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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要事件

2020-04-29 参控公司: 参控东莞市合丰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咸阳泰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泰嘉(香港)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东莞合丰泰(香港)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钦州泰嘉光电显示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2019-06-28 资产出售: 拟出让无锡华晶利达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
  苏州泰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无锡泛卓利贸易有限公司出让无锡华晶利达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金额为2668万元
2018-12-19 股权转让: 江苏华富电子有限公司拟转让公司3.40%股权给深圳市尊绅投资有限公司,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
  2018年12月19日,深圳市尊绅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增持泰嘉电子1,360,000股的股份,持股比例由15.0%变为18.4%;   江苏华富电子有限公司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泰嘉电子1,360,000股的股份,持股比例由18.40%变为15.0%。  2018年12月19日,深圳市尊绅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增持泰嘉电子1,360,000股的股份,持股比例由15.0%变为18.4%;   江苏华富电子有限公司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泰嘉电子1,360,000股的股份,持股比例由18.40%变为15.0%。
2018-11-22 股权转让: 江苏华富电子有限公司拟转让公司3.25%股权给深圳市尊绅投资有限公司,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
此次转让系由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盘后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所持有泰嘉电子的流通股1,300,000股转让给深圳市尊绅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的情形。2018年11月22日,江苏华富电子有限公司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泰嘉电子1,300,000股的股份,持股比例由28.25%变为25.00%。
2018-01-12 股权转让: 江苏华富电子有限公司拟转让公司5.00%股权给深圳市尊绅投资有限公司,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
2018年1月12日,公司股东江苏华富电子有限公司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所持有泰嘉电子的流通股2,000,000股转让给深圳市尊绅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数量由13,360,000股变为11,360,000股,持股比例由33.40%变为28.40%。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0-02-24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通报批评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婵娟,时任董事长申小琳,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刘玉婷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2条、第6.3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拟做出如下决定:(一)给予泰嘉电子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二)给予陈婵娟、申小琳、刘玉婷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计入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20-01-21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通报批评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婵娟,董事长申小琳,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刘玉婷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2条、第6.3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拟做出如下决定:(一)给予泰嘉电子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二)给予陈婵娟、申小琳、刘玉婷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计入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19-12-06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董事长申小琳,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刘玉婷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以上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6号)第十四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陕西证监局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公司及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19-05-28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董事长申小琳,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刘玉婷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1.给予陕西泰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2.给予申小琳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3.对刘玉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18-06-08 处罚金额:22.0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行政处罚
处理人: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处罚对象: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合丰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东莞合丰泰作出罚款人民币220,0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