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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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7-05 | 增发A股 | 2017-07-11 | 8911.49万 | - | - | - |
| 2016-06-07 | 增发A股 | 2016-06-14 | 7802.0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18-12-13 | 交易金额:119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位于平潭综合实验区2018G010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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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福建纳仕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 ||
| 交易概述: 福建纳仕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生产经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通过招拍挂方式,以现金购买位于平潭综合实验区2018G010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宗地块位于吉祥南路西侧、顺意路北侧区域。地块面积约为68,11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专用设备制造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为50年,购买价格为1,190万元人民币,公司于2018年12月11日与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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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0-03-19 | 交易金额:1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林翠雯,王世平,王昕等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子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福建纳仕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等各种贷款及融资业务。该部分融资预计由公司大股东林翠雯及王世平、王昕无偿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及其个人财产质押担保,实际关联担保金额最终以金融机构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20200319: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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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9-06-20 | 交易金额:48.42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香港璀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代收货款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因业务需要,委托香港璀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至12月代收客户货款484,245.62元,代收货款已于2019年1月转回至公司账户。 20190620: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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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9-09-10 | 原始质押股数:209.1622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9-06至 2021-09-30 |
| 出质人:林翠雯 | ||
| 质权人:北京新华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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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林翠雯质押2,091,622股,占公司总股本3.4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2,091,622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9年9月6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股权投资担保,质押权人为北京新华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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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9-09-10 | 原始质押股数:224.9057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9-05至 2021-09-30 |
| 出质人:林翠雯 | ||
| 质权人:重庆同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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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林翠雯质押2,249,057股,占公司总股本3.75%。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0股位有限售条件股份,2,249,057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9年9月5日至2021年9月30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股权投资担保,质押权人为重庆同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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