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卫星通信终端方案设计、产品开发、制造和销售。
硬件销售、技术服务
硬件销售 、 技术服务
通信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子商务咨询;通讯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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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福建南威软件有限公司 |
1927.80万 | 24.00% |
| 上海恩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
728.36万 | 9.07% |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 |
679.88万 | 8.46% |
| 北京大唐永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508.38万 | 6.33% |
| 北京天地星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52.29万 | 5.63%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河北神舟卫星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1860.00万 | 21.82% |
| 上海鸿洛通信电子有限公司 |
1228.19万 | 14.41% |
| 福建安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906.50万 | 10.63% |
| 深圳市天海世界卫星应用科技有限公司 |
783.30万 | 9.19% |
| 上海睿为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530.07万 | 6.22%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客户一 |
2353.11万 | 22.55% |
| 客户二 |
1900.00万 | 18.21% |
| 客户三 |
1178.51万 | 11.29% |
| 客户四 |
514.14万 | 4.93% |
| 客户五 |
332.50万 | 3.19%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供应商一 |
1219.50万 | 14.81% |
| 供应商二 |
783.30万 | 9.51% |
| 供应商三 |
619.96万 | 7.53% |
| 供应商四 |
612.00万 | 7.43% |
| 供应商五 |
368.83万 | 4.48%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客户一 |
2772.50万 | 32.33% |
| 客户二 |
1578.30万 | 18.40% |
| 客户三 |
870.31万 | 10.15% |
| 客户四 |
569.68万 | 6.64% |
| 客户五 |
457.34万 | 5.33%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供应商一 |
2760.00万 | 34.69% |
| 供应商二 |
545.03万 | 6.85% |
| 供应商三 |
527.85万 | 6.63% |
| 供应商四 |
259.92万 | 3.27% |
| 供应商五 |
227.40万 | 2.86%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 |
1873.39万 | 31.96% |
| 深圳市天云信达卫星通信有限公司 |
1148.78万 | 19.60% |
| 联通航美网络有限公司 |
462.89万 | 7.90% |
| 北京天地星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63.36万 | 4.49% |
| 福建省避水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33.44万 | 3.98%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芜湖启迪睿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423.35万 | 12.05% |
| 浙江芯昇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343.46万 | 9.78% |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五十四研究所 |
318.58万 | 9.07% |
| 昆山松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305.20万 | 8.69% |
| 浙江鼎隆建设有限公司 |
217.95万 | 6.20%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 |
243.34万 | 34.11% |
福建省避水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13.01万 | 15.84% |
北京天地星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89.98万 | 12.61% |
联通航美网络有限公司 |
76.30万 | 10.69% |
北京海陆通畅科技有限公司 |
35.23万 | 4.94% |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公司专注于移动卫星通信终端方案设计、产品开发、制造和销售,研发领域涵盖天通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多模移动通信终端,专网通信终端,北斗三代终端和低轨卫星星座系统终端等专业产品。目前公司是行业内领先的天通移动卫星通信终端方案设计者和生产商,拥有完整的天通终端整体解决方案。是为企业及客户提供专业的移动通信终端设备设计和开发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的天通终端方案支持卫星和地面公网无线通信技术,支持天通卫星移动通信技术,5G/4G地面移动通信制式以及mesh自组网接入技术,可以构成天地一体通信系统终端。设计的天通终端产品类型涵盖智能通信模块,智能手... 查看全部▼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公司专注于移动卫星通信终端方案设计、产品开发、制造和销售,研发领域涵盖天通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多模移动通信终端,专网通信终端,北斗三代终端和低轨卫星星座系统终端等专业产品。目前公司是行业内领先的天通移动卫星通信终端方案设计者和生产商,拥有完整的天通终端整体解决方案。是为企业及客户提供专业的移动通信终端设备设计和开发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的天通终端方案支持卫星和地面公网无线通信技术,支持天通卫星移动通信技术,5G/4G地面移动通信制式以及mesh自组网接入技术,可以构成天地一体通信系统终端。设计的天通终端产品类型涵盖智能通信模块,智能手持终端,便携终端,车载终端以及船载终端等。
公司始终秉承科技创新的理念,以创新意识抢占发展先机,确立了以卫星移动通信终端设备业务为核心的经营模式。
(二)行业情况
公司针对专用移动通信终端产品的领域,采取自建终端品牌和产品定制设计服务并举的策略:(一)自建终端品牌的研发、生产、销售
公司拥有资深的研发团队(包括软件研发及硬件开发),完善的销售、售后体系,以及先进的生产中心。公司自主投资研发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LeSat天通卫星终端系列产品,是基于国内天通卫星专网领域的通信终端,类型分为手持终端,便携终端,车船载终端以及物联网终端等。
公司已成为业内成熟企业,以多种灵活的销售方式占领市场,在销售渠道方面,公司通过直销和代理商分销相结合的方式开拓业务,并在专网领域与政府部门或企业机构合作,如海洋渔业,应急行业,野外作业等领域进行项目试点试用推广。公司在海宁设立了乐众工程技术中心,作为中试基地、重大科技项目成果转化中心、多模融合卫星终端智能制造基地,更好地服务于军方客户和专网客户。建设自有工厂可以有效地压缩产业链环节、缩短供货时间,及时了解客户的需求并迅速调整相应的生产工艺,提高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二)客户定制化产品的研发及销售
在实施自主产品研发规划的同时,还利用公司现有的产品技术平台,向国内军工企业和通讯行业厂商提供高品质的终端产品整体解决方案服务。根据客户需求,分析制定详细开发计划,实现不同行业客户对产品的需求,公司会根据最终方案,为客户先提供完整的板卡和整机产品的设计和软件研发,然后向供应商采购硬件原材料,在自有生产基地进行硬件的组装生产,最终向客户交付整机产品和板卡。综上,公司主要负责研发设计和产品生产销售,收入来源主要是产品销售收入和服务费用的收取。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较上年度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行业技术快速发展带来的风险
卫星移动通信属于高科技行业,近几年技术发展十分迅速,行业涉及移动通信协议、移动智能终端操作系统、移动芯片技术等多领域,技术门槛高、升级换代迅速、市场竞争激烈。报告期内,越来越多的移动通信头部企业涉入卫星移动通信行业,技术发展十分迅速。据此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快速的市场政策分析与产品研发机制,把握政策与行业发展动向,延展产品应用领域,并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降低信息通信技术迅猛发展带来的风险。
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的风险
客户相对集中,基于目前产品主诉求领域,可能为企业运营带来一定风险。报告期内公司致力于积极拓展渠道和行业领域,更好地丰富客户的资源分布,增强已有客户的维护及粘性,挖掘已有客户新的收入增长点,降低对集中客户的依赖程度。
业务扩张过程中现金流不足的风险
市场环境变化、产业政策变动、产品技术变革、公司项目管理出现疏漏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其他任何意外因素都可能对公司正在执行的项目产生影响。若所签署合同,没有按时完成,无法全部收回投入并产生现金流,将会使公司所投项目收益造成不利影响。此外,公司研制的产品逐渐进入批量交货后,生产采购需要垫付一定的资金,也存在现金流不足的风险。
业绩承诺未达标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学强、刘洋分别在2022年5月24日与投资方紫投宜创(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2022年6月7日与投资方海宁市泛半导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江苏乐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份之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中约定了业绩承诺,若未达到协议中约定的业绩承诺,则存在回购风险。公司对业务进行了详细规划,将重点放于产品的研发生产及产品推广销售上,努力完成业绩承诺。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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