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导航助航设备、船舶通讯设备及周边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
船舶导航助航设备、通讯设备
A级AIS船载终端 、 B级AIS船载终端 、 便携式AIS 、 固定式AIS 、 北斗多功能导航终端 、 GPS导航接收机 、 测深仪 、 计程仪 、 探鱼仪 、 甚高频电台 、 中高频电台 、 双向无线电话 、 406MHz卫星紧急示位标 、 航行警告接收机 、 搜救应答器 、 超短波电台 、 超短波岸基设备 、 AIS岸基设备 、 短波岸基设备 、 北斗定位终端
海洋通信及信息化装备、船用GMDSS无线电设备及导航设备、AIS设备、捕鱼装备、卫星通信设备、北斗导航设备的加工、制造、销售服务及系统集成;电子产品、通信设备、计算机软件、硬件及外围设备、自动控制设备、集成电路卡及集成电路卡读写机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基于位置的地理信息系统和产品、物联网终端设备及系统的开发、集成及技术服务;雷达通信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传感器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的研究、开发及系统集成;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涉及前置许可、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加载中... |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渔港监督局 |
966.02万 | 18.66%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渔港监督局 |
966.02万 | 18.66% |
| 台州市鼎洲船舶设备有限公司 |
954.22万 | 18.43% |
| 台州市鼎洲船舶设备有限公司 |
954.22万 | 18.43% |
| 天津天德船务技术有限公司 |
711.24万 | 13.74% |
| 天津天德船务技术有限公司 |
711.24万 | 13.74% |
| 石狮市茂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457.35万 | 8.84% |
| 石狮市茂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457.35万 | 8.84% |
| 舟山宇舟通信导航设备有限公司 |
289.03万 | 5.58% |
| 舟山宇舟通信导航设备有限公司 |
289.03万 | 5.58%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东台市祖之俊通讯设备经营部 |
843.34万 | 18.63% |
| 东台市祖之俊通讯设备经营部 |
843.34万 | 18.63% |
| 石狮市茂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349.11万 | 7.71% |
| 石狮市茂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349.11万 | 7.71% |
| 中国电信集团卫星通信有限公司 |
291.30万 | 6.43% |
| 中国电信集团卫星通信有限公司 |
291.30万 | 6.43% |
| 深圳博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79.76万 | 6.18% |
| 深圳博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79.76万 | 6.18% |
| 江苏艾力升电缆有限公司 |
152.84万 | 3.38% |
| 江苏艾力升电缆有限公司 |
152.84万 | 3.38%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石狮市茂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130.77万 | 42.20% |
| 石狮市茂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130.77万 | 42.20% |
| 福建省立新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
44.44万 | 14.34% |
| 福建省立新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
44.44万 | 14.34% |
| 烟台北方通讯导航技术有限公司 |
22.86万 | 7.38% |
| 烟台北方通讯导航技术有限公司 |
22.86万 | 7.38% |
| 如东县海洋与渔业局 |
22.22万 | 7.17% |
| 如东县海洋与渔业局 |
22.22万 | 7.17% |
| 藤县顺舟造船有限公司 |
20.83万 | 6.72% |
| 藤县顺舟造船有限公司 |
20.83万 | 6.72%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南通赛洋电子有限公司 |
39.66万 | 12.87% |
| 南通赛洋电子有限公司 |
39.66万 | 12.87% |
| 深圳市宝莱特电子有限公司 |
31.05万 | 10.08% |
| 深圳市宝莱特电子有限公司 |
31.05万 | 10.08% |
| 北京星地恒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0.62万 | 7.47% |
| 北京星地恒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0.62万 | 7.47% |
| 深圳博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39万 | 6.69% |
| 深圳博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39万 | 6.69% |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凯来电子有限公司 |
