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船舶通讯导航(北斗卫星、全球卫星定位系统)专用软件和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船舶/港口综合信息系统(ECDIS、VTS等)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系统集成、海洋大数据、信息服务等。

  • 产品类型:

    船舶通信导航设备、软件及技术开发、运营服务

  • 产品名称:

    船舶通信导航设备 、 软件及技术开发 、 运营服务

  • 经营范围:

    计算机软、硬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电子、通讯、导航设备开发和销售,并提供相关的售后服务;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主营构成分析

报告期
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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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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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您对此栏目的评价: 有用 没用 提建议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3777.5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29.46%
  • 客户A
  • 客户B
  • 客户C
  • 客户D
  • 客户E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客户A
1067.34万 8.32%
客户B
983.85万 7.67%
客户C
643.09万 5.02%
客户D
607.56万 4.74%
客户E
475.66万 3.71%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625.00万元,占总采购额的24.43%
  • 供应商A
  • 供应商B
  • 供应商C
  • 供应商D
  • 供应商E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供应商A
519.18万 7.80%
供应商B
394.91万 5.94%
供应商C
280.57万 4.22%
供应商D
229.54万 3.45%
供应商E
200.79万 3.02%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1835.3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9.38%
  • 客户A
  • 营口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队
  • 客户B
  • 客户C
  • 客户D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客户A
539.66万 5.70%
营口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队
496.53万 5.24%
客户B
284.55万 3.00%
客户C
264.86万 2.80%
客户D
249.72万 2.64%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454.26万元,占总采购额的27.92%
  • 供应商A
  • 供应商B
  • 供应商C
  • 供应商D
  • 供应商E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供应商A
577.18万 11.08%
供应商B
311.93万 5.99%
供应商C
239.19万 4.59%
供应商D
169.85万 3.26%
供应商E
156.11万 3.00%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3419.8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27.39%
  • A客户
  • 江苏省南通市和盐城市相关政府客户
  • 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 温岭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A客户
882.72万 7.07%
江苏省南通市和盐城市相关政府客户
843.58万 6.76%
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729.00万 5.84%
温岭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
612.14万 4.90%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
352.39万 2.82%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878.01万元,占总采购额的28.12%
  • A供应商
  • B供应商
  • C供应商
  • D供应商
  • E供应商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A供应商
492.39万 7.37%
B供应商
480.15万 7.19%
C供应商
378.07万 5.66%
D供应商
288.46万 4.32%
E供应商
238.94万 3.58%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2424.6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23.05%
  • A客户
  • B客户
  • C客户
  • D客户
  • E客户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A客户
1289.70万 12.26%
B客户
532.16万 5.06%
C客户
306.78万 2.92%
D客户
169.32万 1.61%
E客户
126.65万 1.20%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183.83万元,占总采购额的17.88%
  • A供应商
  • B供应商
  • C供应商
  • D供应商
  • E供应商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A供应商
443.11万 6.69%
B供应商
