万元的贷款,期限为1年(到期日为2018年11月23日),该贷款期限即将到期,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为保证公司流动资金充裕,公司拟继续向锦州银行抚顺银河湾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贷款,期限为1年,并继续以公司自有房产和土地使用权(权证编号:抚房权证东字第DZ00065509号、抚房权证东字第DZ00065510号、抚房权证东字第DZ00065511号、抚房权证东字第DZ00065512号、抚房权证东字第DZ00065513号、抚顺国用(2016)第0013(东)号、抚顺国用(2016)第0014(东)号)作为抵押,公司关联方抚顺市液化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抚顺市液化气”)、同益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益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宋铁铭先生和黎源女士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公司关联方抚顺市同益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益蜡业”)以土地使用权(权证编号:抚顺国用(2015)第0004(顺城)号)为公司提供抵押。具体额度、期限等内容以最终签署协议为准。 20181127: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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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8-08-01 | 原始质押股数:32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7-30至 2019-01-23 |
| 出质人:宋铁铭 | ||
| 质权人:辽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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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宋铁铭、黎源共质押5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73.14%。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3750万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250万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8年7月30日起至2019年1月23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辽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以下简称“辽阳银行”)与辽宁优凯美化工有限公司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担保,质押权人为辽阳银行,质押股东宋铁铭为辽阳银行董事,其所控制的企业同益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辽阳银行股东,故质押权人与同益股份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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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8-08-01 | 原始质押股数:17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7-30至 2019-01-23 |
| 出质人:黎源 | ||
| 质权人:辽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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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宋铁铭、黎源共质押5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73.14%。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3750万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250万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8年7月30日起至2019年1月23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辽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以下简称“辽阳银行”)与辽宁优凯美化工有限公司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担保,质押权人为辽阳银行,质押股东宋铁铭为辽阳银行董事,其所控制的企业同益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辽阳银行股东,故质押权人与同益股份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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