19.60万 | 6.62% |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凯来电子有限公司 |
19.60万 | 6.62%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石狮市茂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640.05万 | 19.43% |
| 石狮市茂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640.05万 | 19.43% |
|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 |
634.87万 | 19.27% |
|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 |
634.87万 | 19.27%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渔港监督局 |
279.17万 | 8.48%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渔港监督局 |
279.17万 | 8.48% |
| 渤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
220.51万 | 6.69% |
| 渤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
220.51万 | 6.69% |
| 烟台北方通讯导航技术有限公司 |
144.91万 | 4.40% |
| 烟台北方通讯导航技术有限公司 |
144.91万 | 4.40%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北京星地恒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90.84万 | 18.11% |
| 北京星地恒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90.84万 | 18.11% |
| 江苏艾力升电缆有限公司 |
165.62万 | 10.31% |
| 江苏艾力升电缆有限公司 |
165.62万 | 10.31% |
| 深圳博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56.24万 | 9.73% |
| 深圳博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56.24万 | 9.73% |
| 泰州市柯普尼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
94.02万 | 6.84% |
| 泰州市柯普尼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
94.02万 | 6.84% |
| 中国电信集团卫星通信有限公司 |
78.08万 | 5.85% |
| 中国电信集团卫星通信有限公司 |
78.08万 | 5.85%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河北省渔船检验渔港监督管理处 |
307.18万 | 25.43% |
| 河北省渔船检验渔港监督管理处 |
307.18万 | 25.43% |
| 日照市渔业通讯管理站 |
189.96万 | 15.72% |
| 日照市渔业通讯管理站 |
189.96万 | 15.72% |
| 石狮市茂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106.58万 | 8.82% |
| 石狮市茂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106.58万 | 8.82% |
| 大丰市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 |
65.89万 | 5.45% |
| 大丰市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 |
65.89万 | 5.45% |
| 大连渔轮公司 |
43.08万 | 3.57% |
| 大连渔轮公司 |
43.08万 | 3.57%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北京星地恒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73.20万 | 20.94% |
| 北京星地恒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73.20万 | 20.94% |
| 深圳市东方嘉盈实业有限公司 |
140.58万 | 17.00% |
| 深圳市东方嘉盈实业有限公司 |
140.58万 | 17.00% |
| 江苏艾力升电缆有限公司 |
54.36万 | 6.57% |
| 江苏艾力升电缆有限公司 |
54.36万 | 6.57% |
| 福建福泰集团有限公司 |
26.40万 | 3.19% |
| 福建福泰集团有限公司 |
26.40万 | 3.19% |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凯来电子有限公司 |
21.67万 | 2.62% |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凯来电子有限公司 |
21.67万 | 2.62% |
(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公司营业收入全部来自船舶导航助航设备、船舶通讯设备及其他设备和服务。 1、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分析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3,157.55万元、15,535.98万元和16,842.57万元。2019年和2020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分别为18.08%和8.41%。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主要原因如 下: (1)可靠的产品质量和快速响应的售后服务体系为公司销售收入持续增长奠定了基础 公司自成立以来便深耕船舶通讯导航行业,凭借多年的技术、产品和资源积累,以可靠的产品质量和快速响应的售后服务体系在市场中逐步树... 查看全部▼