250.71万 3.79%
C供应商
247.78万 3.74%
D供应商
148.67万 2.25%
E供应商
93.56万 1.41%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4530.1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43.84%
  • A客户
  • B客户
  • C客户
  • D客户
  • E客户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A客户
2880.35万 27.87%
B客户
867.92万 8.40%
C客户
355.92万 3.44%
D客户
276.49万 2.68%
E客户
149.49万 1.45%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621.41万元,占总采购额的29.54%
  • A供应商
  • B供应商
  • C供应商
  • D供应商
  • E供应商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A供应商
455.15万 8.29%
B供应商
404.07万 7.36%
C供应商
313.28万 5.71%
D供应商
268.87万 4.90%
E供应商
180.04万 3.28%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1、商业模式  本公司专注于北斗卫星导航与通信设备及船舶智能驾驶舱装备的研制、智慧海洋与船舶大数据运营服务,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完整的产业链,涵盖:产品设计、软硬件开发、数据制作、生产销售维护及相关技术服务。公司拥有多项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厦门市及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福建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厦门市海洋新兴产业龙头企业、厦门市及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依托多年的技术积累及深厚的研发实力,自研攻关服务国家战略,将北斗高精度定位深度融入系列船用通信导航产品中。自主研发生产了“新诺”品牌的... 查看全部▼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1、商业模式
  本公司专注于北斗卫星导航与通信设备及船舶智能驾驶舱装备的研制、智慧海洋与船舶大数据运营服务,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完整的产业链,涵盖:产品设计、软硬件开发、数据制作、生产销售维护及相关技术服务。公司拥有多项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厦门市及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福建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厦门市海洋新兴产业龙头企业、厦门市及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依托多年的技术积累及深厚的研发实力,自研攻关服务国家战略,将北斗高精度定位深度融入系列船用通信导航产品中。自主研发生产了“新诺”品牌的高性价比的船用卫星通信导航设备,公司的多款船舶卫星通导系统如:基于北斗技术的多功能集成系统、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ECDIS)、北斗定位模式的船舶智能识别系统、船载北斗导航接收机、船舶智能监控系统终端及船用小型雷达等通过了船舶通导行业的监管机构—中国船级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的型式认可并取得了产品型式认可证书,为国内及国际市场的海洋渔业、智能航运、智慧海洋等领域客户提供了操作便捷、安全可靠、性能优良、科技含量高的船用卫星通信导航设备、海洋船舶信息采集处理终端及系统集成,并提供相关的海洋船舶数据服务、运营服务及技术服务。
  公司采取直销、经销和ODM模式相结合的销售模式,为客户提供服务。直销模式是指公司将产品直接销售给造船厂、船东、船舶导航设备终端用户等客户,并提供产品申报船级社检验及产品的安装、调试等服务。经销商模式是指公司将产品销售给区域经销商,由经销商销售给区域内下级经销商或客户。ODM销售模式是指公司依托自身的技术实力吸引客户,与客户签订ODM产品开发协议。根据双方签订的开发协议,公司研发并生产客户指定的产品,由客户自行负责市场开拓及产品销售。
  公司组建了完善的国内销售网络和服务体系,在立足福建本土市场的同时,在海南、广西、广东、香港、台湾、浙江、上海、江苏、山东、河北、天津、辽宁等沿海地区,以及四川、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等长江流域地区,西江、珠江等沿江区域均有经销商,形成了覆盖国内主要沿海、沿江地区的产品销售和服务的网络;公司还发展了面向东南亚、南亚、欧洲、非洲、中东及南美等地区的经销商,配合公司积极开拓国际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上年同期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后至报告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也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128,226,502.3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3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455,837.35元,增长212.85%。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公司投资新建的新诺科技园交付新增产能逐步释放,产品销售增加带动收入增长。(2)公司项目贮备的新产品随新诺科技园交付逐步投产,新产品聚焦技术提升附加值较高,带动了公司净利润的增长。(3)公司前期参与的部分渔船通信导航设备招标项目业主拖欠的货款于2025年初支付,降低了应收账款计提坏账损失。
  (4)本期新增了北三配套项目带动了收入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对重点业务板块和方向的持续投入,加强研发条件建设、完善研发体系,引进高水平人才,推动产品和技术升级,以技术创新引领业务拓展。报告期内,研发投入
