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面授方式为学员提供美术培训服务。
美术长期班、美术短期班、文化课班
美术长期班 、 美术短期班 、 文化课班
服务:教育产品软件的开发,文化艺术策划(除演出及演出中介),绘画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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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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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刘*汝 |
7.55万 | 0.06% |
| 刘*汝 |
7.55万 | 0.06% |
| 胡*露 |
6.70万 | 0.06% |
| 胡*露 |
6.70万 | 0.06% |
| 吴* |
6.56万 | 0.05% |
| 吴* |
6.56万 | 0.05% |
| 林*喻 |
6.50万 | 0.05% |
| 林*喻 |
6.50万 | 0.05% |
| 蓝* |
6.41万 | 0.05% |
| 蓝* |
6.41万 | 0.05%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杭州昕煜轩贸易有限公司 |
80.34万 | 5.21% |
| 杭州昕煜轩贸易有限公司 |
80.34万 | 5.21% |
| 湖北美术出版社 |
75.94万 | 4.93% |
| 湖北美术出版社 |
75.94万 | 4.93% |
| 杭州富阳禾泰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70.45万 | 4.57% |
| 杭州富阳禾泰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70.45万 | 4.57% |
| 舒*华 |
69.01万 | 4.48% |
| 舒*华 |
69.01万 | 4.48% |
| 杭州海洋电脑制版印刷有限公司 |
60.98万 | 3.96% |
| 杭州海洋电脑制版印刷有限公司 |
60.98万 | 3.96%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杨*轩 |
6.97万 | 0.09% |
| 杨*轩 |
6.97万 | 0.09% |
| 陈*铧 |
6.39万 | 0.08% |
| 陈*铧 |
6.39万 | 0.08% |
| 林*翔 |
6.16万 | 0.08% |
| 王* |
6.16万 | 0.08% |
| 林*翔 |
6.16万 | 0.08% |
| 王* |
6.16万 | 0.08% |
| 付* |
5.96万 | 0.08% |
| 付* |
5.96万 | 0.08%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杭州三里亭农副产品市场有限公司 |
533.13万 | 19.61% |
| 杭州三里亭农副产品市场有限公司 |
533.13万 | 19.61% |
| 杭州海洋电脑制版印刷有限公司 |
143.92万 | 5.29% |
| 杭州海洋电脑制版印刷有限公司 |
143.92万 | 5.29% |
| 杭州昕煜轩贸易有限公司 |
57.59万 | 2.12% |
| 杭州昕煜轩贸易有限公司 |
57.59万 | 2.12% |
| 杭州蓝鲸图书有限公司 |
24.94万 | 0.92% |
| 杭州蓝鲸图书有限公司 |
24.94万 | 0.92% |
| 王仙水 |
24.30万 | 0.89% |
| 王仙水 |
24.30万 | 0.89%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中国港口博物馆筹建办公室 |
218.72万 | 8.70% |
| 中国港口博物馆筹建办公室 |
218.72万 | 8.70% |
| 郭*鸿 |
6.11万 | 0.24% |
| 郭*鸿 |
6.11万 | 0.24% |
| 黄*桔 |
5.61万 | 0.22% |
| 黄*桔 |
5.61万 | 0.22% |
| 李*涵 |
5.58万 | 0.22% |
| 李*涵 |
5.58万 | 0.22% |
| 俞*喆 |
5.44万 | 0.22% |
| 俞*喆 |
5.44万 | 0.22%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杭州三里亭农副产品市场有限公司 |
178.59万 | 17.07% |
| 杭州三里亭农副产品市场有限公司 |
178.59万 | 17.07% |
| 杭州海洋电脑制版印刷有限公司 |
60.69万 | 5.80% |
| 杭州海洋电脑制版印刷有限公司 |
60.69万 | 5.80% |
| 陈建军 |
37.12万 | 3.55% |
| 陈建军 |
37.12万 | 3.55% |
| 杭州鹏程锦贸易有限公司 |
24.00万 | 2.29% |
| 杭州鹏程锦贸易有限公司 |
24.00万 | 2.29% |
| 杭州昕煜轩贸易有限公司 |
20.40万 | 1.95% |
| 杭州昕煜轩贸易有限公司 |
20.40万 | 1.95% |
(一)营业收入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作为一家营利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公司主要从事美术培训业务,开设有素描、色彩、速写以及设计等课程,主要以面授方式为学员提供美术培训服务,致力于培养学员的绘画技能、创意思维和审美旨趣,提升学员的综合美术素养。
2017年至2019年,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呈现一定的季节性特征。
