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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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2 | 增发A股 | 2021-04-27 | 714.40万 | - | - | - |
| 2017-03-29 | 增发A股 | 2017-04-05 | 734.25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22-04-07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洛阳吉通新合纤股份有限公司8.3%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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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赵中舟 | ||
| 卖方:洛阳宏科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2022年4月6日,洛阳吉通新合纤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洛阳宏科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所持有的股份2,036,430股全部转让给股东赵中舟,本次转让前赵中舟持有公司股票12,801,4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14%,其中:无限售股份1,673,045股,占公司总股本6.81%,有限售股份11,128,425股,占公司总股本45.33%。本次转让后赵中舟持有公司股票14,83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60.44%,其中:无限售股份3,709,475股,占公司总股本15.11%,有限售股份11,128,425股,占公司总股本45.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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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2-02-21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洛阳吉通新合纤股份有限公司8.29%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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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赵中舟 | ||
| 卖方:洛阳宏科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2022年2月18日洛阳吉通新合纤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洛阳宏科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股东赵中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洛阳宏科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2,036,430股股份转让給赵中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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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5-20 | 交易金额: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赵中舟,樊连云 | 交易方式:贷款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赵中舟,樊连云发生贷款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5000.0000万元。 20250520: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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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4-30 | 交易金额:3356.3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赵中舟,王秋生,樊连云等 | 交易方式:贷款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具体数额以公司根据资金计划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的额度为准,担保有效期限、类型与综合授信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20240517:股东大会通过 20250430: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为33,563,029.0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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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4-04-12 | 原始质押股数:1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4-04-11至 -- |
| 出质人:赵中舟 | ||
| 质权人:洛阳华泽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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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股东赵中舟持有公司股份15,000,000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43.3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5,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质押股份已于2024年4月11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质押权人为洛阳华泽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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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1-09-09 | 原始质押股数:242.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1-09-08至 2022-08-11 |
| 出质人:王秋生 | ||
| 质权人: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利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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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王秋生质押2,4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9.86%。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815,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605,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21年9月8日起至2022年8月11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贷款,质押权人为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利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质押登记。此次股权质押用于为洛阳吉通新合纤股份有限公司在洛阳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吉利支行的47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此外公司股东赵中舟及其配偶樊连云、公司股东王秋生及其配偶高荣利、公司股东赵运芳及其配偶邢爱凡、公司股东王芬、剧长生、王姿涵、王忠香、洛阳昊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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