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牌绿和

i问董秘
企业号

838618

近期重要事件

今天 特别处理: 终止上市(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的,自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
2025-11-21 发布公告: 《摘牌绿和: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
2025-11-20 发布公告: 《摘牌绿和: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第十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5-11-19 发布公告: 《摘牌绿和: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第九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5-11-18 发布公告:
2025-11-17 发布公告: 《摘牌绿和: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5-11-10 复牌提示: 2025-05-06因“未按要求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停牌,停牌期限:自2025-05-06起暂停转让,复牌日期:2025-11-10 09:30:00
2025-11-10 特别处理: 摘牌整理
2025-11-10 名称变更: 绿和科技 -> 摘牌绿和
2025-07-22 违规处罚:
2025-07-03 违规处罚:
2025-06-26 披露时间: 更多>> 将于2025-06-26披露《2024年年报》
2025-03-24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拟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5-03-04 大宗交易:
2025-02-07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租赁关联方房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租赁关联方房屋、注册地址变更等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4-11-25 诉讼仲裁: 公司收到和发起诉讼仲裁共计1起,合计涉案金额:130.0万元
2024-07-25 股东增持: 刘佳于2024.07.23累计增持10.83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1.24% 详细内容 
刘佳 于2024.07.23 大幅增持10.83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1.24%

2024-07-25 股东减持: 珠海横琴博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瀚横琴科技创新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于2024.07.23累计减持10.83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1.24% 详细内容 
珠海横琴博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瀚横琴科技创新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于2024.07.23 大幅减持10.83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1.24%

2024-04-08 股东减持:
2024-03-25 股东增持: 陈来凤于2024.03.21累计增持75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8.59% 详细内容 
陈来凤 于2024.03.21 大幅增持75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8.59%

2024-03-25 股东减持: 李佳、周围于2024.03.21累计减持75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8.59% 详细内容 
李佳 于2024.03.21 大幅减持14.38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1.65%

周围 于2024.03.21 大幅减持60.63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6.94%

2024-03-18 股东减持: 周围于2024.03.15累计减持75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8.59% 详细内容 
周围 于2024.03.15 大幅减持75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8.59%

2024-03-18 股东增持: 陈来凤于2024.03.15累计增持75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8.59% 详细内容 
陈来凤 于2024.03.15 大幅增持75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8.59%

2024-03-12 股东减持: 张玉凡、周围于2024.03.11累计减持16.41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1.88% 详细内容 
张玉凡 于2024.03.11 减持4.816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0.55%

周围 于2024.03.11 大幅减持11.59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1.33%

2020-11-03 资产出售: 拟出让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三义街28-4号(506)、(507)、(508)、(509)、(510)、(511)共6间房屋,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目前在职员工数量及未来发展规划,为补充公司资金,公司拟向非关联自然人出售以下房产。
2020-08-04 股权转让: 张玉凡拟转让公司0.29%股权给辽宁博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
  2020年8月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合竞价转让方式,增持挂牌公司43,200股股票,拥有权益比例从8.8513%增至9.1393%,其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权益比例从19.7119%增至20%。  本次交易结束后,受让人拥有权益比例从8.8513%增至9.1393%。
2020-07-10 资产出售: 拟出让环球飞扬(北京)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80%股权,进度:失败 详细内容▼
转让方:辽宁绿禾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方:刘伟交易标的: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环球飞扬(北京)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球飞扬”)80%股权。交易事项:辽宁绿禾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环球飞扬的80%股权全部转让给自然人刘伟。交易价格:人民币8万元
2019-07-10 监管问询: 2019-07-10收到年报问询函
2019-05-13 股权转让: 张玉凡拟转让公司0.06%股权给辽宁博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
  2019年5月1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辽宁博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集合竞价转让方式,增持挂牌公司9,000股股票,拥有权益比例从5.2%增至5.26%。  交易完成后,受让人最终持有辽宁绿禾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5.26%股权。
2018-01-23 资产收购: 拟受让环球飞扬(北京)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80%股权,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为拓展公司业务范围,加快公司发展速度,提高公司竞争力,公司拟以12万元收购刘晓枫所持有的环球飞扬(北京)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5%股权,拟以1万元收购贾冉所持有的环球飞扬55%股权,收购完成后,绿禾科技将持有环球飞扬80%股权。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此内容通常为前十大股东发生持股变动的数据。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5-07-22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周围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2条、第6.3条,《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七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给予辽宁绿和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周围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25-07-03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周围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227号)第四十五条和《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191号)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决定对辽宁绿和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周围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24-07-29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周围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公司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十二条的规定。辽宁绿和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周围未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五条的规定。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四十五条第四项规定,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决定对辽宁绿和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周围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24-07-29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周围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2条、第6.3条,《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六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辽宁绿和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周围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23-08-08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信息披露负责人周围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辽宁绿禾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周围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23-07-03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周围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公司未按期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董事长周围未按照《信披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信披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及周围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