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牌青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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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要事件

2022-06-30 参控公司:
2018-11-14 股权转让: 李琴拟转让公司7.38%股权给京北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
2018年11月1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李琴通过盘后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中青英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1,10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后权益由10.00%变为2.62%。信息披露义务人京北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一次性盘后协议转让的方式,增持中青英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1,10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比例从15.16%变为22.54%。信息披露义务人京北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一次性盘后协议转让的方式,增持中青英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1,10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比例从15.16%变为22.54%。
2018-11-02 股权转让: 左红雷拟转让公司4.03%股权给京北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
  2018年11月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左红雷通过盘后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中青英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60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比例从14.03%变为10.00%。京北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比例从 7.17%变为 11.20%。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3-08-09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董事长孙晓钰,时任董事会秘书李卓迪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孙晓钰、李卓迪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告日期:2023-08-09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董事长孙晓钰,时任董事会秘书李卓迪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中青英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孙晓钰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对李卓迪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19-05-29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董事长袁邦祥,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齐振宏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第6.2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做出如下决定:给予挂牌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给予董事长袁邦祥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对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齐振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挂牌公司应当在2019年6月30日前披露2018年度报告;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应勤勉尽责,确保挂牌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年报披露工作。

公告日期:2018-09-26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第(四)款及《业务规则》第1.4条、第6.1条的规定,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对挂牌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对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采取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挂牌公司应当在2018年10月31日前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应勤勉尽责,确保挂牌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年报披露工作。

公告日期:2018-09-20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实际控制人阎伟峰,实际控制人李琴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及《股票转让细则》的相关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做出如下决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阎伟峰、李琴采取了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