受美术联考及校考时间安排影响,参加美术艺考的学员培训时间通常集中在7月份直至次年2月校考结束,因此,第三、四季度通常是发行人进行招生和培训的高峰期,销售收入相对较高,而第二季度销售收入相对较低,营业收入的分布与学员参加培训的时间相匹配,不存在期末集中确认收入或收入异常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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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收入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作为一家营利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公司主要从事美术培训业务,开设有素描、色彩、速写以及设计等课程,主要以面授方式为学员提供美术培训服务,致力于培养学员的绘画技能、创意思维和审美旨趣,提升学员的综合美术素养。
2017年至2019年,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呈现一定的季节性特征。
受美术联考及校考时间安排影响,参加美术艺考的学员培训时间通常集中在7月份直至次年2月校考结束,因此,第三、四季度通常是发行人进行招生和培训的高峰期,销售收入相对较高,而第二季度销售收入相对较低,营业收入的分布与学员参加培训的时间相匹配,不存在期末集中确认收入或收入异常波动的情形。
与以前年度同期收入相比,2020年2月收入相对较低,2020年3月的收入相对较高,主要系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届美术校考时间推迟,发行人的校考培训时间延长,由于停课期间无法开展面授培训,发行人于学员1月离校后至3月底和7月中上旬校考前期间,分别以网课和线下指导等方式提供培训服务,预收剩余培训费的摊销时间变长,每月分摊的收入相应较少,由此导致2020年2月收入较低,但由于培训时间延长,2020年3月仍有校考培训收入,而以前年度同期无校考培训收入,由此导致2020年3月收入相对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培训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高,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9月分别为99.72%、99.24%、99.32%和96.08%,主营业务突出。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校区配套设施如超市等租赁收入、教师培训场地租金收入、洗衣房投币收入等,金额和占比均较小。
租赁收入主要是校区配套设施超市租金收入、教师培训场地租金收入等。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1)主营业务收入按班型分析
从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来看,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分为两大类:美术班和文化课班,美术班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在报告期内均超过90%。其中,美术班主要包括两种,一是长期班,此类班型主要针对应届或往届美术生的美术艺考培训,课程以素描、色彩、速写以及设计为主,根据各省联考、各校校考要求进行训练和模拟考试;二是短期班,此类班型主要针对利用寒暑假、周末或其他短期时间接受短期兴趣培训的学员,课程以结构素描、色稿或完整画面临摹、写生等为主。文化课班主要系为艺考学员开设的文化课程,旨在提高学员文化课成绩,课程设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等学科。主营业务收入中其他主要系考务、写生业务产生的净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整体呈增长趋势,2018年度较2017年度增加5,940.29万元,增长34.43%,2019年度较2018年度增加5,343.36万元,增长23.04%。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无法正常开展培训业务影响,2020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金额有所下降。
具体分析如下:
①长期班收入分析
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公司美术长期班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5,368.14万元、19,831.73万元及23,600.9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9.07%、85.50%及82.70%,是公司的核心收入来源。2018年较2017年销售收入增加4,463.59万元,增幅29.04%,2019年较2018年销售收入增加3,769.26万元,增幅19.01%,主要原因是美术长期班的收入增长与美术艺考市场近年来的快速发展紧密相关。国家政策对艺术教育发展的鼓励支持、就业结构的变迁及每年高考参加美术联考人数的不断增长,为国内美术艺考培训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提供了政策红利与现实基础。而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公司已设立七大校区,拥有业内优质的师资力量,建立了完善的教学体系,凭借优异的培训成果、规范的办学模式和规模效应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在国内美术培训行业拥有较高的知名度,业务规模不断增长。因此,受益于行业发展及自身的行业内口碑,公司艺考生源不断扩大,报告期内美术长期班收入呈现增长趋势。
2020年1-9月,公司美术长期班销售收入主要系于2020年1-3月为学员提供校考服务及2020年7月下旬至今开展的培训业务而确认的收入。
②短期班收入分析
