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品质食用菌及山珍等产品的加工和销售业务。
食用菌、山珍
木耳 、 榛蘑 、 枸杞 、 银耳 、 香菇 、 猴头菇
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豆制品,食品销售(以上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食用菌种植及销售;社会经济信息咨询,初级农产品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通过边境小额贸易方式向毗邻国家和地区开展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加载中... |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771.29万 | 14.46% |
| 青岛润泰事业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
734.98万 | 13.78% |
| 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
403.60万 | 7.56% |
| 哈尔滨中央红小月亮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商品物 |
367.91万 | 6.90% |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 |
305.26万 | 5.72%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福建天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69.88万 | 2.71% |
| 宁夏红枸杞商贸有限公司 |
61.46万 | 2.38% |
| 乔海兵 |
53.30万 | 2.07% |
| 刘明明 |
49.04万 | 1.90% |
| 福建文鑫莲业有限责任公司 |
46.11万 | 1.79%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425.34万 | 17.57% |
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425.34万 | 17.57%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50.76万 | 14.49%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50.76万 | 14.49% |
青岛润泰事业有限公司 |
233.70万 | 9.65% |
青岛润泰事业有限公司 |
233.70万 | 9.65% |
哈尔滨中央红小月亮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
152.39万 | 6.29% |
哈尔滨中央红小月亮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
152.39万 | 6.29% |
黑龙江远大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
87.74万 | 3.62% |
黑龙江远大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
87.74万 | 3.62%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835.93万 | 17.60% |
| 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835.93万 | 17.60% |
| 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835.93万 | 17.60% |
| 青岛润泰事业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
662.46万 | 13.95% |
| 青岛润泰事业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
662.46万 | 13.95% |
| 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
389.65万 | 8.20% |
| 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
389.65万 | 8.20% |
| 哈尔滨中央红小月亮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商品物 |
386.73万 | 8.14% |
| 哈尔滨中央红小月亮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商品物 |
386.73万 | 8.14% |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 |
308.10万 | 6.49% |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 |
308.10万 | 6.49%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宁夏红枸杞商贸有限公司 |
84.50万 | 3.58% |
| 宁夏红枸杞商贸有限公司 |
84.50万 | 3.58% |
| 福建祥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79.97万 | 3.39% |
| 福建祥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79.97万 | 3.39% |
| 广昌县禾福食品有限公司 |
58.98万 | 2.50% |
| 广昌县禾福食品有限公司 |
58.98万 | 2.50% |
| 宁夏华信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58.57万 | 2.48% |
| 宁夏华信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58.57万 | 2.48% |
| 乔海兵 |
48.51万 | 2.06% |
| 乔海兵 |
48.51万 | 2.06%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455.40万 | 17.92% |
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455.40万 | 17.92%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58.83万 | 14.12%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58.83万 | 14.12% |
青岛润泰事业有限公司 |
245.77万 | 9.67% |
青岛润泰事业有限公司 |
245.77万 | 9.67% |
哈尔滨中央红小月亮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
173.28万 | 6.82% |
哈尔滨中央红小月亮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
173.28万 | 6.82% |
黑龙江远大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
88.53万 | 3.48% |
黑龙江远大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
88.53万 | 3.48%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1322.89万 | 25.55% |
| 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1322.89万 | 25.55% |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804.17万 | 15.53% |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804.17万 | 15.53% |
| 哈尔滨中央红小月亮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
336.14万 | 6.49% |
| 哈尔滨中央红小月亮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
336.14万 | 6.49% |
| 青岛润泰事业有限公司 |
333.47万 | 6.44% |
| 青岛润泰事业有限公司 |
333.47万 | 6.44% |
| 黑龙江远大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
195.79万 | 3.78% |
| 黑龙江远大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
195.79万 | 3.78% |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高品质食用菌及山珍等产品的种植、加工与销售。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实行以市场为导向的生产销售模式,种植或采购品质较高的木耳、榛蘑等食用菌及山珍等产品,并对其进行加工,销售给各大商超,如:沃尔玛、欧亚、大润发等,获取收入、利润和现金流。 公司属于高品质食用菌及山珍等产品的加工企业,对外采购主要包括木耳、榛蘑等其它食用菌及山珍原材料和其他辅料、包装物、备品备件等,经过20多年的经营发展,公司对采购业务建立了完善的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以提高采购效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 公司建立了由主管生产经理全面负责,生产部统一安排,各生产车间全... 查看全部▼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高品质食用菌及山珍等产品的种植、加工与销售。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实行以市场为导向的生产销售模式,种植或采购品质较高的木耳、榛蘑等食用菌及山珍等产品,并对其进行加工,销售给各大商超,如:沃尔玛、欧亚、大润发等,获取收入、利润和现金流。
公司属于高品质食用菌及山珍等产品的加工企业,对外采购主要包括木耳、榛蘑等其它食用菌及山珍原材料和其他辅料、包装物、备品备件等,经过20多年的经营发展,公司对采购业务建立了完善的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以提高采购效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
公司建立了由主管生产经理全面负责,生产部统一安排,各生产车间全力参与,质检部全程监管的生产加工模式。