(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公司营业收入全部来自船舶导航助航设备、船舶通讯设备及其他设备和服务。
1、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分析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3,157.55万元、15,535.98万元和16,842.57万元。2019年和2020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分别为18.08%和8.41%。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主要原因如
下:
(1)可靠的产品质量和快速响应的售后服务体系为公司销售收入持续增长奠定了基础
公司自成立以来便深耕船舶通讯导航行业,凭借多年的技术、产品和资源积累,以可靠的产品质量和快速响应的售后服务体系在市场中逐步树立了良好的口碑。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投标等方式获取了较多的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相关的政府采购项目,区域覆盖全国沿海沿江地区,公司的品牌影响力扩大至全国;同时公司与各地超过两百家经销商达成合作,建立了快速响应的售后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体验。
(2)船舶通讯导航设备的更新迭代提供了持续的市场需求
船舶通讯导航设备的更新迭代速度较快,市场需求具有持续性。一方面,通讯导航设备属于电子产品,船舶通讯导航设备在水上作业环境下损耗较快,有效使用寿命一般为3-5年左右;另一方面,随着电子技术的快速发展,新的产品种类不断出现,产品功能不断丰富,带来了新的市场需求。
(3)国家对海洋经济日益重视,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国内船舶通讯导航设备生产企业发展和渔业生产安全的政策,为公司业绩增长提供了有利的政策环境
近年来,国家为推进船舶通讯导航设备的国产化,推出了诸多政策或产业指导文件,如工信部印发的《船舶配套产业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16-2020年)》,提出争取到2025年我国本土化船用设备平均装船率达到85%以上。
此外,我国各地政府先后发布关于加强渔船无线电通讯导航等安全防范的通知,如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于2016年发布《浙江省海洋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及渔港动态管理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于2019年发布《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检查总队于2020年发布《关于开展国内海洋渔船无线电通信设备和电子身份标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于2020年发布《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上述文件旨在逐步推进相关设备在渔船上的安装率,巩固渔民的使用习惯,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预计未来国内其他省市也将逐步推进相关工作,为船舶通讯导航设备在渔业领域的推广提供助力。
公司作为国内少数具备较为全面的船舶通讯导航设备自主研发和生产能力的企业之一,将较好的受益于上述政策,并在行业竞争中抢占先机。
(4)公司较强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能力,是公司业绩增长的持续动力
历经多年在船舶通讯导航领域的深耕,公司积累了行业内较强的技术研发及产品开发创新能力,具备较为全面的产品线,并成为国内AIS终端、GMDSS系统等细分市场的领先企业之一。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取得超过100项授权专利,超过60项软件著作权。公司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制定工作,并且牵头制定了“渔业船舶船载天通卫星终端技术规范”(SC/T6103-2020)。
公司较强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能力,使公司能够满足客户的定制化需求,提供更匹配的产品和服务,为公司业绩增长提供了持续动力。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1)按产品类别分析主营业务收入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导航助航设备收入占比分别为59.11%、57.75%和60.34%,通讯设备收入占比分别为37.07%、37.61%和36.99%,占比总体较为稳定。
①导航助航设备收入变动分析
A、政府采购内容变化导致公司AIS设备销售金额呈现一定波动
公司AIS设备2019年销售收入较2018年增长0.75%,较为稳定;2020年销售收入较2019年减少2,101.08万元,下降30.67%,主要系政府部门2020年采购AIS设备金额减少。2018年和2019年,广东、山东、江苏、浙江、辽宁等地渔政部门已大量采购AIS设备,2020年为“十三五”规划最后一年,故AIS设备采购量下降。
B、北斗卫星逐步完成全球组网,国家进一步推进北斗系统产业化,推动公司导航设备收入快速增长
公司导航设备2019年销售收入较2018年增加856.92万元,2020年销售收入较2019年增加3,190.22万元,主要系广东、福建等地政府部门加大采购北斗多功能导航终端所致。
