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 公告日期:2024-08-23 | 处罚金额:-- | 处罚类型:其他 |
|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
| 处罚对象:本公司,董事长李宪坤,董事会秘书陈利 | 违规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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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说明:
对公司、董事长李宪坤、董事会秘书陈利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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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4-08-06 | 处罚金额:-- | 处罚类型:其他 |
|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 ||
|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宪坤,公司董事会秘书陈利 | 违规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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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说明: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决定对普慧环保、李宪坤、陈利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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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4-07-11 | 处罚金额:-- |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其他 |
|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
|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宪坤,公司董事会秘书陈利 | 违规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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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说明:
给予广州普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宪坤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对陈利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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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3-07-06 | 处罚金额:-- | 处罚类型:其他 |
|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 ||
| 处罚对象:本公司,本公司董事长李宪坤,本公司董事会秘书陈利 | 违规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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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说明: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决定对普慧环保、李宪坤、陈利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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