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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7-12-26 交易金额:1000.00万元 支付方式:其他
交易方:梅杰,欧阳润秋,赵亚丽等 交易方式:担保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因公司在中国银行深圳东角头支行已有的8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即将到期,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民治支行申请银行借款授信,借款10,000,000元,期限为12个月。公司委托深圳市兴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其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民治支行申请信贷提供保证担保。经协商,公司关联方拟为深圳市兴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20171226:股东大会通过

公告日期:2017-05-16 交易金额:2350.00万元 支付方式:其他
交易方:深圳市金东华实业有限公司,梅杰等 交易方式:担保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公司于2015年12月22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角头支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中小企业业务质押合同》,约定以公司在合同期内的应收账款作为担保,借款1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5年12月22日至2016年12月22日。   同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金东华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梅杰先生、欧阳润秋女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角头支行签署了《中小企业业务保证合同》,同意以个人财产为本公司上述银行借款承诺不可撤销无限连带保证担保。该担保期限与银行借款期限相同。   上述借款截止于2016年9月20日已归还完毕。   (2)、公司于2016年5月20日与深圳市立合旺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署了《担保借款合同》、《应收账款转让登记协议》,约定以公司在合同期内的应收账款作为担保,借款1,5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6年5月23日至2016年11月23日。   同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金东华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梅杰先生、欧阳润秋女士与深圳市立合旺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署了《担保借款合同》,同意以个人财产为本公司上述银行借款承诺不可撤销无限连带保证担保。该担保期限与银行借款期限相同。   上述借款截止于2016年11月23日已归还完毕。   (3)、公司于2016年8月5日与深圳市立合旺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署了《担保借款合同》、《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约定以公司在合同期内的应收账款作为担保,借款1,5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6年8月8日至2017年5月23日。控股股东深圳市金东华实业有限公司和股东欧阳润秋女士为该笔融资租赁提供保证担保。   同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金东华实业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立合旺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署了《担保借款合同》,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梅杰先生及公司董事欧阳润秋女士与深圳市立合旺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署了《不可撤销连带保证承诺书》,同意以个人财产为本公司上述银行借款承诺不可撤销无限连带保证担保。该担保期限与银行借款期限相同。   上述借款截止于2016年12月31日已归还500,000万。   (4)、公司于2016年10月24日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2,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6年10月28日至2017年10月27日。   2016年10月25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梅杰先生及公司董事欧阳润秋女士与深圳市深晖融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署了《三方协议》,同意以个人财产为本公司上述银行借款提供共同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该担保期限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5)、公司于2016年12月15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角头支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8,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6年12月15日至2017年12月14日。   同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梅杰先生的妹妹梅琳女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角头支行签署了《中小企业业务抵押合同》,同意以个人不动产权(粤(2016)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88539号)为本公司上述银行借提供保证担保。该担保期限与银行借款期限相同。 20170516:股东大会通过

质押解冻

质押公告日期:2018-10-08 原始质押股数:120.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18-09-27至 2019-09-26
出质人:深圳市金东华实业有限公司
质权人:邱新华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深圳市金东华实业有限公司质押1,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54%。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2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8年9月27日起至2019年9月26日止。质押股份用于借款担保,质押权人为邱新华,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质押公告日期:2018-05-03 原始质押股数:100.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18-04-25至 2019-04-25
出质人:深圳市金东华实业有限公司
质权人:王达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深圳市金东华实业有限公司质押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78%。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8年4月25日起至2019年4月25日止。质押股份用于向王达借款100万,质押权人为王达,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