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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7-11-24 交易金额:9800.00万元 支付方式:其他
交易方:河南惠强塑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王红兵,边红明 交易方式:担保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司拟向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申请1,800万元的贷款,为确保公司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贷款业务的顺利进行,关联方河南惠强塑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其持有的房产和土地(房产证编号分别为:00022713、00022703、00022704、00022711、00028735、00022712、00022706、00022707、00022728,面积21,978平方米;土地证书编号为:遂国用2011第102号,面积54,509平米)为公司无偿提供抵押担保,房产评估值为2,270.15万元,土地评估值为1,760.64万元,共计4,030.79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惠强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支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贷款,为确保公司与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支行贷款业务的顺利进行,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红兵先生及其配偶边红明女士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惠强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支行申请授信的人民币5,000万元(以最终审批金额为准)作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惠强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向出借人武汉市汉阳区汇智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借款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贰仟万元整,借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以实际股权质押登记时间为准);为确保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武汉市汉阳区汇智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业务顺利进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红兵先生及其配偶边红明女士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惠强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作担保,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红兵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700万股股份质押,为该笔借款作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惠强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向出借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钢支行借款,借款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壹仟万元整,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以实际股权质押登记时间为准);为确保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钢支行借款业务顺利进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红兵先生及其配偶边红明女士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惠强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作担保,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红兵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400万股股份质押,为该笔借款作连带责任担保。 20171124:股东大会通过

公告日期:2017-08-22 交易金额:400.00万元 支付方式:其他
交易方:王红兵 交易方式:担保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惠强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向出借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借款(委托机构:芜湖华天融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借款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肆佰万元整,借款期限为三个月,具体借款日期以届时签订日期为准。为确保公司上述业务的顺利进行,河南合众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红兵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00万股股份质押,向河南合众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惠强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向出借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借款(委托机构:河南千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借款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肆佰万元整,借款期限为三个月,具体借款日期以届时签订日期为准。为确保上述业务的顺利进行,河南合众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红兵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00万股股份质押,向河南合众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20170822:股东大会通过

质押解冻

质押公告日期:2017-05-08 原始质押股数:700.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17-05-08至 2017-08-08
出质人:王红兵
质权人:武汉市汉阳区汇智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王红兵质押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86%。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7,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7年5月8日起至2017年8月8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惠强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武汉市汉阳区汇智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最高额借款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作连带责任担保,质押权人为武汉市汉阳区汇智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解押公告日期:2017-08-17 本次解押股数:700.0000万股 实际解押日期:2017-08-15
解押相关说明:

公司于2017年8月15日接到股东王红兵通知,股东王红兵于2017年5月8日质押给武汉市汉阳区汇智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7,000,000股股权(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86%)已解除质押,并于2017年8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的相关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期为2017年8月15日。

质押公告日期:2017-01-03 原始质押股数:1500.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16-12-28至 2017-06-27
出质人:王红兵
质权人:陕西景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王红兵质押1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8.90%。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5,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6年12月28日起至2017年6月27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惠强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陕西景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作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质押权人为陕西景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解押公告日期:2017-05-02 本次解押股数:1500.0000万股 实际解押日期:2017-04-27
解押相关说明:

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接到股东王红兵通知,股东王红兵于2016年12月28日质押给陕西景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5,000,000股股权(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5,00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为28.9%)已解除质押,并于2017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的相关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期为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