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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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8-28 | 增发A股 | 2017-08-31 | 1920.00万 | - | - | - |
| 2016-10-12 | 增发A股 | 2016-10-17 | 1350.0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17-11-03 | 交易金额:0.00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济南顶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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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王震 | ||
| 卖方:顶联信息产业股份公司 | ||
| 交易概述: 王震购买济南顶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权,公司以0元的价格转让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济南顶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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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7-08-23 | 交易金额:1000.00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云顶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6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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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李倩 | ||
| 卖方:顶联信息产业股份公司 | ||
| 交易概述: 出售方:顶联信息产业股份公司交易对方:李倩交易标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云顶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60%的股权交易事项:李倩购买云顶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60%的股权交易价格:公司以1,000元的价格转让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云顶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6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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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7-07-28 | 交易金额:1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刘国梁,李建亮,路征等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本次交易为偶发性关联交易。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顶联信息产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21日与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合同约定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以下简称“农商行”)为公司提供借款1,000万,用于采购软硬件设备。同日,济南顶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顶安合伙”)与农商行签订了《权利质押合同》,合同约定,为了确保主合同的切实履行,顶安合伙以其持有公司的1500万股权为质押标的,为上述事项提供质押担保。同日,顶安合伙、刘国梁、李建亮、路征、刘杭波、王庆奎均与农商行签订《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70728: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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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7-07-10 | 交易金额:7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
| 交易方:刘国梁,济南顶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交易方式:担保和财务资助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根据相关规定,结合业务发展需要,顶联信息产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2017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预计,预计发生额不超过7000.00万元。 20170119:股东大会通过 20170710: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区申请银行贷款1,000.00万元,贷款期限1年,由顶安合伙、刘国梁提供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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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7-06-28 | 原始质押股数:1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6-27至 2018-06-19 |
| 出质人:济南顶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质权人: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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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顶联信息产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济南顶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1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8.30%。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5,0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7年6月27日起至2018年6月19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取得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的贷款1,000.00万元提供担保,质押权人为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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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8-01-25 | 本次解押股数:15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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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济南顶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7年6月26日质押给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的15,000,000股(其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5,0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的股份已经全部解除质押;以上均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的相关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期为2018年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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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7-05-15 | 原始质押股数:3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5-10至 2018-05-09 |
| 出质人:济南顶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质权人: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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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济南顶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66%。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3,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7年5月10日起至2018年5月9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刘强取得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的贷款500.00万元提供担保,质押权人为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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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8-01-25 | 本次解押股数:3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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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其于2017年5月10日质押给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的3,000,000股(其中3,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的股份已经全部解除质押;(3)其于2017年6月26日质押给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的15,000,000股(其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5,0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的股份已经全部解除质押;以上均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的相关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期为2018年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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