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牌元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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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要事件

2020-04-30 参控公司: 参控深圳元亨利珠宝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河南省美美弘珠宝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2018-07-31 监管问询: 2018-07-31收到年报问询函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担保明细

全部
序 号:9 担保金额:4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6-05-12至2017-05-11
担 保 方:元亨利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河南奥罗拉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0 担保金额:1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6-07-22至2017-01-21
担 保 方:元亨利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河南一恒贞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1 担保金额:1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6-06-24至2017-06-23
担 保 方:元亨利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河南一恒贞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2 担保金额:2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6-11-05至2017-04-04
担 保 方:元亨利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谢宗选,黄旭文 关联交易:
序 号:13 担保金额:21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4-09-01至-
担 保 方:元亨利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谢宗选 关联交易:
序 号:14 担保金额:11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3-02-04至-
担 保 方:元亨利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谢宗选 关联交易:
序 号:15 担保金额:4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6-10-20至2017-04-19
担 保 方:元亨利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谢宗选,黄旭文 关联交易:
序 号:16 担保金额:2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6-09-29至2017-09-29
担 保 方:元亨利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河南一恒贞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1-08-24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董事长谢宗选,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黄旭文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第6.2条、6.3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六十九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给予元亨利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给予谢宗选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对黄旭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19-05-28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董事长谢宗选,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黄旭文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对于挂牌公司的违规行为,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第6.2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一)给予元亨利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二)给予谢宗选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三)对黄旭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19-04-12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谢宗选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第4.1.2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六条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时任公司董事长谢宗选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条、第1.5条和第4.1.4条的规定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对元亨利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谢宗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挂牌公司应当按照《业务规则》、《信息披露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按照上述规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公告日期:2017-12-04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本公司董事长谢宗选,董事会秘书毛娟娟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1条的规定,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对元亨利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元亨利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谢宗选、董事会秘书毛娟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17-06-27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董事长谢宗选,董事会秘书毛娟娟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对挂牌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挂牌公司的时任董事长谢宗选、董事会秘书毛娟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