  19,468,159.74元,占营业收入的15.18%,并申请了多项知识产权,确保公司面向未来方向及更广阔的市场领域的产品性能优势得到持续加强和保持领先。公司控股全资子公司厦门新诺电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建筑面积近4万平方米的新诺科技园已投入使用,2026年公司的产能会逐步提升,将为销售收入的增长提供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优化ERP系统、工作流程、组织培训,不断提高运营效率及精细化管理能力。
  (二)行业情况
  (一)公司所属行业确定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该标准为现行有效国家标准,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示确认),公司所属行业为“C40仪器仪表制造”行业大类下的“C4023导航、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
  (二)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船舶通信导航设备作为船舶制造业的核心配套产业,其发展与船舶制造业深度绑定、同频共振。结合世界造船业从欧美向日韩、再向中国的迁移路径,目前全球船舶通信导航设备核心企业主要集中于欧洲、美国、日本、韩国及中国等造船产业集中区域,形成了各具优势的产业格局。
  相较于欧洲、美国、日本、韩国等传统造船强国,我国民用船舶通信导航设备的研发与生产起步相对较晚,早期市场主要依赖进口欧美、日韩设备,核心技术与关键零部件受制于外。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信息安全、海洋强国、交通强国战略的深入推进,以及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的持续加大,国内船舶通信导航企业逐步加大对船用卫星导航接收机系统(GNS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航行警告接收机(NAVTEX)、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ECDIS)、全球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GMDSS)等核心产品的技术研发与设备研制投入。
  目前,国内船用卫星导航接收机系统(GNSS)、电子海图系统(ECS)、B类自动识别系统(AIS)等部分船用通信导航设备已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其中船用卫星导航接收机系统(GNS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北斗卫星通信系统(BDS)等核心产品已实现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打破了国外企业的技术垄断,契合我国船舶配套产业自主化发展的国家战略要求(依据《上海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中“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产业链自主可控水平”的相关部署)。
  (三)行业技术发展趋势
  当前,船舶通信导航设备行业正处于高质量发展转型期,为推动船舶信息化水平提升,落实数字中国、智能航运发展战略,船舶通信导航技术正加速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大语言模型、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集成化、智能化、自主可控已成为行业明确发展趋势(依据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智能航运2030行动计划》相关要求)。
  目前,船载自动识别系统(AIS)、船用卫星导航接收机系统、电子海图系统(ECS)等通信导航设备已在航海领域广泛应用,为船舶航行安全、高效运营提供了坚实保障。随着信息技术的迭代升级,通过采集、整合船舶现有自动识别系统(AIS)、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ECDIS)、雷达、声纳、VHF无线电通信、航行记录仪(VDR)等各类通信导航设备的数据信息,赋能船舶智能驾驶舱升级,持续提升船舶通导系统的集成化、智能化水平,已成为行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例如,基于北斗技术的多功能集成系统(MIBT),可将北斗导航、通信、电子海图、自动识别等功能集成于一套船用信息系统,契合行业集成化发展需求,也响应了国家推动北斗系统在船舶领域深度应用的战略部署。
  从国内发展来看,在“数字中国”战略引领下,船舶通信导航设备智能化已成为智能船舶与智慧航运领域发展的必然趋势,主要驱动因素包括三方面:一是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普及应用,为船舶通信导航技术的网络功能扩展与深化提供了广阔空间,推动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在船舶通信导航系统中的深度渗透;二是智能船舶以“数据”为核心,依托先进人工智能技术,实现船舶航行的智能化感知、判断分析、决策及控制,有效提升船舶航行的安全性与经济性,契合《智能航运2030行动计划》中“加快航海保障智能化技术与装备攻关”的发展方向;三是船舶吨位大型化、驾驶舱设备多样化的发展趋势,逐步加重了船舶航行中的观测与操控工作强度,市场对综合船桥系统(IBS)、自动舵等智能化船载设备的需求持续提升,此类设备可有效提高通信导航效率、减轻驾驶员工作负担。
  近年来中国多地设立人工智能研究中心,重点开展船舶焊接检测等智能船载设备相关的技术研发与产品研究,进一步加快了全球智能船载设备的技术迭代速度。
  综上,随着船载系统设备数量与功能的持续丰富,船载通信导航设备集成化、智能化的市场需求逐步攀升,如何在有限的船舶驾驶舱空间内,高效统筹利用射频设备、天线、处理器、显示器等器件,综合集成应用多种无线电、通信卫星、定位系统等信息资源,已成为船舶通信导航设备行业的核心技术发展趋势之一,也是行业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发力点。
  与世界主要造船强国相比,我国现代航海事业起步较晚,但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与国家海洋战略的深入实施,船舶通信导航设备行业实现了快速发展。早期,国内船舶通信导航市场以进口欧美、日本产品为主,产品价格普遍偏高,行业发展受制于外。2015年后,国内企业逐步发力,积极进入船舶通信导航设备市场,凭借国产产品性价比优势显著、操作贴合国内用户习惯、售后服务便捷高效等特点,快速抢占市场份额,实现规模化发展。
