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石油化工催化剂及其载体的研发、生产、销售和相关服务。

  • 产品类型:

    助剂、催化剂、铑催化剂、铑粉、载体

  • 产品名称:

    加氢裂化催化剂(型号有FC32A 、 FC-46 、 FC-50 、 FC-16B 、 FC-20B) 、 加氢精制催化剂(型号有FH-40C 、 FF-56 、 FF-24 、 FH-40B 、 FV-30 、 FF-46 、 FF-36 、 FH-98 、 PHT-01) 、 裂解汽油二段加氢催化剂(DZCII-1 、 ME-1 、 ME-1P) 、 焦化汽油加氢催化剂(DZG-10) 、 柴油加氢精制改质降凝催化剂(3963 、 FDW-3) 、 五齿球型催化剂载体 、 加氢保护剂 、 煤化工相关催化剂 、 低压羰基合成铑催化剂 、 贵金属铑回收

  •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新材料技术研发;生态环境材料制造;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项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构成分析

报告期
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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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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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您对此栏目的评价: 有用 没用 提建议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2.08亿元,占营业收入的82.29%
  • 客户九
  • 客户十
  • 客户十一
  • 客户一
  • 客户十二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客户九
1.29亿 51.04%
客户十
3216.71万 12.75%
客户十一
2564.61万 10.17%
客户一
1093.22万 4.34%
客户十二
1030.63万 4.09%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13亿元,占总采购额的43.58%
  • 供应商二
  • 供应商六
  • 供应商七
  • 供应商八
  • 供应商九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供应商二
3984.78万 15.41%
供应商六
2387.40万 9.23%
供应商七
1787.70万 6.92%
供应商八
1779.56万 6.88%
供应商九
1327.43万 5.14%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7257.8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88.73%
  • 客户3
  • 客户4
  • 客户1
  • 客户6
  • 客户7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客户3
2564.61万 31.35%
客户4
1817.77万 22.22%
客户1
1065.49万 13.03%
客户6
1030.63万 12.60%
客户7
779.33万 9.53%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2.26亿元,占营业收入的75.87%
  • 客户一
  • 客户二
  • 客户三
  • 客户四
  • 客户五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客户一
1.25亿 41.78%
客户二
2740.97万 9.19%
客户三
2659.01万 8.92%
客户四
2550.00万 8.55%
客户五
2216.80万 7.43%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46亿元,占总采购额的62.61%
  • 供应商一
  • 供应商二
  • 供应商三
  • 供应商四
  • 供应商五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供应商一
5620.17万 24.02%
供应商二
3683.72万 15.74%
供应商三
2615.04万 11.18%
供应商四
1367.79万 5.85%
供应商五
1362.83万 5.82%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1.72亿元,占营业收入的87.31%
  • 客户一
  • 客户二
  • 客户三
  • 客户四
  • 客户五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客户一
1.11亿 56.26%
客户二
1830.18万 9.31%
客户三
1784.81万 9.08%
客户四
1403.06万 7.14%
客户五
1085.84万 5.52%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2.13亿元,占营业收入的76.44%
  • 客户一
  • 客户二
  • 客户三
  • 客户四
  • 客户五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客户一
6327.43万 22.69%
客户二
5466.28万 19.60%
客户三
4683.19万 16.79%
客户四
2783.89万 9.98%
客户五
2057.61万 7.38%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44亿元,占总采购额的70.67%
  • 供应商一
  • 供应商二
  • 供应商三
  • 供应商四
  • 供应商五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供应商一
3831.50万 18.84%
供应商二
3455.69万 16.99%
供应商三
3406.64万 16.75%
供应商四
2509.09万 12.34%
供应商五