随着我国北斗卫星逐步完成全球组网,国家进一步推进北斗系统产业化、国际化发展进程。交通运输部、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于2017年印发的《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交通运输行业应用专项规划(公开版)》提出,完善行业北斗应用工作相关法规,在国际海事组织等国际组织框架下,持续开展北斗系统应用相关国际合作工作,加强与相关国际公约的对接,推动北斗系统接入全球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GMDSS)。在此背景下,各地渔政部门逐步加大对北斗多功能导航终端的推广普及力度,公司凭借可靠的产品质量和较强的研发能力,承接了较多政府采购项目,使得报告期内导航设备收入实现快速增长。
C、利用品牌和现有销售渠道优势,公司其他助航设备收入快速增长
报告期内,其他助航设备收入增长较快,主要是公司充分利用自身品牌优势和销售渠道网络,不断拓展其他助航设备的市场所致。
②通讯设备收入变动分析
A、国内航行海船必须配备GMDSS设备,各地政府主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GMDSS设备经销收入稳步增长
根据中国海事局的要求,国内航行海船需要由船舶检验机构进行年度检验,确认无线电通信设备的配备、安装及功能。公司GMDSS设备2019年销售收入较2018年增加1,410.85万元,主要系各地政府对海上渔船作业安全日益重视,加强渔船配备无线电通讯导航设备的监管力度所致。GMDSS设备2020年销售收入基本稳定。
B、政府采购内容变化导致公司无线通讯设备收入在报告期内呈现一定的波动
公司无线通讯设备2019年销售收入较2018年减少444.36万元,2020年销售收入较2019年增加391.72万元,主要系2019年政府部门采购的无线通讯设备相对较少所致。
(2)按区域分析主营业务收入
公司产品以内销为主,境内销售收入占比达到95%以上,境外销售主要销往印尼等东南亚国家和台湾地区。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增长主要来自境内销售的增长。
公司最终客户主要为船东以及造船企业等,因此收入集中分布在全国沿海沿江地区。
华东地区收入占比最高且增幅较快,主要系华东地区沿海港口较多,包括山东、江苏、浙江和福建等地,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通过财政补贴强制渔船安装船舶通讯导航设备、加强船舶年检监管力度等方式,提高了当地渔船的通讯导航设备安装率,因此公司的政府项目收入和经销收入均增长较快。
华南地区2019年销售收入较2018年增加2,112.26万元,2020年销售收入较2019年减少674.77万元,主要系广东省渔政总队等政府主管部门的采购项目金额波动所致。
东北地区销售收入下降较快,主要系“十三五”期间公司在该地区获取的政府项目已于2018-2019年基本完成所致。
华北、华中及其他地区因港口数量较少,收入占比相对较低。
(3)按销售模式分析主营业务收入
公司销售收入以政府项目收入和经销收入为主,以直销收入为辅。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获取政府采购项目收入分别为9,026.40万元、7,937.35万元和8,042.95万元,虽然不同年份和不同地区存在一定波动,但总体较为稳定。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经销收入增长较快,主要原因有:第一,公司通过承接各地政府项目,提升了公司的品牌知名度,更多经销商与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进一步拓展了公司销售覆盖区域;第二,各地渔政部门加大监管力度,渔民对船舶航行的安全意识也不断加强,因此GMDSS销量逐年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直销收入增长较快,主要系公司在相应年度内向厦门卫星定位应用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北斗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客户的销售金额较大所致。
3、主要产品的销量和价格对营业收入增减变动的影响分析
(1)导航助航设备变动分析
①AIS设备——产品结构、政府采购数量变化导致AIS收入发生变动
公司AIS设备销售的单价和数量对收入变动的影响分析如下:
2019年AIS设备销售收入较为平稳,但产品结构有所变化。其中2018年AIS设备收入以B级AIS船载终端设备为主,收入占当年度AIS设备收入的比例为94.03%,其销售均价为2,397.95元/台,单价较高;2019年广东渔政总队采购的便携式AIS项目完成验收,交易金额为2,736.05万元,致使便携式AIS占当年度AIS设备收入的比例为43.53%,其平均单价为1,031.04元/台,远低于AIS船载终端设备的销售单价。2019年销售数量增长较多,主要系当年广东渔政总队采购的便携式AIS数量较大所致。
2020年AIS设备销售收入较2019年减少2,101.08万元,降幅为30.67%,主要因为政府采购项目的周期因素所致。2018年和2019年,各地渔政部门大量采购AIS设备,2020年对AIS设备的采购数量减少。
AIS设备有稳定的市场需求。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AIS设备的经销收入分别为954.19万元、1,100.41万元和1,311.36万元,呈现稳步增长。
②导航设备——国家推进北斗系统的产业化,各地政府主管部门加大了对北斗多功能导航终端的采购
2019年导航设备销售收入较2018年增加856.92万元,2020年导航设备销售收入较2019年增加3,190.22万元,主要系销售数量增长较快所致,其中以北斗多功能导航设备销量增长为主。报告期内,受国家推进北斗系统产业化的政策影响,广东、福建等地的海洋渔业部门加大了对北斗导航终端设备的采购力度。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北斗多功能导航终端销售收入分别为544.62万元、1,399.65万元和4,611.89万元,销售数量分别为943台、3,365台和11,303台,增长十分显著。
③其他助航设备
