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25-08-28 交易金额:1350.00万元 交易进度:完成
交易标的:

青岛新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买方:青岛辰焱数链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卖方:--
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青岛新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之电子”)经营发展,扩大业务规模,有效优化公司的资产配置。新之电子现拟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000元,全部由青岛辰焱数链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辰焱数链”)以人民币13,500,000元的价格认购。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实缴出资24,500,000元,其中:公司实缴出资20,000,000元,占新之电子总股本的81.63%;辰焱数链实缴出资4,500,000元,占新之电子总股本的18.37%。青岛星空展望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系辰焱数链出资比例最大方,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龚杰卡系青岛星空展望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5-04-28 交易金额:4519.56万元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青岛新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87%股权

买方:华润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卖方:安徽双赢再生资源集团有限公司,马凡波,杜婷婷,苗建,蔡丽珍,龚杰卡,李达,张珉,青岛上合国大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李懋宁,王铁英,陆增,马伟,何忠辉
交易概述:

华润环保发展与出让方龚杰卡、陆增、青岛上合、安徽双赢、王铁英、马伟、李达、张珉、何忠辉、杜婷婷、苗建、蔡丽珍、李懋宁、马凡波分别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收购人自交易对方处受让取得公众公司16,026,797股股份,占公众公司定向发行后股本总额的20.87%,每股转让价格为2.82元/股,转让总价款为45,195,567.54元。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华润环保发展将取得新之科技55.87%股份。

股权投资

股权转让

公告日期:2025-04-28 交易金额:4519.56 万元 转让比例:20.87 %
出让方:安徽双赢再生资源集团有限公司,马凡波,杜婷婷,苗建,蔡丽珍,龚杰卡,李达,张珉,青岛上合国大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李懋宁,王铁英,陆增,马伟,何忠辉 交易标的:青岛新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华润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本次收购将导致新之科技的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持有新之科技55.87%的股份,为公众公司的控股股东。
公告日期:2018-08-24 交易金额:1645.90 万元 转让比例:23.77 %
出让方:张海刚 交易标的:青岛新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龚杰卡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暂无对新之环保资产进行重组的计划,暂无对新之环保主营业务进行调整的计划。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拟利用公司有效整合资源,增强新之环保的运营能力,利用多种融资渠道获得公司业务发展所需流动资金,改善公司资产质量,增强新之环保的持续盈利能力和长期发展潜力。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5-08-28 交易金额:-- 支付方式:其他
交易方:青岛星空展望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放弃有限认缴权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交易简介: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青岛新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之电子”)经营发展,扩大业务规模,有效优化公司的资产配置。新之电子现拟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000元,全部由青岛辰焱数链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辰焱数链”)以人民币13,500,000元的价格认购。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实缴出资24,500,000元,其中:公司实缴出资20,000,000元,占新之电子总股本的81.63%;辰焱数链实缴出资4,500,000元,占新之电子总股本的18.37%。青岛星空展望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系辰焱数链出资比例最大方,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龚杰卡系青岛星空展望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5-05-29 交易金额:18240.38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交易方:龚杰卡,陆增,周方易等 交易方式:租赁,财务资助,担保等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龚杰卡,陆增,周方易等发生租赁,财务资助,担保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18240.3832万元。 20250529:股东大会通过

质押解冻

质押公告日期:2018-06-20 原始质押股数:1000.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18-06-15至 --
出质人:陆增
质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陆增质押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5.0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3,515,55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6,484,45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8年6月15日起至解除质押登记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曼加贸易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质押权人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解押公告日期:2021-02-05 本次解押股数:1000.0000万股 实际解押日期:2021-02-03
解押相关说明:

青岛新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4日收到公司股东陆增先生的通知,其已将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押10,000,000股股份全部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的相关手续,解除股权质押登记日期为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