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及运营。

  • 产品类型:

    电力能源、其他

  • 产品名称:

    电力能源 、 其他

  • 经营范围:

    综合能源开发、投资、建设与运营。

运营业务数据

最新公告日期:2024-08-30 
业务名称 2024-06-30
装机容量:风电(MW) 279.16

主营构成分析

报告期
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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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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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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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3大客户:共销售了2.57亿元,占营业收入的99.94%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1.78亿 69.51%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4374.12万 17.04%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437.32万 13.39%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928.13万元,占总采购额的4.91%
  • 北京和能时代机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 深圳量云能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赤峰中心支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北京和能时代机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48.19万 1.31%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3.13万 1.08%
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178.30万 0.94%
深圳量云能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78.16万 0.94%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赤峰中心支
120.34万 0.64%
前3大客户:共销售了3.06亿元,占营业收入的99.99%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2.22亿 72.39%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380.14万 14.30%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4073.44万 13.30%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651.13万元,占总采购额的28.96%
  •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赤峰中心支
  • 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 保定市金翼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欧能惠风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9.37万 10.20%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赤峰中心支
127.40万 5.67%
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110.00万 4.89%
保定市金翼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4.05万 4.63%
北京欧能惠风科技有限公司
80.32万 3.57%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3.1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100.00%
  •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滁州供电公司
  • 广东电网公司珠海供电局
  •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宿州供电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1.31亿 41.69%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滁州供电公司
5974.02万 19.05%
广东电网公司珠海供电局
4893.34万 15.61%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4298.01万 13.71%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宿州供电公司
3116.73万 9.94%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900.51万元,占总采购额的38.13%
  • 北京和能时代机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海外远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赤峰中心支
  •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北京和能时代机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97.37万 16.82%
海外远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03.48万 8.62%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赤峰中心支
127.40万 5.39%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0.41万 4.67%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61.86万 2.62%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3.26亿元,占营业收入的100.00%
  •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滁州供电公司
  •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电网公司珠海供电局
  •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宿州供电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1.26亿 38.54%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滁州供电公司
7316.62万 22.41%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4883.88万 14.96%
广东电网公司珠海供电局
4205.20万 12.88%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宿州供电公司
3659.42万 11.21%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551.92万元,占总采购额的32.61%
  • 水发丰远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天衫高科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 宿州市中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沈阳诚成建筑加固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赤峰中心支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水发丰远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422.30万 8.87%
北京天衫高科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390.35万 8.20%
宿州市中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87.34万 8.14%
沈阳诚成建筑加固工程有限公司
224.52万 4.72%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赤峰中心支
127.40万 2.68%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2.51亿元,占营业收入的99.99%
  •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 广东电网公司珠海供电局
  •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宿州供电公司
  •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滁州供电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1.23亿 48.95%
广东电网公司珠海供电局
4596.18万 18.28%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326.98万 17.21%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宿州供电公司
