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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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2-05 | 增发A股 | 2016-12-08 | 1120.0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18-08-31 | 交易金额:2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李强,王勇,胡国鹏等 | 交易方式:借款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1.2018年6月12日,宁夏顺宝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顺宝食品有限公司与李强先生签订借款协议,向李强先生借款5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6月6日,月利率为7.9166‰。2.2018年6月1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菲尔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王勇先生签订借款协议,向王勇先生借款5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6月6日,月利率为7.9166‰。3.2018年6月12日,公司与刘淑芬女士签订借款协议,向刘淑芬女士借款5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6月6日,月利率为7.9166‰。4.2018年6月12日,公司与胡国鹏先生签订借款协议,向胡国鹏先生借款5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6月6日,月利率为7.9166‰。 20180831: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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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8-07-02 | 交易金额:1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宁夏一宝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宁夏一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宝投资”)拟向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借款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公司拟为前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80702: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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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8-07-06 | 原始质押股数:21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7-04至 2021-06-05 |
| 出质人:胡登吉 | ||
| 质权人: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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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胡登吉质押2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6.00%。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21,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2,0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8年7月4日起至2021年6月5日止。质押股份用于公司向质押权人申请银行借款,质押权人为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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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8-06-21 | 原始质押股数:1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1-27至 -- |
| 出质人:胡登吉 | ||
| 质权人: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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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登吉与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于2015年6月18日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其持有公司的全部股权进行质押,为公司向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借款19,000,000元人民币的本息进行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登吉质押15,000,000股,其中,15,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登记日为2016年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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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8-06-21 | 本次解押股数:15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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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登吉与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于2015年6月18日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其持有公司的全部股权进行质押,为公司向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借款19,000,000元人民币的本息进行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登吉质押15,000,000股,其中,15,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登记日为2016年1月27日。2018年6月1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解除上述股份的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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