  近年来,国家持续出台相关政策,全力支持船舶通信导航设备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船舶配套产业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16-2020年)》明确提出,“争取到2025年我国建成较为完善的船用设备研发、设计制造和服务体系,船舶配套能力全面提升,本土化船用设备平均装船率达到85%以上”;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于2021年发布的《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渔船“插卡式AIS”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21〕10号)明确要求,扩大试点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渔政主管部门要将推进“插卡式AIS”试点作为贯彻落实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内容,纳入渔业安全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加大支持力度,充分利用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切实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支持渔民使用功能、性能、技术特性等符合《渔业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B类设备技术规范》的“插卡式AIS”设备,同时鼓励选用主备双机模式的相关设备,清理拆除非标准AIS设备,落实“一船一码一设备”管理要求。
  此外,国家为提升我国航运业自主导航能力、通信服务效率,保障关键信息安全可靠,对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在船舶领域的应用推广给予大力支持。随着北斗三号全球组网完成,我国北斗系统已具备为全球用户提供定位、导航、授时、全球短报文通信和国际搜救等全场景服务的能力,为船舶通信导航设备国产化发展提供了自主可控的技术支撑。国际海事组织(IMO)航行、通信与搜救分委会第12次会议已修订船载北斗卫星导航系统(BDS)接收设备性能标准,进一步推动北斗系统在国际船舶领域的应用,为我国船舶通信导航设备走向全球奠定了基础。
  (四)未来预见变化趋势
  经过多年持续经营与发展,公司在船舶通信导航设备行业内已构建了较为稳固的竞争优势,确立了较高的市场地位,积累了良好的市场知名度与稳定的客户群体基础。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行业发展趋势与国家政策导向,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聚焦核心技术迭代与产品系列拓展,积极拓展应用领域,不断提升产品生产效率与产品性能;在稳步开拓新客户的同时,深化与优质老客户的合作关系,进一步夯实了公司发展的技术、产品与客户基础。
  报告期内,上述影响公司经营发展的关键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国家政策导向以及公司自身核心竞争力,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上述关键因素仍将保持稳定,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经营发展具备较强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1、行业周期性风险
  公司所处的船舶卫星通信导航设备行业长期发展态势良好,但受全球经济影响下游造船业的复苏及航运业景气程度是公司业务订单增长的不确定因素之一,造船行业复苏及航运业的影响仍有可能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2、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一直致力于卫星通信导航(北斗、全球卫星定位系统)专用软件和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的系统集成海洋信息化服务,船舶通信导航设备的软件、硬件更新换代周期较短,如果公司不能保持对产品技术和功能的不断升级,公司的市场竞争地位将受到不利影响,市场份额有可能下降。
  3、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及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公司所处船舶通信导航设备行业以技术创新为主导,涉及多领域、跨学科的知识,是典型的知识密集型企业。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及核心技术泄密情形。但随着行业竞争格局的不断演化,对人才的争夺日趋激烈,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持续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待遇和激励机制,可能会造成人才队伍的不稳定。其次,如果出现公司核心技术泄密情形,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长远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4、新产品开发的风险
  公司必须时时跟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应用领域的需求发展趋势,持续创新,不断推出新的产品和服务,以满足市场需求。尽管公司新产品的开发工作按计划稳步进行,但若公司不能持续创新,与时俱进调整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将对公司的未来业绩及发展前景造成不利影响。
  5、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股东李海博直接持有公司62.49%的股权,通过所持股份享有的表决权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进而实际控制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任免、日常管理,主导公司的发展战略,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虽然股份公司设立后,公司已建立了公司治理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股份公司设立以来也未发生实际控制人利用控制地位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但仍不能排除实际控制人未来通过行使表决权、管理职能或任何其他方式在公司战略、经营决策、人事安排等方面对公司进行不当控制并造成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受损的风险。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