2903.30万 11.54%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滁州供电公司
1010.20万 4.01%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680.40万元,占总采购额的24.27%
  • 北京新华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 重庆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
  • 沈阳鼓风机集团风电有限公司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赤峰中心支
  • 东方电气(天津)风电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北京新华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153.45万 5.47%
重庆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
151.33万 5.40%
沈阳鼓风机集团风电有限公司
141.49万 5.05%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赤峰中心支
127.94万 4.56%
东方电气(天津)风电科技有限公司
106.19万 3.79%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1、商业模式  (1)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及运营。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风电项目权益装机容量为362.12MW,其中全资控股风电项目329.16MW。  (2)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等流程,将风能转化为电能,再将电能销售给客户结算售电收入。公司售电收入扣减成本费用后获取利润。公司商业模式的重点在于不断收购、新建或扩建、高效运营风电场,获得增长。  公司项目投资运营主要包括三个阶段:项目开发阶段,由公司统一负责目标区域的项目开发,项目考察评估后立项,向... 查看全部▼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1、商业模式
  (1)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及运营。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风电项目权益装机容量为362.12MW,其中全资控股风电项目329.16MW。
  (2)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等流程,将风能转化为电能,再将电能销售给客户结算售电收入。公司售电收入扣减成本费用后获取利润。公司商业模式的重点在于不断收购、新建或扩建、高效运营风电场,获得增长。
  公司项目投资运营主要包括三个阶段:项目开发阶段,由公司统一负责目标区域的项目开发,项目考察评估后立项,向相关政府部门提出项目投资申请,取得项目核准或备案;项目建设阶段,公司按采购招标程序组织风机设备的采购和招标,下属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现场施工,工程建设完成、验收调试合格后,项目并网运行;项目运营阶段,由下属项目公司负责风电场的运行、维护和检修,公司对各下属公司实行经营目标考核。
  除自主开发项目外,公司还以优质的风力发电项目资产为标的实施股权收购,在并购完成后对并购项目进行运营管理。
  (3)销售模式
  公司风机所发电量采用直接销售方式。依照国家政策和项目核准时的并网承诺,将风电场所发电量并入电网公司指定的并网点,由电网公司指定的计量装置按月确认上网电量,实现电量交割。上网电能的销售电价由两种方式确定:
  第一种是依照国家定价。即依据国家能源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区域电价或特许权投标电价,物价局核定各新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标杆电价。国家定价结算方式是公司电量销售结算的主要方式。
  第二种是电力多边交易。为缓解弃风限电对风电企业的影响,由地方政府推动,电网公司根据“特定用电侧”需求,提出交易电量和电价的指导意见,组织“发电侧”企业就此部分交易电量和电价进行磋商,确定各发电企业所承担的电量和上网基础电价。多边交易模式下风电场的电费收入由电网公司支付的基础电费和国家新能源补贴两部分组成。多边交易结算方式是公司电量销售结算的补充方式。
  2、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全资控股风电项目装机容量329.16MW,旗下共有七个风电场投入正式商业运营。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完成发电量40,982.90万千瓦时,比去年同期增加27.06%;上网电量39,749.56万千瓦时,比去年同期增加26.73%。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2,163,470,404.45元,比上年度末2,255,912,355.79元减少4.10%。负债总额986,066,760.10元,比上年度末1,087,622,119.36元减少9.34%。归属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77,403,644.35元比上年度末1,168,290,236.43元增加0.78%。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50,416,754.56元,同比增加9.12%,实现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529,652.81元,同比减少18.66%。
  报告期内,公司旗下各风电场电量完成情况如下:
  (二)行业情况
  1、报告期内我国可再生能源整体发展情况
  今年以来,国家能源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统筹能源安全供应和绿色低碳发展,全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再上新台阶。
  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持续实现新突破。可再生能源继续保持新增装机的主体地位,接近全国总装机的六成。今年上半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2.68亿千瓦,同比增长99.3%,约占新增装机的91.5%。其中,水电新增393万千瓦,风电新增5139万千瓦,太阳能发电新增2.12亿千瓦,生物质发电新增71万千瓦。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21.59亿千瓦,同比增长30.6%,约占我国总装机的59.2%,其中,水电装机4.4亿千瓦,风电装机5.73亿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11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0.47亿千瓦。
  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再上新台阶。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接近全国总发电量的四成,超过同期第三产业用电量与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之和。风电、光伏新增发电量超过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今年上半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17993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5.6%,约占全部发电量的39.7%,超过同期第三产业用电量(9164亿千瓦时)与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7093亿千瓦时)之和;其中,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合计达1147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4%,在全社会用电量中占比达到23.7%,较去年同期提高4.4个百分点。风电、光伏合计发电量较去年同期增加2470亿千瓦时,超出全社会用电量增量。
  2、报告期内我国风电行业政策
  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新能源入市步伐加快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深化能源管理体制改革,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为推动更多新能源发电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使价格更加真实地反映市场供需关系和电力价值,也为新能源占比持续提升的电力市场机制设计和新能源领域的电源规划决策提供参考,新能源入市成为电力市场化建设的关键问题。2025年2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文件首次明确新能源项目(风电、太阳能发电)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新能源入市步伐不断加快,有望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升跨省跨区电量交易,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新能源消纳,进而提升新能源产业建设的积极性。
