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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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13 | 增发A股 | 2018-11-16 | 2981.89万 | - | - | - |
| 2018-05-18 | 增发A股 | 2018-05-23 | 1.21亿 | - | - | - |
| 2017-05-09 | 增发A股 | 2017-05-12 | 2450.0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18-11-30 | 交易金额:102.44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北京瑞莱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51.89%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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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珠海美光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张良 | ||
| 交易概述: 公司与张良于2018年11月28日签订《北京瑞莱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为:张良同意将所持有瑞莱星51.89%的股权以102.4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美光原。协议生效后,美光原同意在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且张良配合公司完成资料交接后30天内以转账形式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给张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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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7-06-16 | 交易金额:651.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珠海高新区跃华玻璃钢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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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珠海美光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李玲玲,彭文锋 | ||
| 交易概述: 珠海美光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人民币6,510,000元收购李玲玲、彭文锋持有的珠海高新区跃华玻璃钢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跃华”)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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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9-01-31 | 交易金额:58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
| 交易方:北京瑞莱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都金龙,孙贯政等 | 交易方式:销售,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子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公司向北京瑞莱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在2018年预计发生销售货物的关联交易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虹光原科技有限公司向北京瑞莱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在2018年预计发生销售货物的关联交易800万元人民币;公司股东都金龙及其配偶、公司股东孙贯政、公司股东杨云兰及其配偶、公司股东石涛及其配偶、公司股东邱文斌及其配偶、公司股东李国生及其配偶、公司股东珠海南光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高新区跃华玻璃钢设备有限公司、公司股东郝芷萱在2018年预计向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或借款。具体相关协议在股东大会审议后陆续签订。 20190131: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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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9-01-16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
| 交易方:珠海南光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高新区跃华玻璃钢设备有限公司,都金龙等 | 交易方式:担保,借款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本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都金龙及其配偶、公司股东李国生及其配偶、公司股东孙贯政、公司股东石涛及其配偶、公司股东邱文斌及其配偶、郝芷萱、杨云兰、珠海南光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高新区跃华玻璃钢设备有限公司与股东大会后陆续签订相关协议,交易标的为关联方提供给公司的担保及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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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9-04-04 | 原始质押股数:11.5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4-02至 -- |
| 出质人:王迎丰 | ||
| 质权人:珠海横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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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王迎丰质押1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362%。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15,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9年4月2日起至该质押股权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质押股份用于公司融资开展业务,质押权人为珠海横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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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9-04-04 | 原始质押股数:3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4-02至 -- |
| 出质人:杨云兰 | ||
| 质权人:珠海横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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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杨云兰质押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6161%。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3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9年4月2日起至该质押股权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质押股份用于公司融资开展业务,质押权人为珠海横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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