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公司美术短期班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616.31万元、2,518.02万元及3,060.0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36%、10.86%及10.72%。2018年较2017年销售收入增加901.71万元,增幅55.79%,2019年较2018年销售收入增加542.06万元,增幅21.53%,收入逐年递增。公司设置美术短期班,主要目标群体为对美术感兴趣的人群,针对不同年龄段和不同需求的人群开设暑期班、寒假班或周末班等,以提升大众的艺术审美能力,及提升自身品牌的知名度。随着素质教育的持续推进及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的增长,报告期内公司美术短期班参培人次数增加,相关收入有所上涨。
2020年1-9月,公司美术短期班销售收入主要来源系2020年1月寒假班、2020年7-8月暑假班。
③文化课班收入分析
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公司文化课班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46.15万元、660.76万元及1,487.8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3%、2.85%及5.21%。2018年较2017年销售收入增加414.61万元,增幅168.44%,2019年较2018年销售收入增加827.06万元,增幅125.17%,收入快速上升。由于各大美术学院和美术专业按考生的美术专业课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综合择优录取,为提高学员文化课成绩,公司为艺考生专门开设文化课课程。美术艺考人数的不断增加,使得美术艺考竞争压力也逐渐增大,同时,根据教育部发布的艺考改革要求,要求各省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因此,文化课成绩在艺考中愈发重要,加大了艺考培训中文化课的培训需求,带动文化课班收入快速增长。
2020年1-9月,公司文化课班销售收入主要为高考文化课班收入,受新冠疫情影响,美术校考推迟,公司重点推出文化课高考冲刺营,培训期间为2020年5月至7月高考前。
报告期内,公司文化课具体情况如下:
A、文化课小班教学课程情况
2019年为满足部分学员文化课培训相关需求,发行人开始推出“1对1”、“1对2”、“1对5”等文化课精品小班课程,收费标准为150~300元/节,每节课时长1.5小时。
B、文化课班收入构成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1-9月,公司文化课班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46.15万元、660.76万元、1,487.82万元及569.46万元。文化班收入主要由选考文化班、高考文化班收入构成,2019年新开设的文化课小班收入占比较低。
C、文化课班收入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文化课班2019年度和2018年度收入分别较上一年度大幅增长主要系选考文化班和高考文化班收入增长所致;文化课小班对文化课班整体收入增长的贡献较小。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2018年度较2017年度销售收入增加414.61万元,增幅168.44%,主要系随着美术艺考政策的变化,美术艺考中文化课成绩越发重要,美术艺考学员对文化课培训的需求增长较快,文化课的参培人数大幅增加,从2017年度的175人增加至2018年度的444人,由此导致2018年文化课班收入大幅增长;2019年度较2018年度销售收入增加827.06万元,增幅125.17%,主要系2019年各班型文化课收入整体增加所致。受市场行情影响及2019年浙江省文化课选考时间变化等影响,各班型的文化课收费标准有所提高,高考文化课班的单位课时收入由2018年277.39元/天增加至2019年331.34元/天,且由于参培学员人数从111人增加至242人,高考文化课班的总课时数量显著增加,由此导致2019年高考文化课班的收入较2018年增加515.79万元,收入大幅增加;选考文化课班的单位课时收入由2018年183.18元/天增加至442.36元/天,导致2019年选考文化课班的收入较2018年增加260.90万元。此外,2019年度,发行人新推出“1对2”等小班教学课程,新增文化课小班收入50.37万元。
综上,文化课班销售收入增长主要受市场培训需求、艺考政策以及发行人课程定价政策的影响,具有合理性。
④其他收入分析
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其他的收入分别为24.32万元、184.70万元及389.6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14%、0.80%及1.37%。随着公司规模逐步增大,应学员家长要求且出于安全考虑,公司开始统一组织安排跟考及写生,故相关跟考考务收入及写生收入增幅明显。
报告期内,单位课时收入变动主要受公司定价政策影响,其中,美术班单位课时收入均呈现上涨趋势,主要系公司基于摊销成本上升、物价上涨及市场行情等考虑,对课程收费标准进行了一定幅度的上调;文化课班2019年度单位课时收入较2018年度增幅83.35%,主要系受市场行情及2019年浙江省文化课选考时间变化等影响,公司文化课收费标准有所提高,且公司2019年度文化课班推出“1对2”等小班教学课程,单位课时收入增幅较大。
报告期内,单位课时收入变动主要受公司各班型的定价政策及培训时长的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A、美术班
报告期内,美术班单位课时收入总体呈现上涨趋势,主要系近年来公司在美术校考培训领域,品牌知名度不断提升,并且公司自建银湖校区投入使用,基于物价上涨、师资薪酬成本、摊销成本上升及市场行情等考虑,对课程收费标准进行了一定幅度的上调。