1168.52万 5.75%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为石油化工催化剂及其载体的研发、生产、销售和相关服务,是专业从事石油化工催化剂及载体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所处催化剂行业是国家优先发展和扶持领域,正处在全球产业链转移及中国精细化工技术高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原则,凭借综合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根据市场需求,确立产品的生产计划和销售模式。随着公司产能的扩大及技术水平的提高,公司不断加大自主研发力度、深入研究市场的容量及需求变动,根据市场的需求进行产品的进一步开发。公司以加氢、精制催化剂和载体为主要产品线,其中核心产品为加氢裂化催化剂(型号有FC-32A、FC-46、FC-... 查看全部▼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为石油化工催化剂及其载体的研发、生产、销售和相关服务,是专业从事石油化工催化剂及载体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所处催化剂行业是国家优先发展和扶持领域,正处在全球产业链转移及中国精细化工技术高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原则,凭借综合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根据市场需求,确立产品的生产计划和销售模式。随着公司产能的扩大及技术水平的提高,公司不断加大自主研发力度、深入研究市场的容量及需求变动,根据市场的需求进行产品的进一步开发。公司以加氢、精制催化剂和载体为主要产品线,其中核心产品为加氢裂化催化剂(型号有FC-32A、FC-46、FC-50、FC-16B、FC-20B等),加氢精制催化剂(型号有FH-40C、FF-56、FF-24、FH-40B、FV-30、FF-46、FF-36、FH-98、PHT-01等),裂解汽油二段加氢催化剂(DZCII-1、ME-1、ME-1P等),焦化汽油加氢催化剂(DZG-10),柴油加氢精制改质降凝催化剂(3963、FDW-3),五齿球型催化剂载体和加氢保护剂系列产品等,煤化工相关催化剂。其他产品线以低压羰基合成铑催化剂及贵金属铑回收为主,该技术也是公司产品业务展的核心技术平台之一,公司是同时具有贵金属铑回收技术和铑金属催化剂加工技术的企业。公司产品通过直接销售方式主要提供给石油化工领域的知名企业或物资供应单位,如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下属分公司,山东公泉等。公司的直销模式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公司与客户签订载体、催化剂等产品的销售合同,公司在接受客户订单或者达成合作意向的时候进行原材料采购,该种模式用于公司的大多产品的生产销售;另一种是公司与客户签订加工合同,其中原材料由客户提供并按合同要求进行加工,该种模式主要用于公司铑催化剂ROPAC丁辛醇废铑液加工的产品合同中。公司的细分领域中明确定位目标客户,通过产品的质量、价格及公司的品牌优势取得客户的信赖,从而不断拓宽市场,通过产品的高技术附加值获取利润。公司产品种类较多,产品技术较高,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及利润情况良好。公司经过多年的运营发展,形成了较为稳定的研发模式、生产模式、采购模式、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上年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风险
  股份公司成立后,公司逐步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机制,制定了适应公司现阶段发展的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但是,由于股份公司成立时间不长,在相关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层的规范治理及内部控制意识仍需在实际运作中进一步提升。随着业务的发展,公司经营规模将不断扩大、业务范围不断扩展、人员不断增加,将对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提出更高要求。因此,公司未来经营中存在因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不适应发展需要,影响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风险。
  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控制人为刘纪安,直接持有公司90%的股份,拥有对高新利华的绝对控制权。控制人能对公司的发展战略、人事安排、生产经营、财务等决策实施有效控制。虽然股份公司成立后公司建立了内部控制,但目前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仍需更加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仍需更加健全,可能会导致实际控制人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客户集中度高的风险
  2024年1-6月、2025年1-6月公司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收入占当期销售总额分别为82.39%和83.61%,2025客户存在因行业特征导致的客户集中度高的情况。公司自挂牌以来一直在努力拓宽销售渠道,持续有效改善因客户过于集中而带来的风险
  应收账款不能收回的风险
  近年来,公司受市场环境以及业务规模拓展的影响,应收账款规模有所增加。2024年6月末、2025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净值分别为11,012,054.08和39,130,193.58元,分别占同期营业收入的13.46%和42.55%,占比幅度较大,应收帐款不能收回的风险增加。
  短期偿债风险
  2024年6月末、2025年6月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4.66%和51.98%,流动比率分别为169和1.51,速动比率分别为1.18和0.80,报告期内短期偿债风险有所改善。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