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17-07-27 交易金额:50.00万元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湖南泰和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

买方:滕冲
卖方:深圳市华美兴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概述:

深圳市华美兴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湖南泰和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美”)70%的股权,公司拟将所持有的泰和美10%股权以人民币500,000.00元转让给滕冲先生。

股权投资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9-05-07 交易金额:500.00万元 支付方式:其他
交易方:湖南泰和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担保
关联关系:子公司
交易简介: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为子公司湖南泰和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美”)与湘西长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溪支行贷款500万元流动资金提供担保,期限为12个月。具体事项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20190507:股东大会通过

公告日期:2018-06-15 交易金额:1000.00万元 支付方式:其他
交易方:湖南泰和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担保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交易简介: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为子公司湖南泰和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美”)与湘西长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溪支行贷款1000万元流动资金提供担保,期限为36个月。具体事项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20180615:股东大会通过

质押解冻

质押公告日期:2019-06-20 原始质押股数:200.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19-06-17至 2020-06-17
出质人:杨昌军
质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西分行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杨昌军质押2,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33%。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2,00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9年6月17日起至2020年6月17日止。质押股份用于湖南泰和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担保,质押权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西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质押公告日期:2018-01-18 原始质押股数:375.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17-12-18至 2019-11-21
出质人:杨昌军
质权人:浦发银行深圳坪山支行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杨昌军质押3,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00%。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3,75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7年12月18日起至2019年11月21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贷款,质押权人为浦发银行深圳坪山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