2018年长期班单位课时收入较2017年略有增长,从2017年的170.93元/天,增加至2018年187.15元/天,增长幅度不大。2019年长期班单位课时收入较2018年增长22.89%,培训收费标准提升较多,主要原因是2019年发行人根据美术艺考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物价上涨、师资薪酬水平和摊销成本上升等因素,大幅提高长期班的收费标准,由此导致长期班的单位课时收入增长较快。
2020年1-9月,长期班单位课时收入较2019年下降较多,主要是受新冠疫情影响,美术校考时间推迟,发行人提供校考培训的周期较2019年有所延长,由此折算2020年1-9月的单位课时收入大幅下降。
2017年、2018年和2019年,短期班的单位课时收入分别为210.73元/天、234.82元/天、245.21元/天,单位课时收入略有增长,主要是发行人根据物价上涨情况等,适当提高短期班的收费标准所致。2020年1-9月短期班单位课时收入较2019年大幅增长,主要系受新冠疫情影响,发行人短期班的培训期间缩短所致。
B、文化课班
报告期内,文化课班单位课时收入分别为214.28元/天、210.28元/天、385.55元/天和599.48元/天。2018年文化课班的单位课时收入与2017年基本保持稳定,变动不大。2019年度文化课班的单位课时收入较2018年度增幅83.35%,单位课时收入增幅较大,主要系受市场行情及2019年浙江省文化课选考时间变化等影响,公司文化课收费标准有所提高,其中:选考文化班的单位课时收入由2018年的183.18元/天提高至2019年的442.36元/天,增幅达141.49%;高考文化班的单位课时收入由2018年的277.39元/天提高至2019年的331.34元/天;同时,公司2019年度文化课班推出1对2等小班教学课程,小班课程的单位课时收入较高。2020年1-9月,文化课单位课时收入大幅上升,主要是受新冠疫情影响,高考文化班的培训时间缩短,发行人提高单日收费标准所致。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类别的单位课时收入变动主要受公司定价政策影响,其变动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内,课时数量变动主要受当年度参培学员人数影响,美术班短期班及文化课班参培学员人数逐年增加,故课时数量逐年增加;美术班长期班2019年课时数量略有下降,主要系2019年参加校考培训人数有所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的逐年增加主要系美术班中的长期班销售收入增加所致。2019年长期班销售收入较2018年增加3,769.26万元,增幅19.01%,主要原因是2019年长期班的单位课时收入较2018年增长22.89%,培训收费标准提升幅度较大,单位课时收入的增长拉动2019年收入增加4,539.85万元;而2019年长期班的课时数量较2018年仅下降3.16%,下降幅度不大,课时总数下降拉动2019年收入减少770.60万元,由于单位课时收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课时总数的下降幅度,导致2019年长期班的销售收入保持增长。故2019年长期班销售增长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内,学员数量与收入匹配性及单个学员贡献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A、长期班
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发行人长期班人均收入分别为2.46万元/人、2.52万元/人及2.67万元/人,培训人数分别为6,236人、7,879人及8,847人,随着参加长期班培训人数的增加,以及人均收费的提高,长期班收入呈现逐年上涨趋势。长期班人均收入水平相对较低,主要原因是受长期班培训期间跨期影响,各年度长期班收入中仅包含当届学员当年4-12月收入及上届学员本年1-2月收入,上届学员本年收入确认金额较小,而培训人数为两届学员的数量,由此导致各年长期班整体人均收入较低。
发行人高复学员从2017级的414人增至2018级的781人,由于高复学员根据其是否获得合格证或入校测试成绩高低,给予学费全免或1-8折优惠,人均收入从2017级的2.68万元/人下降至2.08万元/人,在一定程度上拉低了公司长期班人均收入。
2019级学员培训人数相较2018级略微减少但人均收入相较2018级有所增长,主要系公司基于摊销成本上升、物价上涨及市场行情等考虑,对课程收费标准进行了一定幅度的上调,且销售金额高的客户数量有所增长。
B、短期班及文化课
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发行人短期班人均收入分别为0.75万元/人、0.78万元/人及0.85万元/人;文化课班人均收入分别为1.41万元/人、1.49万元/人及1.68万元/人,均呈现逐年上涨趋势。短期班和文化课班的人均收入处于合理范围之内。
2020年1-9月,受新冠疫情无法正常开展培训业务影响,发行人于2020年1月底暂停所有线下培训业务,5月9日才正式复课,故各班型收入、培训人数及人均收入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
综上,报告期前三年,各类班型的培训学员人数均出现增长,带动收入呈现增长的趋势,学员数量与收入具有匹配性,人均收入具有合理性。2020年1-9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发行人无法正常开展培训业务,导致各班型收入、培训人数及人均收入均出现下滑。
(2)主营业务收入按生源地分析
从生源地分布来看,公司学员来源较为广泛,其中,2019年学员来自全国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台地区。报告期内,公司与培训业务直接相关的收入主要来自浙江省学员,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1-9月,浙江省生源收入金额为7,827.68万元、11,520.50万元、16,647.58万元及8,186.42万元,占比分别为45.43%、50.07%、59.14%及59.84%,金额及占比呈现逐年增加趋势,与公司的具体校区开办场地及营销服务网络布局相匹配。由于美术培训目前以线下画室为主,具有一定的区域性限制,公司最主要的培训场所银湖校区、富阳校区、象山校区、紫云教学点及义乌校区、温州校区均开设在浙江省内,并且营销服务网络也主要布局在浙江省,故报告期内浙江省生源收入增幅较大。
