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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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4-10 | 增发A股 | 2017-04-13 | 1012.0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26-10-16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江苏新通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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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徐艺萌,徐锁璋 | ||
| 交易概述: 2026年8月17日,公司与江苏新通达股东徐锁璋、徐艺萌签署了《收购意向协议》,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江苏新通达22,500,000股股份,占江苏新通达总股本的50%(具体为收购徐锁璋所持江苏新通达4,781,250股股份,占江苏新通达总股本的10.625%;收购徐艺萌所持江苏新通达17,718,750股股份,占江苏新通达总股本的39.375%)。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江苏新通达40%股份,且公司董事孙昌玲同时担任江苏新通达董事,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江苏新通达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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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0-14 | 交易金额:6609.08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5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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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骏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风私募基金管理(海南)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丹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卖方:泰安骏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发祥 | ||
| 交易概述: 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泰安骏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发祥(以下合称“出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薄玉娟,上述主体合计持有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成科技”或“公司”)5%以上股份。本次权益变动为询价转让,本次权益变动后,出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71.28%下降至68.78%(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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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0-14 | 交易金额:6609.08 万元 | 转让比例:2.50 % |
| 出让方:泰安骏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发祥 | 交易标的: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骏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风私募基金管理(海南)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丹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交易影响:出让方为骏成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
| 公告日期:2023-02-15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0.07 % |
| 出让方:黄小龙 | 交易标的:句容骏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受让方:应发祥 | ||
| 交易影响: 本次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结构变动,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间接持股情况发生变动,不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的公司表决权比例,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 ||
| 公告日期:2026-08-18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江苏新通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购买资产 | |
| 关联关系:联营企业,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2026年8月17日,公司与江苏新通达股东徐锁璋、徐艺萌签署了《收购意向协议》,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江苏新通达22,500,000股股份,占江苏新通达总股本的50%(具体为收购徐锁璋所持江苏新通达4,781,250股股份,占江苏新通达总股本的10.625%;收购徐艺萌所持江苏新通达17,718,750股股份,占江苏新通达总股本的39.375%)。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江苏新通达40%股份,且公司董事孙昌玲同时担任江苏新通达董事,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江苏新通达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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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6-05-15 | 交易金额:26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江苏新通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购销商品 | |
| 关联关系:联营企业,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根据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参股公司江苏新通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通达”)预计2026年度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累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60亿元(含)。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8亿元,2025年度实际发生额为1.91亿元。 20260515: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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