  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积极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2025年2月27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意见》提出主要目标:全国发电总装机达到36亿千瓦以上,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2亿千瓦以上,发电量达到10.6万亿千瓦时左右,跨省跨区输电能力持续提升。《意见》要求:保持非化石能源良好发展态势。积极推进第二批、第三批“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主要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建设,科学谋划“十五五”“沙戈荒”新能源大基地布局方案,稳步推进重大水电工程建设,积极推动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深化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加强国家、区域/省等多层次市场协同。持续完善关键机制设计,进一步健全电力市场“1+N”基础规则体系,推动电力中长期市场连续运营,完善辅助服务市场机制,实现省级电力现货市场基本全覆盖。
  进一步深化资质许可管理,更好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2025年6月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管理更好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明确,优化资质许可管理制度。支持电力领域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除另有规定外,原则上将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新型储能、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经营主体纳入电力业务许可豁免范围。合理压减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等级,科学调整准入条件标准,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探索创新新能源生产和消费融合发展模式,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
  2025年5月2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提到:本文所指的绿电直连是指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可实现供给电量清晰物理溯源的模式。其中,直连线路是指电源与电力用户直接连接的专用电力线路。随着我国新能源跃升式发展,新能源消纳压力逐年递增,在远距离输送的同时,通过绿电直连项目等探索新能源生产和消费集成发展模式,挖掘就近就地消纳需求,拓展新能源应用场景,提高新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3、报告期内我国风电建设和运行情况
  2025年上半年,全国风电新增并网容量5139万千瓦,其中陆上风电4890万千瓦,海上风电249万千瓦。截至2025年6月底,全国风电累计并网容量达到5.73亿千瓦,同比增长22.7%,其中陆上风电5.28亿千瓦,海上风电4420万千瓦。今年上半年,全国风电累计发电量588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6%,全国风电平均利用率93.2%。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自然条件风险
  1、自然条件风险风力发电行业对天气与风况条件存在比较大的依赖,任何不可预见的天气与风况变化都可能对公司的电力生产、收入及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风力资源会因当地气候变化而发生波动,造成每一年的风资源水平与预测水平产生一定差距,进而影响公司风电场发电量。2、重大自然灾害导致的风险公司现有风场位于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安徽省和广东省。可能因出现超过预计的严寒、台风等气候条件引发的自然灾害对公司的风电场造成影响,包括对风机设备、风场运营设施的破坏以及输电线路的损坏等。在这种情况下,风电场的生产水平可能会大幅降低甚至暂停运作,严重影响风电场的发电能力,从而对公司的发电量和营业收入造成不利影响。针对上述风险,在开始建造风电项目前,公司会对每个风电项目进行实地调研,进行为期不少于一年的持续风力测试,包括测量风速、风向、气温、气压等,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于拟收购的风电项目,公司也会进行详尽的调查,关注实际运行中天气与风况条件,并编制调查报告,尽可能规避风险较大的风电项目。项目投产或收购后,公司也会向保险公司投保,以转移风险。
  政策风险
  1、国家相关政策发生变化的风险如果未来国家支持风电行业的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将可能减少风电项目的收入,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2、政府审批风险风电项目的设计、风场建设、并网发电和上网电价等各个环节都需不同政府部门的审批和许可。本公司风电项目的建造需要获得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同时还需要获得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的其他各项批准和许可。如果未来风电项目的审批标准更加严格,或审批及核准所需时间延长,公司可能因为申请程序的拖延而导致失去项目开发的最佳时机,或者因为建设期延长而对项目的投资回收产生不利影响。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及时关注与了解政府相关政策,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提高应对政策风险的容余量,以确保风电项目的经济可行性。
  市场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风电行业也面临来自包括煤炭、天然气以及燃油等传统能源发电行业的竞争,以及其他可再生能源企业的竞争。一方面,如果传统能源价格的下降而降低传统能源发电公司的成本,进而对风电行业造成影响;另一方面包括太阳能、水能、生物质、地热和海洋能源在内的其他可再生能源均享受政府相关激励政策。如果未来国家持续加大对其他可再生能源的政策支持,本公司也可能会面临来自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公司的竞争。针对上述风险,公司通过不断扩张融资渠道、提升资本实力,深化运营管理、提升运管能力等手段,提高自身竞争实力,以应对市场竞争。另一方面,公司也在选择合适时机,进入其他可再生能源领域,以规避单一风电业务造成的风险。2、上网电价下降的风险2025年2月9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文件首次明确新能源全电量无差别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建立可持续发展价格机制合理保障新能源收益。意味着我国新能源项目的全部上网电量都要逐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上网电价由市场交易形成,新能源从此正式告别政府定价。针对上述风险,对于未来新建项目,公司将加强分析上网电价下调对风电项目效益的影响,通过优化设备选型、降低工程造价和运行成本、优化风机运行程序以及合理安排风机设备检修时间等方式来保证未来新建项目的效益。对于公司存量项目,公司将提升自身电力交易水平、技术降本等方式优化运营。
  经营管理风险
  1、客户集中风险目前国家电网及南方电网两家电网企业基本实现了电力的统购统销,垄断了全国的电力供销市场,包括风电企业在内的所有电力企业,其所生产的电力基本要出售给两家电网公司及其区域分、子公司。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积极开拓新区域项目,分散客户集中的风险。2、因风机质量而导致的风险由风机设备质量问题导致的风机不能运行或运行不良将对公司风电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制定了日常巡检制度,加强日常生产经营中的维护工作,确保风机良好的运行状态。3、弃风限电风险对于公司已经投产的风电项目,如果因为区域电网整体负荷发生变化而导致相关电网公司对本公司风电项目限电,会对公司风电项目收入产生不利影响。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积极开发所处区域电网负载与调峰能力强的风电项目,提高此类风电项目收入在公司整体收入中的比重,弱化弃风限电对公司营收的影响。4、项目建设与并网风险公司通常聘用承包商建造风电场各分部分项工程,如各承包商未能根据规划完工或者项目建设出现质量问题,将会对公司的整体发电效率和经营成本造成影响。针对上述风险,一方面,公司选择与地方电网企业关系良好、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合作,发挥双方优势,共同合作风电项目。另一方面,公司通过招投标选择实力强、经验丰富、有较高资质、信誉良好的承包商,并在相关合同中约定对方责任,以降低项目建设风险。
  税收风险
  公司所属风电行业为国家扶持行业,享受国家税收优惠。其中:公司下属所有风电场均享受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东电茂霖下属单独核算达里风电场与黄岗梁风电场和辉腾锡勒测试公司下属单独核算安达风电场不再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税率政策,均按25%缴纳企业所得税。宿州聚隆秦山风电场享受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2019-2021年免征企业所得税,2022-2024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方正江湾团结风电场享受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2021-202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2024-202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或者期满有可能对公司的净利润造成影响。针对上述风险,公司不断提高自身运营管理水平,通过内部挖潜实现管理升级,从而拓展利润空间,减少政策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