(3)主营业务收入按招生模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直接招生模式获取生源,直接招生主要系自主推广招生,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1-9月,相关直接招生生源收入分别为17,093.63万元、22,468.55万元、25,961.82万元及11,905.18万元,占比为99.21%、97.64%、92.23%及87.03%。合作方推荐模式主要系与美术艺考生源集中的如大连吉美吉艺术咨询有限公司、海宁向日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地方画室以及海亮艺术中学、仙居宏大中学等民办高中开展教学与招生合作。合作方优先向公司推荐生源,该部分学员独立与公司签订入学协议,并作为公司的学员在老鹰画室的自有培训基地接受美术艺考培训。报告期内,相关合作方推荐生源收入金额及占比均较小。
发行人主要合作的机构有如下两种类型:
①招生引流
合作方一般为宣传推广公司,其为公司进行线上或者线下宣传,并将接洽的学生信息给予公司,由公司跟进学生招生,在学生缴费并完成入学后,公司按其引荐的学生收取的学费确认预收账款,按收取学费的一定比例支付给合作方招生服务费。杭州艺侠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合作方属于该种合作模式。针对这种模式,公司支付给合作方服务费一次性计入当期销售费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②合作教学
合作方推荐主要系与美术艺考生源集中的如大连吉美吉艺术咨询有限公司、海宁向日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地方画室以及海亮艺术中学、仙居宏大中学等民办高中开展教学与招生合作。合作方优先向公司推荐生源,该部分学员独立与公司签订入学协议,并作为公司的学员在老鹰画室的自有培训基地接受美术艺考培训。部分地方合作画室借助发行人的品牌扩展生源,发行人会向其提供教学指导,提高培训质量。同时,发行人也积极与民办高中开展合作,拓展优质生源,扩大招生规模。报告期内,相关合作方推荐生源收入金额及占比均较小。发行人与上述合作方之间不存在返利或者提成政策。合作方推荐的学员,独立与发行人签订入学协议,发行人收到培训费用时,确认为预收款项,并在学员接受培训期间,按直线法摊销确认收入。
综上,合作方通过上述方式向公司推荐学生,发行人与合作方之间除上述第一类合作方式所述的服务费外,其他不存在返利或者提成政策。发行人与合作方的合作符合法律法规,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主营业务收入按季节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的营业收入呈现一定的季节性特征。受美术联考及校考时间安排影响,参加美术艺考的学员培训时间通常集中在7月份直至次年2月校考结束,因此,第三、四季度通常是公司进行招生和培训的高峰期,销售收入相对较高,而第二季度销售收入相对较低,主营业务收入的季节分布与学员参加培训的时间相匹配。
(5)主营业务收入按客户分布特征分析
①客户分布特征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客户主要为单一自然人学员,客户数量众多,发行人面向的客户群体主要是美术艺考生。美术班中长期班的学员数量和收入占比,均处于绝对优势;短期班的学员,作为长期班的生源基础,客户数量相对较多,是发行人美术培训业务的有效补充;文化课班主要是为美术艺考的配套服务,学员数量和收入占比均较低。
A、长期班
报告期内,发行人长期班客户收入主要集中于4-8万(含8万),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4-8万(含8万)客户收入占长期班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9.30%、53.81%、和54.85%,对公司长期班销售收入的贡献最大,收入占比逐年上升。1-4万(含4万)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41.82%、38.30%、29.80%,是长期班销售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呈现下降趋势。8万以上收入及客户数量呈现逐年上升趋势,由2017年的49名上升至2019年的265名,贡献的销售收入占整体长期班销售收入的比例由2017年的2.76%上升至2019年的10.07%。
由此长期班的收费总体呈现上涨的趋势。2020年1-9月,由于季节性因素影响,当期只包含2019级学员剩余培训期的收入及2020级学员的部分收入,故收入主要集中于1-4万(含4万)。
长期班学员主要针对美术高考生,由于部分学员培训当年未能进入理想大学,会选择复读再次参加专业课培训的情况,故公司存在少量重复购买情况,2017级、2018级、2019级及2020级(截至2020年9月30日入学),公司长期班学员复购人数分别为172人、367人、436人及243人,占当届长期班学员的人数比例分别为4.51%、7.18%、8.59%及7.99%,复购比例较低。
B、短期班
报告期内,发行人短期班收入主要集中于1-4万(含4万)及1万以下(含1万),二者合计占比占短期班收入的比例为99.46%、99.43%、99.40%及99.35%,符合短期班培训时长短、收费低的特点。
C、文化课班
报告期内,发行人文化课班客户收入主要集中于1-4万(含4万),相关收入占文化课班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3.67%、91.60%、88.15%及62.49%。此外,2017年-2019年期间,8万元以上及4-8万(含8万)收入及客户数量有所增加。