其他助航设备主要为测深仪、计程仪、探鱼仪等。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收购的方式整合了俊禄科技的研发管理团队,逐步开发出了测深仪、计程仪、探鱼仪等声呐产品,公司利用自身品牌和销售渠道优势,向市场推广上述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助航设备收入实现较快速度的增长。
(2)通讯设备变动分析
①GMDSS设备——各地政府主管部门对海上渔船作业安全日益重视,渔民的安全意识也不断增强,因此GMDSS设备收入快速上升
公司GMDSS设备销售的单价和数量对收入变动影响分析如下:
2019年GMDSS设备销售收入较2018年增加1,410.85万元,增幅为41.82%,主要系经销销量增长所致。销量增长的主要原因系山东、广东、江苏、浙江、福建等地方政府加强了对于海上渔船配备安全设施的检查力度,同时渔民的安全意识也在增强,上述因素提高了船舶无线电通讯导航设备的安装率。
2020年GMDSS设备销售收入较2019年下降5.93万元,收入基本稳定,主要系GMDSS设备销售数量增加和销售单价下降所致。其中销售数量增加17.01%导致销售收入增加814.04万元,销售单价下降14.65%导致销售收入减少819.97万元。公司全套GMDSS设备产品包括甚高频电台、中高频电台、双向无线电话、406MHz卫星紧急示位标、航行警告接收机、搜救应答器。市场上生产全套GMDSS设备的企业相对较少,公司调低整套GMDSS设备的售价以鼓励客户采购整套GMDSS设备,从而提高公司产品的销量和市场占有率。
②无线通讯设备——政府部门采购岸基设备数量变动,导致收入呈现一定程度的波动
无线通讯设备主要包括超短波电台、超短波岸基设备、AIS岸基设备等。其中超短波电台为标准化产品,单价相对稳定;岸基设备为非标准化产品,包括超短波岸基设备、AIS岸基设备,公司根据政府部门的要求进行定制,价格为数万元至数十万元不等。报告期内不同地区政府部门定制的岸基设备各不相同,导致无线通讯设备收入呈现一定波动。
2019年无线通讯设备销售收入较2018年下降444.36万元,主要系销售单价下降所致。其中,销售数量增加17.87%导致销售收入增加268.67万元,销售单价下降40.24%导致销售收入减少713.03万元。销量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客户对超短波电台的需求增长。销售单价下降主要系2018年政府部门采购的岸基设备较多,占当年度无线通讯设备收入的比例为40.96%;2019年岸基设备占当年度无线通讯设备收入的比例降至8.73%,从而拉低了2019年的无线通讯设备销售单价。
2020年无线通讯设备销售收入较2019年增加391.72万元,主要系销售单价上升所致。其中销售数量减少28.54%导致销售收入减少302.24万元,销售单价增长91.69%导致销售收入增加693.96万元。销量下降的主要原因为超短波电台的销量减少。销售单价上升主要系2020年政府部门采购的岸基设备销售占比从8.73%回升至45.94%,从而提高了2020年的无线通讯设备销售单价。
4、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呈现较为明显的季节性,主要是政府部门在年底对项目验收的情况较为普遍。剔除政府采购项目收入后。
第一季度收入占比较低,系受到春节影响;第二、三季度销售收入占比略高,系5月开始进入休渔期、8-9月休渔期结束,渔民在这两个时点对船载设备进行更换或维修的频率较高所致。
可比公司的第四季度/下半年收入占比均较高,存在较为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公司收入季节性变化与同行业不存在重大差异。
5、第三方回款情况
公司存在合同签订方与实际货款支付方(包括银行汇款的汇款方和银行承兑汇票的背书转让方)不一致的情况,以下概称为“第三方回款”。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2,138.66万元、2,318.74万元和3,194.84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16.25%、14.92%和18.97%。
其中,部分政府采购项目由当地财政部门或国库中心等部门统一付款,经核查,回款与政府项目合同、发票、验收报告等资料核对一致,不存在异常情况。
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约定由渔民支付部分款项,剩余部分由政府支付;或由渔民支付全部款项,政府再以补贴的形式支付给渔民。公司针对此类情况,考虑到渔民出海打渔的机动性较强,若直接找渔民收款则耗时较长且成本较高,因此公司委托安装商、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等相关人员代为向渔民收取款项,并将款项转至公司账户。前述委托代收渔民款情况符合行业经营特点,具有合理性。
除上述情况外,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其他客户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256.76万元、135.78万元和59.1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95%、0.87%和0.35%,系客户通过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同一控制下企业或员工等回款所致,具有商业合理性,且整体呈下降趋势。
保荐机构查阅相关业务合同、开票记录、项目验收资料,并通过企查查等公开渠道查询回款方、客户的工商信息,查询公司的工商资料,查阅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的关联方调查表。经核查,上述第三方回款对应收入真实,公司及关联方与第三方回款的支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6、现金交易情况
受个别客户交易习惯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零星现金交易情况。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现金交易金额分别为13.81万元、0.82万元、0.03万元。现金交易客户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或其他关联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