食用菌及山珍等产品的加工需要经过筛选——挑选——杀菌——验质——包装的生产加工过程。生产部根据每年销售部门统计数据及多年生产销售经验积累制定生产计划,安排生产。为保证公司产品质量,公司质检部对生产全过程进行监督,不仅在采购前就已经对采购原材料进行了检验,同时在生产过程中也进行抽样检验,各车间生产的产品入库均需质检部检验并由质检员签字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且公司每季度均会选择将所有品类抽取样本送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检验检测中心进行检验。
公司经营20多年,已经形成良好的品牌效应及完善的销售渠道。公司建立了主管副总经理领导、销售部全面负责、销售人员积极参与并密切配合的营销体系,实行统一营销规划、统一产品定价原则、统一产品配货、统一产品促销、统一品牌宣传的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
二、经营情况回顾
(一)经营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按照年度经营计划,一方面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继续专注于主营业务的稳健发展,另一方面积极展开行业拓展,丰富和优化经营模式。
1、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87,958,082.48元,较上年期末增幅38.30%,原因为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公司对龙江银行股权投资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整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按公允价值进行核算,公允价值变动金额为22,666,144.88元。短期借款本期
期末为11,000,000.00元,较上年期末增幅83.33%,主要原因为公司本年度为增加存货储量,相应增加短期借款。
2、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本期净利润为2,398,617.61元,较上年期末下降9.43%,主要原因为公司2018年分别收到绥芬河市农业委员会拨付的特色农业发展扶持资金200,000.00元、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资金200,000.00元,以及收到龙江银行股息红利554,411.12元,本年度内未发生扶持资金、建设资金、以及股息红利。财务费用本期期末财务费用比上年期末增幅89.26%,主要原因2019年年度内短期借款金额高于2018年年度内短期借款金额。
三、持续经营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增长能力良好,市场开发进展正常,未发生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重大不利风险事项。
四、风险因素
一、原材料供应的风险
榛蘑是公司采购主要的原材料,原料供应量、价格波动及原材料质量对公司生产经营至关重要。作为公司第二大采购量的榛蘑,因其不能人工栽培,其产量、质量均受自然环境变化影响,采购价格波动较大。且自然灾害及自然条件的变化是影响农业生产的最大风险,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必然给榛蘑带来严重影响,从而影响原材料的供应,进而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与多家农户开展长期合作,公司利用其对本地环境、气候条件的预判,充分沟通、提前备货,以防范原材料供需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
二、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产品定位为高品质食用菌及山珍等产品,目前公司主要销售渠道为大型国际商超系统及东北三省极具影响的大型商超系统,一旦未来因为激烈竞争、产品质量等问题丧失了主要渠道客户,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
应对措施:一方面,立足于既有的商超渠道客户,确保客户和业务的稳定性;另一方面,公司积极拓展包括餐饮公司、大型批发市场及电子商务购物平台等渠道,在扩大公司业务规模的同时降低客户的集中度。
三、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根据《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文件规定:“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蔬菜的主要品种参照《蔬菜主要品种目录》执行。”本公司的食用菌类产品属《蔬菜主要品种目录》内品种,批发、零售免征增值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项:企业从事以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本公司种植基地生产的食用菌类产品属于蔬菜类的种植,经营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如果未来国家和地方有关
的农业扶持政策发生变化,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出现重大变动,将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未来将山珍等产品充分利用当地优越的气候及土壤环境,已通过建设自有种植基地,提升公司的产品附加值,提高盈利能力,开发新的利润增长点,减少因不能持续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而带来的潜在风险。
四、食品安全风险
食用菌作为生活中重要食品供应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在原材料采购环节,如果所采购的原材料出现严重的重金属或农药残留超标情况,将引发食品安全问题;食品流通环节也可能受到二次污染。近年来,因发生了一系列“重金属超标”等食用菌食品安全事件,使得消费者和主管政府部门对食用菌安全日益重视,对食用菌企业的质量管理、诚信守法要求也逐步提高。公司已建立了严格的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标准,并且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进行生产,但是食用菌行业仍面临着固有的食品安全风险。
如果公司由于管理疏忽或因供应商等原因造成产品污染,进而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将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建立了符合行业规范要求的质量管理标准和生产操作流程,并严格执行,同时公司引进了检测设备及利用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严格按照行业相关规定和内部质量管理标准进行检验,并对进厂的原材料、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和出厂的产成品进行全程跟踪检测,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最大限度地防范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五、市场竞争风险
中国食用菌市场整体规模逐年增长,行业前景向好,食用菌工厂化生产利润可观,吸引各类投资机构涉足食用菌行业,新的产能不断涌现。随着生产厂商的扩张,市场竞争加剧,从而使得食用菌产品平均价格出现初步下滑的趋势。如公司未来不能有效提高企业自身和产品的竞争力或成功实施差别化的竞争策略,将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应对措施:公司主要销售渠道为商超,近年来电子商务发展迅猛,网上购物逐渐发挥其主流作用,目前公司已与淘宝、天猫、京东商城、当当网等主流电子商务开展合作;未来公司将发展种植基地,向行业上游进行延伸,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
六、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风险
随着公司的发展,生产经营规模将不断扩大,人员将不断增加,从而对未来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尽管通过股份制改制和中介机构辅导,公司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和内部控制体系,并且针对内部控制中的不足已经采取积极的改进措施,但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或发现错报的可能性。公司未来经营中存在因公司治理不善或内部控制未能有效执行而影响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根据公众公司要求,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和机制,不断完善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作机制,完善信息披露机制,提高公司内部管理水平,严格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以尽可能减少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风险。
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过于集中的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海锐先生、邹忆楠先生合计持有公司76.88%的股份,同时吴海锐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邹忆楠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因此,公司客观上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绝对控股地位,通过不当行使其表决权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决策、人事安排和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施加影响,从而可能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已经依据《公司法》建立监事会。公司一方面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另一方面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和外部投资者的进入,未来公司还将考虑引进独立董事制度,设立外部董事席位,进一步完善公司决策机制,减少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过于集中而带来的潜在决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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