整体而言,公司客户数量众多且极为分散,不存在对单一客户重大依赖的情况,与公司主营美术培训业务且客户通常为单个培训学员的业务实际相匹配,符合培训行业特征。公司客户群体主要面向美术艺考生,客户主要分布在销售金额4-8万元、1-4万元的长期班学员。
发行人收费标准与同行业其他公司基本保持一致,未存在显著异常,客户收入分布具有合理性。
(6)学员销售回款真实性及内控制度有效性情况
保荐人和申报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了解公司制度及招生收费流程并对销售与收款循环进行穿行测试及控制测试,核查发行人银行日记账和银行流水,对收入进行分析性复核,同时,实地走访各校区并进行学员问卷调查,抽取部分学员进行面函或电话访谈,对发行人学员准考证、考试成绩单及录取信息进行核查,抽查部分学员档案并与学员台账、收入明细表、银行流水等数据进行交叉比对,对发行人收据连号及发票开具等情况进行核查。此外,获取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董监高及出纳等个人或企业流水,对大额交易及异常交易进行专项核查,并与发行人的账务记录、银行资金流水进行比对,以确认发行人不存在账外收入和销售收款回流。
经核查,保荐人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学员销售回款现金流真实,销售收款不存在回流发行人的情况,发行人与学员之间的交易具备真实性和合理性;发行人各主要现金流收付环节及相关的内控制度、财务制度健全且能够有效执行。
3、发行人第三方回款情况
(1)第三方回款形成的原因、必要性和合理性
由于发行人所处美术培训行业的特点,发行人的客户基本均为自然人,单笔销售额较小,除本人及父母支付培训费用外,发行人还存在学员通过亲属朋友或合作方等第三方账户支付培训费用的情况。其中,合作方主要是向发行人推荐学员的各地画室及相关人员,由于学员基于对合作方的信任及管理操作便利的考虑,由其代为支付培训费用。因此,公司第三方回款符合行业经营特点,第三方回款的形成具有合理性。
(2)第三方回款情况
2017年、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6月,发行人通过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1,508.31万元、1,992.88万元、2,283.02万元及1,604.24万元,占当年培训费收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45%、7.20%、7.24%及6.61%,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72%、8.53%、7.95%及11.10%。
由于发行人的客户学员基本均为未成年自然人,第三方回款的金额大多为长期班的缴费,因长期班的学费相对较高,学员自身不具备经济能力,相关款项由父母或亲属朋友支付具有合理性。因此,核查自然人血缘或亲属关系的方式,能够合理区分不同类别的第三方回款。
保荐人和申报会计师获取并查阅了学员填写的入学登记表、经学员及其父母签字确认的入学协议、POS机刷卡单、银行转账水单等资料,将入学登记表、入学协议中注明的学员父母姓名与POS刷卡单签名、银行转账对方户名等信息进行交叉比对核查;此外,在对学员或其父母进行面函或电话访谈中,函证或询问了缴费人与学员关系。经核查,未见异常。
报告期内,因学员基本均为非成年人,第三方回款中通过亲属朋友回款的比例较高,通过合作方的比例较低。第三方回款中合作方代付金额分别为147.43万元、525.75万元、609.55万元及461.18万元,占当年度或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0.85%、2.25%、2.12%及3.19%,占当年或当期收费金额的比例为0.73%、1.90%、1.93%及1.90%,相关金额及比例均较低,处于合理可控范围。此外,由于同行业公司大多为非公众公司,因此无法获取相关可比数据。
(3)第三方合作方代付情况
第三方回款中的合作方主要系各地的培训机构,各合作方代付金额及人数变化取决于各合作方当年自身招生情况及招生数量、学员支付方式的自主选择、学员学习期间及所报班型等多方面影响因素,因此报告期各期,不同合作方的代付金额和学生人数存在一定差异。2018年合作方代付学员数量较2017年增加413人,增长较快,主要原因是发行人积极开发优质生源,加大与各地画室的合作力度,新增合作画室推荐学员增长较快所致,相应的第三方回款金额较2017年增长较快。2019年合作方代付学员数量较2018年有所减少,主要原因是部分合作画室代付学员数量减少所致,其中:合作方G 2019年较2018年减少98人、合作方A 2019年较2018年减少69人。但由于2019年代付学员选择的班型收费较高,并且参加培训的时间较长,导致2019年第三方缴费金额有所增加。
保荐人和申报会计师对合作方进行了实地走访或视频访谈,对合作方的业务情况及代付情况进行了访谈,对合作方与发行人的合作情况如起始时间、合作原因、合作内容以及合作持续情况进行询问和了解,对相关学员进行面函或电话访谈,查阅相关学员的入学登记表等资料。经核查,报告期内各合作方代付金额及人数的变动情况符合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4)各班型第三方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三方回款主要集中于美术长期班回款,美术长期班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占整体第三方回款金额的比例为85.89%、85.59%、88.41%及85.68%,与公司各班型营业收入金额构成相匹配,美术长期班的销售收入占比最大,是公司的核心收入来源。2020年1-9月主营业务-其他第三方回款金额主要系学员缴纳的考务费和写生费,该项费用金额较小而人数众多。2020年1-9月其他业务收入第三方回款主要为京点翰艺(北京)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通过其实际控制人支付的部分配套服务费,第三方回款具有合理性。
