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12-05 | 交易金额:2089.84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影片《哥斯拉》三部曲版权 |
||
| 买方:北京天瑞派明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宁波盛世飞扬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为发展业务需要,本公司拟与宁波盛世飞扬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签订影片《哥斯拉》三部曲版权转让合同。版权转让费为20,898,36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仟零捌拾玖万捌仟叁佰陆拾元整)。 |
||
| 公告日期:2017-04-11 | 交易金额:3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荆晟,秦世青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北京天瑞派明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瑞传媒”)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桥支行申请小企业中期周转贷款3000万元,拟委托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此次贷款提供担保。关联方荆晟与其配偶秦世青拟以其拥有的房产抵押给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同时荆晟与其配偶秦世青拟为公司本次申请贷款向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家庭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
||
| 公告日期:2017-03-27 | 交易金额:3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荆晟,秦世青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北京天瑞派明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瑞传媒”)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西区支行申请小企业短期周转贷款3000万元,拟委托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此次贷款提供担保。关联方荆晟与其配偶秦世青拟以持有的房产抵押给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同时荆晟与其配偶秦世青拟为公司本次申请贷款向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家庭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20170327:股东大会否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