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3-14 | 交易金额:2.19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浙江德纳影业股份有限公司52.05%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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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上海红星美凯龙影业发展有限公司 | ||
| 卖方:鲍春雷,童黎明, 沈晓燕等 | ||
| 交易概述: 收购人将以现金方式分别向鲍春雷、童黎明、沈晓燕、丁金晶、孙志华、宋新、朱晓蔚、叶国强、赵何、陈亚玲、董丽华、钱杏珍购买其持有的德纳影业共计15,614,939股股份,交易总价为218609146元。本次收购前,收购人不持有任何德纳影业的股份。本次收购后,收购人红星影业持有德纳影业15,614,939股份,占德纳影业总股本的52.05%,将成为德纳影业的控股股东,车建兴先生将成为德纳影业的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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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6-10-21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浙江德纳影业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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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鲍春雷,童黎明,丁金晶等 | ||
| 交易概述: 近日,浙江德纳影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鲍春雷、童黎明、沈晓燕、丁金晶、宋新、朱晓蔚、孙志华、叶国强、赵何、陈亚玲、董丽华、钱杏珍(以上十二名股东共同简称“转让方”)与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影视”)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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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7-03-16 | 交易金额:4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鲍春雷,童黎明,孙志华等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16年6月12日浙江德纳影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授信协议》(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萧山支行”)(编号:2016年授字第074号),招商银行萧山支行为本公司提供授信额度人民币4000万元,授信期间为36个月,从2016年6月13日起到2019年6月12日。该授信协议由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杭州萧山德纳国际影城有限公司、湖州时代德纳国际影城有限公司、嘉善德纳国际影城有限公司、建德金马时代电影大世界有限公司、射阳德纳国际影城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分别为:2016年授保字第074-1号、2016年授保字第074-2号、2016年授保字第074-3号、2016年授保字第074-4号、2016年授保字第074-5号),同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鲍春雷、童黎明、孙志华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分别为2016年授保字第074-6号、2016年授保字第074-7号、2016年授保字第074-8号),担保金额均为人民币4000万元。 20170316: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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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8-05-14 | 原始质押股数:640.26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5-10至 2019-05-09 |
| 出质人:鲍春雷 | ||
| 质权人:上海红星美凯龙影业发展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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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鲍春雷于2018年05月10日将其持有的640.26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上海红星美凯龙影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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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8-05-14 | 原始质押股数:309.0398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5-10至 2019-05-09 |
| 出质人:童黎明 | ||
| 质权人:上海红星美凯龙影业发展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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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童黎明于2018年05月10日将其持有的309.0398万股股份质押给上海红星美凯龙影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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