2020年1-9月长期班第三方回款金额高于人均培训费用,主要系学员缴费金额为整期缴费,而培训费用目前尚未摊销确认完毕,故收费流水即回款金额高于目前收入确认金额即培训费用;2020年1-9月文化课班人均第三方回款金额高于人均培训费用,主要系存在销售收入金额在4-8万(含8万)区间的4名学员由第三方合作方代缴相关培训费用,一定程度上拉高了人均第三方回款金额。除上述情况之外,报告期内各班型人均第三方回款金额与各班型人均培训费用基本匹配。
(5)发行人关于第三方回款的内控措施
发行人财务部人员对每笔缴费方与参培学员关系进行确认核对,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如发现存在付款主体与协议主体不一致的情形,要求业务人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客户即学员进行充分沟通确认,询问第三方与学员的关系。针对第三方回款情况,发行人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①对于现场缴费,要求客户在收据上写明确认相关付款方与客户的关系;
②对于非现场缴费如转账汇款,收到第三方回款时,公司相关部门会将相关信息与客户信息进行比对确认,必要时以电话、微信形式向客户进行确认,明确客户与付款方的关系。
报告期内,发行人建立了第三方回款的相关内控制度并有效执行。
(6)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对第三方回款的核查过程和结论
保荐人和申报会计师获取了公司收款银行账户所有流水、银行存款明细表、应收及预收明细表、学员信息表、收入分摊明细,将相关信息进行比对核查,并通过实地走访函证、电话访谈、抽查学员缴费资料如POS机刷卡单签名、银行回单等形式确认代付方与学员关系;同时,对第三方中合作方回款进行了100%核查,对合作方进行了实地或视频访谈,对合作方的经营范围、业务情况、代付情况、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或其他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等信息进行了访谈,并对其代付的学员姓名及缴费清单进行了函证;此外,审阅了发行人关联方基本资料,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管人员调查表,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了合作方的相关信息,实地走访合作方或视频访谈了合作方相关人员,获取被访谈人员的身份信息等相关资料,确认第三方回款的原因以及关联关系等,并对其进行函证。同时,获取了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董监高及出纳等个人或企业流水,对大额交易及异常交易进行专项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的第三方回款具有真实的业务背景,具备合理商业原因,符合客户实际情况,第三方回款的金额及比例均处于合理可控范围。第三方回款与相关销售收入勾稽一致并具有可验证性。第三方回款中合作方缴费金额最终均由客户支付。发行人已建立销售回款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第三方回款的支付方之一应璐(合作方O)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伟明之侄,2019年度涉及回款金额3.75万元,金额及占比均较小,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除此之外,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或其他关联方与其他第三方回款的支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4、发行人报告期内现金收款情况
(1)现金交易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销售收款环节存在部分现金交易情况,主要系公司主营美术培训服务,目标人群主要为美术艺考学员。客户绝大多数是自然人,单笔销售额较小,受客户付费习惯的影响,众多自然人客户中少量有现金使用习惯具有合理性,公司尊重自然人选择现金交易这一方式,因此与学员收款相关的现金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与发行人行业经营特点或经营模式相符。
除学员收款的现金交易外,其他现金交易主要为学员提供配套服务的洗衣房收费等现金收款,金额较小,上述事项产生的小额现金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销售收款环节存在部分现金交易情况,主要集中在培训费缴纳环节、提供配套服务如考务及写生服务缴费等环节。
收取现金的会计凭证信息和记载要素主要有收据(包括学生姓名、收款日期、收款金额等信息)、协议(包括学生姓名、服务约定等信息);现金缴存至公司账户的会计凭证信息和记载要素主要有现金缴款单(包括交易对手、缴存金额等信息)、银行回单等。
(2)现金交易情况
公司现金收款的情况属于行业惯例,根据中公教育披露的现金收款情况,2017年和2018年1-4月,中公教育的现金收款比例分别为4.75%和4.53%;根据传智播客披露的现金收款情况,2017年、2018年和2019年1-6月,传智播客的现金收款金额占收入比例分别为0.9%、0.21%和0.03%;公司现金收款的情况与中公教育相比略低,与传智播客相比略高,主要受单笔学费金额及学员消费习惯影响。根据中公教育公开披露数据,其面授培训人均收入为2,000-5,000元不等,单个学员学费金额较小;根据传智播客官网最新数据,其收入占比最高的IT学科短期现场培训业务中的就业班单期收费金额为20,000-32,000元不等,单个学员学费金额较高,故中公教育现金收款比例较高,传智播客现金收款比例较低。发行人长期班人均收费金额较高,但由于存在收取小额考务费和写生费,故现金收费占比相较中公教育略低,相较传智播客略高。综上,发行人现金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与同行业相比不存在明显差异。
