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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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5-04 | 增发A股 | 2016-05-09 | 4000.0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25-03-25 | 交易金额:423.74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上锦和园7-1-901,中骏宸景湾6-2-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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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贾士清,贾轩 | ||
| 卖方:斯特龙城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为盘活存量资产、改善财务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公司拟将抵账房产出售给关联自然人贾轩、贾士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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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2-10-31 | 交易金额:2200.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位于石家庄市裕华区裕泰路88号檀香墅42号住宅楼1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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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斯特龙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河北中宏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斯特龙城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石家庄安悦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悦酒店”)合同纠纷一案,经正定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理,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2021冀01民终13014号)后,认定安悦酒店应付工程款本金2,410.0759万元,该诉讼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斯特龙城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经过公司、公司董事长贾轩、安悦酒店、河北中宏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宏置业”)四方友好协商,中宏置业自愿以其名下位于石家庄市裕华区裕泰路88号檀香墅42号住宅楼101室(以下简称“该房产”)(面积603.35平方米)作价2,200万元代替安悦酒店偿付公司部分工程款本金。其中,因前期公司董事长贾轩先生已向中宏置业支付100万元,故中宏置业拟先退还贾轩先生100万元后再将该房产作为抵债资产交割给公司,经各方协商,由公司代中宏置业退还贾轩先生100万元,中宏置业以该房产代安悦酒店抵债金额为作价金额2,200万元扣除公司代其退还贾轩先生100万元后的剩余2,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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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5-26 | 交易金额:66.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刘书英 | 交易方式:租赁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刘书英发生租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66.0000万元。 20250526: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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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4-24 | 交易金额:65.33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刘书英 | 交易方式:租赁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刘书英发生租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71.4000万元。 20240606:股东大会通过 20250424:2024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653,266.1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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