(3)现金交易分班型情况
报告期发行人现金销售收款频率及收款金额占比均较小,且整体呈现下降趋势;2018年度和2019年度主营业务-其他现金收款人数较多,主要系学员小额考务费和写生费等多使用现金缴纳所致。现金销售收款主要系美术班学生,且长期班与文化课班的人均收款大于短期班的人均收款,与收费标准呈正相关。
各班型人均现金收款金额较人均培训费用低,主要系受学员付费习惯以及公司推出促销活动等方面的影响,部分客户会以现金方式支付小额支出,以银行存款转账方式支付大额支出,例如,公司推出促销活动“缴纳5000元定金寒假免费学”、“交3000元定金可抵扣5000元”等,部分学员存在以现金缴纳定金,剩余学费入学时通过转账方式支付的情况,从而造成人均现金收款较人均培训费用低。2020年1-9月人均现金收款金额高于人均培训费用,主要系学员培训费用目前尚未摊销确认完毕故人均培训费用较低所致。
综上,报告期发行人存在现金收款是受客户主要是自然人,单笔销售额较小,客户付费习惯这些因素决定的,符合行业经营特点,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报告期内现金销售收款频率及收款金额占比均较小,且整体呈现下降趋势,与同行业不存在重大差异;人均现金收款低于人均培训费,主要是受学员付费习惯以及公司推出促销活动等方面的影响,符合公司的经营特点,具有匹配性。
(4)发行人关于现金交易的内控措施
发行人已经制定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明确现金的使用范围及办理现金收支业务时应遵守的规定,具体内容包括:“企业的现金管理按照账款分开的原则,由专职出纳人员负责。出纳与会计岗位不能由同一人兼任,出纳也不得兼管现金凭证的填制及稽核工作。除少数学生现金缴费外,均不得收取现金收入。出纳收取现金学费时,须立即开具一式三联的收据,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务部门、会计各留存一联。收款收据应当连续编号,存根联应妥善保存。对于当日16:00前收到的现金学费,要求必须当日存入公司开立的专用银行收款账户,对于当日16:00后收到的现金学费,要求必须次日上午存入公司开立的专用银行收款账户。严禁任何现金支出。”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现金交易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备,现金交易的内部控制有效执行。发行人组织公司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资金管理制度》,在缴费时鼓励客户即学员采用刷卡、转账等银行支付方式,以逐渐减少现金收取款项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现金销售金额占比较小且整体呈现下降趋势。
(5)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对现金交易的核查过程和结论
保荐人和申报会计师审阅了发行人关联方基本资料,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管人员调查表,获取了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董监高及出纳等个人或企业流水,对大额交易及异常交易进行专项核查;将现金交易客户姓名与实际控制人及发行人董监高等关联方流水中的交易对手方进行比对。
经核查,学员缴费时,公司出纳根据学生入学协议开具收据,收据上注明交款人、款项内容、金额、缴费日期等信息,会计人员根据收据内容进行账务处理,现金交易流水与相关业务发生真实一致,不存在异常分布。实际控制人及发行人董监高等关联方与客户不存在资金往来,现金交易的客户不属于发行人的关联方。发行人的现金销售符合公司业务模式的实际情况,符合行业经营特点,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报告期内发生的现金收款均有真实的交易背景,且与其业务特点密切相关。
5、公司财务信息系统关于收入的内部控制措施
发行人关于收入的财务信息系统有“老鹰学生管理系统”和“金蝶财务系统”,主要内部控制措施如下:
(1)老鹰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学生入学时,先填写入学登记表并签订入学协议,与学生部员工确认学费后,至财务部交费,并获取收据,学生部员工根据学员出示的收据安排宿舍。财务部出纳根据学生交费时间先后为学员编制学号,同时整理全部入学登记表和入学协议,并将排好序的学生档案交学生部,由学生部将学员信息登记至电子表格。出纳再将上述学生资料和所登记信息电子表格进行核对,并每天核对收款银行流水、学费缴款单、收据和入学登记表信息,确保两者一致。月末,出纳将核对一致的学员情况表信息(包括学号、姓名、身份证号、班型、报道日期、学费到期日、费用明细、联系方式等)导入老鹰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据此作为收入分摊的依据。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由系统管理员统一设置各校区出纳、收入会计等系统权限。上述各人员使用各自独立的账号和密码进行系统操作。
(2)金蝶财务系统:发行人采用金蝶财务系统进行账务处理。由系统管理员设置各财务人员系统权限,各财务人员使用独立的账号和密码登陆系统进行账务处理。财务经理定期复核相关财务处理;会计处理经复核后入账。
每月末,出纳和收入会计核对当月收款并将学员入学登记表的基本信息与分摊系统内的班型及培训期间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收入会计记录为预收款项。每月,老鹰学生管理信息系统自动分摊收入。每月末,收入会计复核系统分摊无误后,记录学费收入摊销金额并计入金蝶财务系统。发行人财务信息系统关于收入的内部控制措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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